《兵锋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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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锋罗马-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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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剑环视一圈围着自己的佣兵团战士,不管男女,战士们看着他的眼睛都闪着兴奋激动崇拜的光辉。



  “老鼠他是我最好的兄弟,我的族人兄弟,就跟你们现在是我的族人兄弟一样。”



  “嗬!”安尼人激动不已的发出欢呼声回应。



  “罗马人就在前面不远了,不过他们顺着大道走,顺着这山脉在绕圈,所以我们只要翻越这座山,就能赶到他们的前面。”陈剑说道。他一指这险峻的断岩层。断岩层并不太高,大约几百米。断岩层露在雪外面的岩石,都是红色。所以这条几百里的山脉也还有个另外的名字:血山。要翻过这山,直行是不行的,山岩几乎是壁立的,得绕道旁边的树林,从缓坡上爬上去。



  “我来打头!”奥格说道,“兄弟们,跟我走。”



  “嗬!”战士们齐声吼,喷出的气息立即变成了一片白色雾气。



  ***



  血山山脉中,一条崎岖的大道顺着山脉走势蜿蜒曲折。大道上走着一行披着鲜艳夺目的红色披风的罗马骑兵,首尾相连,一个接着一个。他们行进的速度不快,马匹鼻孔喷着白气,时不时有马发出嘶鸣声!



  走在最前面的是胳膊受伤的百夫长。他的手一直按着剑柄,眼神不断的向左右山脉扫视。接连两晚被人无声无息的干掉了十个兄弟,百夫长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所有死去的兄弟,脖子都几乎被勒断了,不知道是什么利器能轻易的毫无声息的切开人的脖子,每一个士兵的伤痕都非常细,清洗脖子后,那一圈伤口就好像一条戴在脖子上的红色丝线,诡异夺目。



  失去锐气的罗马骑兵个个都脸色不太好看。因为他们在天亮后四处查看了,雪地上没有发现任何的痕迹。积雪都是数天前的,天气晴朗了好多天了,就算是野兽走过也得留下痕迹,可是,他们没有发现自己想看到的人的痕迹,而这是很违背常理的。



  士兵们更愿意相信这是某种神谕的延续,对,就是天崩地裂的神谕的延续。一想到赫尔墨斯广场上那巨大的地陷坑,他们心中就无法镇静!



  走在队伍中间的罗马元老克莱乌斯的白色托迦长袍在前后红色披风的衬托下非常的醒目。



  “大家振作精神,翻过这山脉,前面就是阿布里河,那就是我们的地盘了。回到塞萨城,我私人为你们的英勇庆功。”克莱乌斯大声说道。



  轰隆一声巨响,前面山顶上,一巨大岩石突然滚落,巨石携带着山壁积雪呼啸而下,扬起了雾气般的飞雪。



  轰隆轰隆,不断的有石头撞击落下,裹挟着山上积雪,很快堵住了前进的大道。



  所有罗马人的脸色都变了。



  “防御阵型!”百夫长大喝!



  骑兵们纷纷下马,拔剑举盾,在山道上摆出一个狭长形的防御阵型。



  百夫长左手拔出短剑,催动战马奔跑上前查看!血山山脉的山险峻,山石滚落,不是天意,就是人为。
关于书中的玉米BUG(罗马时代)
  书友新亭风景:玉米是在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以后,才传到旧大陆各国的。在公元前的亚欧大陆不可能出现玉米。此贴从发布一直长期置顶在书评区!



  百度资料:玉米,1492年哥伦布在古巴发现玉米,以后直到整个南北美洲都有栽培。1494年把玉米带回西班牙后,逐渐传至世界各地。



  书中玉米的出现——英国人莱斯莉~阿德金斯;罗伊~阿德金斯所著,张楠王悦范秀琳翻译,商务印书馆出版,2008年版——《探寻古罗马文明》661页摘录:多数人的饮食很简单,基本食物是玉米(谷物)做成的面包和粥,橄榄油和酒。另外还有豆类,蔬菜以及各种水果和坚果------



  我的理解一:此书中说的玉米后面括号里有(谷物)两个字,是否专门为区别于我们现代人称呼的玉米,毕竟古代现代的称呼一样并不代表东西是一样,比如四川的王小明和湖北的王小明虽然都叫王小明,但并不是同一个人,基因完全不同。



  理解二:翻译者翻译出错,本是某种谷物,但是翻译成了玉米。这种解释有点牵强,因为翻译者有括号特别注明了是谷物,如果是谷物,什么谷物?我不知道,不敢随便生造和猜想。



  书中的玉米BUG,就此总回复了,请谅解此后这一话题不再对书评区的书友们一一回复了!



  另,不同声音的回响——贴出书友摄走他乡的帖子:玉米和马铃薯都是发现美洲之后才传到各地去的,不过最先发现美洲的不是哥伦布,而是大明王朝。而大明王朝的玉米和马铃薯。现在历史上是传教士带去的,其实是大明商人自己从美洲带到大明的,不过这方面资料很少,难以考正。意大利发表一本,中国人发现了世界,这本书记载了大明王朝发现美洲,澳洲。还有英国发表一本什么,我忘记了。



  贴出书友狮子抓小球的帖子(昨,4月22日):CORN在古英语中泛指谷物。大麦小麦燕麦。。。不管什么谷物都用CORN来统称。



  于是我去搜了一下corn学习一下:翻译为玉米;谷物;人名科恩等等。我想我大约猜明白了看的翻译书作者为什么翻译成玉米了,这是代指了所有的谷物,那具体是小麦大麦燕麦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所以还是用玉米来代替了。难怪他翻译的玉米后面专门用括号注明了谷物两字。也许大约可能或者他也不知道当时的谷物具体是什么,谷物很多种类,究竟哪一种?书中并没有特别说明和解释。



  玉米BUG的帖子置顶很久了,将会让位于其他优秀的新的讨论帖了。特此说明一下!感学书友们的讨论和关注,鞠躬感谢!
0069章 捕蝉记(2)
  山顶上,树林里,一百一十七人的佣兵队伍面对着他们的首领陈剑。



  陈剑在开会,这是华夏特种战士每次行动之前和行动之后的必须课程:战前战后战术战技总结提高会。他把这个特种部队的管理用在了管理佣兵团队上。



  陈剑说道:“任何强敌,只要你用对了正确的办法,都能战胜他们。要想打胜仗就必须动脑子,今天再考一考你们的道天地三字兵法。艾伦,道是什么?”



  “上下一心!”艾伦吼道,“团结一致。”



  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说的就是人和。人和,孙子兵法中的道,居于所有兵法之首。



  不管部下能听懂多少,他们都是未来的军事种子,这浇水施肥的工作不能缺。



  “天是什么?”陈剑看向奥格。



  奥格说道:“天气,在行动之前,要判断一下天气对我们有利还是没有利,这是行军打仗之前就要考虑。第二就是地,地利。罗马百人队不管是机动性和下马步战,都比我们强,但是我们通过急行军,现在就占据了地利。”



  陈剑点点头:“奥格副首领说得很好,给他鼓掌。”



  树林里响起了掌声。



  “现在大家知道我为什么要你们急行军了吧,我们必须赶在罗马人的前面,然后占据最有利的地形。我们有最好的斥候,给我们留下了最可靠的信息,所以我们现在占据了地利,强大的罗马人就处于了劣势,你们还有谁认为我们佣兵团是无法战胜罗马的百人队的?兵法中道天地中的地,就是地利!”



  陈剑环视一圈战士们,无人说话,大家的胸膛都在起伏。



  想不到打仗还有这么多学问,跟上鹰,战士们都有大开眼界的感觉。



  “是不是敌人比我们强大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考虑先占据地利。”



  “是的,就算敌人比我们弱,我们也要先考虑占据地利。”



  战士们都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在这之前,他们的脑子里,都只是在琢磨如何把剑刺进敌人的身体的方法。



  战士在很认真的听讲,尤其是塔西亚阿尔杰。



  实战战术的培训,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假设你想拥有一支最强大的队伍的话。



  “塔西亚,昨晚我们打赢了三百多山贼,我们一个人也没有受伤,为什么我们赢了?”



  “谋略,首领。你用了谋,山贼的行动都在你的预料之中!”



  “是的,打仗,用刀剑去打,是最低级的方式,就算赢了,自己也会损失惨重。所以最重要的是谋略的刀剑。侦察,埋伏,诱敌,欺骗,离间,假象,有人却装做无人,无人却显示有人,这些就是我们头脑中计谋的刀剑,而不是我们手里的刀剑。”



  阿尔杰呼吸急促,手臂青筋冒起,他说道:“鹰,我们在被山贼盯上之后,我和战士们对战胜山贼毫无信心,对方比我们多三倍,了解我们的底细,也比我们更熟悉这地理,天气,而且山贼们也很团结一心,他们具备了首领说的道,也具备了首领说的天和地,但是他们却被我们轻易战胜,我们甚至都可以完全剿灭他们,这正是首领用了计谋的刀剑,而不是我们手里的刀剑。”



  计谋的刀剑,就是兵法中的精髓!



  “是的,阿尔杰,你今后打仗,除了考虑道、天、地的因素外,最重要的就要用计谋的刀剑,如果对方只有手里的刀剑,而没有计谋的刀剑,他们人再多,也毫无用处。这就是我一点都不担心几百山贼的根本原因。就算他们再多几百人,我们也能战胜他们。因为我不认为他们拥有计谋的刀剑。”



  “首领,罗马人拥有计谋的刀剑。”塔西亚说道。



  “是的,那就要看谁的计谋刀剑更锋利了。”陈剑笑道,“这就跟决斗一样,刀剑都很锋利,那就看谁的战技更好。如果大家都有计谋的刀剑,就要看谁更有计谋,在我们华夏国,就叫做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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