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打工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唐朝打工女- 第6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位兄弟不必客气,我与欣妍姑娘相识也算是有缘。一同赶往长安,也是巧合而已,谈不上照顾。”史大哥的话里,虽然透着客套,但是,不知为什么,却给了我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心我本是微笑着的一张脸,立刻变得有些僵硬起来。

倒是踏歌最能体谅我的心思,她先是瞄了我一眼,然后乐呵呵的对史大哥说道:“史大哥,不管怎么样,你把姐姐完好无损的护送到我们身边,这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大的恩情了。所以,既然你的目的地也是长安城,那我们倒不妨一道前去。”

“这位姑娘太客气了,”史大哥温和的笑着,说道,“既然欣妍姑娘已经找到了她的朋友,我们还是自行方便吧。在下一个人行走习惯了,还是一个人自在些。”

我的心,立刻的凉了一半。

一个人自在些么……那之前对我的照顾,也无非是不情愿的而已了吗?

这样想着,我便抬起头来,看了史大哥一眼。

而史大哥,则依旧是一脸温和的笑意,温文而雅的站在那里,对着我们微笑。

第一百一十章 赠物

史大哥本是不想与我们一道的,我看得出,诸葛子玉虽然对史大哥蛮是客气,但是他也是丝毫没有意思想与史大哥结伴而行的。

我心里颇为好奇,这唐朝的男人们都是怎么一回事的?难道他们个个都是独行侠?真是太没有集体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了,难道他们不晓得大家在一起合作,力量会更大的道理么?

不说别的,单说这诸葛子玉的功夫和史大哥那绝顶的身手加在一起,哪个强盗还敢打我们的主意哩?

真是的。

虽然这两个男人各怀心思,但是架不住我与踏歌的软磨硬泡,而且,还要维持着表面的客套,最终,他们终究还是答应了一起前往长安城。

这掌柜说所有的雅间儿全被楼上的那个该死的臭屁男给包下来了,那既然没有雅间儿了,我们就住普通的房间罢。

我抬起头来,狠狠的翻了一记白眼给那臭屁男。

哼,这种登徒子,犯得着包下那么多个雅间儿?我看哪,这家伙纯粹是钱多了烧的。

呸,最好烧死他个丫的。

我啐了他一口。然后一行人拿了钥匙,走向房间了。

那家伙依旧站在那里,悠闲的摇着扇子,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注视着我们走远。

他脸上的表情很是奇怪,好像,是在期待着一场好戏,既然开演了似的。

“姐姐。”踏歌偷偷的拉了拉我的袖子,低声唤了一句。

“干嘛?”这小丫头怎么这么神神秘秘的?弄得我的声音也不由得压得低了。

“那位楼上地公子,姐姐你可认识?”踏歌说着,忍不住回头瞟了一眼站在二楼平台上的臭屁男。语气里含着倾慕与赞叹,说道,“那公子一直在盯着姐姐看呢。他长得可真是英俊,我想传说中的貌比潘安也不过如此了吧?”

“小小的丫头片子,懂得的倒不少!”我啐了踏歌一句,然后用力的拉了一下她的说,快走了几步,道:“姑娘家不要乱盯着男人看,那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一脸的坏相!我们快走。”

“可是。他长得那么英俊。怎么会是坏人呢?”踏歌被我拉着快走,嘴里却不情愿的嘀咕了一声。

“长得越好地人,很可能就越坏,这是最简单地道理啦!”我故意把音量发得大一点说道。

晚间,我与踏歌躺在床上,说了好多好多地话。

原来那日,踏歌本是想把我推到一边儿,由她去引开那个强盗的。可是,谁想踏歌推我过去的方向,原来是一个隐藏在杂草丛生的茂密野地后面的大倾坡。眼看着我翻滚下去。踏歌吓坏了,便又向我这边跑过来,想来,我翻下去听到的那一句“姐姐”,便是踏歌站在倾坡上面向我喊的了。

可是,那个蒙面的强盗却已经从烟雾里冲出来了,他一把抓住了踏歌。紧紧的勒着踏歌的脖子,几乎把个可怜地踏歌勒的晕死过去。

幸好这个时候诸葛子玉赶到了这边,将那强盗打倒,救下了踏歌。

可是,这一帮强盗确实不是泛泛之辈,那诸葛子玉多好的身手!居然被他们砍了几刀,满身是血。救了踏歌。便已经轰然倒地,昏迷不醒了。

踏歌缓过气来。大声呼救。可是周围根本没有路过的人,于是她一咬牙,竟然连拖带背的,把个晕厥过去的诸葛子玉拖出了好远。后来,终于有一辆马车经过此地,好心的马夫帮踏歌把诸葛子玉抬上马车,送到了附近地医馆里,诸葛子玉才捡回了一条命。

大概的经过就是这样了,在诸葛子玉疗伤的这段期间,正好是我失去了记忆的时间。而在诸葛子玉恢复了健康,开始四处寻找我的这段时间,却又是我恢复了记忆,跑去找他们的这段时间了。

这一番劫难让我和踏歌都不由得连声感慨,生死无常,所以才最应该珍惜现在了。

我们聊了好久,聊到最后,踏歌居然昏昏然睡着了,而我却越越精神起来,怎么睡也睡不着了。

在这里辗转反侧反而更加的难以入睡,还不如起来走走。

于是我坐起身来,穿上外套,将史大哥让我戴在身上护身之用地匕首别在腰间,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

在这个平台外面,有一个露天的长廊,外面凉风习习,吹得我地长发翻飞。

天空是深沉的夜色,衬着一轮皎洁的明月,洒得大地一片清辉。

而就在这长廊上,一个人倚着柱子,正在举着酒葫芦,对月独酌。

他的侧影相当好看,月光给了他英俊的外面一层朦胧的美感,他轻轻的仰着头,仰望着遥远的月亮,眼神里,涌动着一股子浓浓的乡愁。兀的让人心疼。

我下意识的低下头来,摸了摸我腰间的那柄外型古朴而又特别的匕首,心想,这把匕首,想来也是这史大哥的家乡之物吧?

或许,那个叫什么花娘的人说的,史大哥并不是中原人,也并不是胡说的。史大哥的气质的确与我所见过的一些人不一样,他的身上,隐藏着一股子原始的、自由的豪放,虽然这些都被他的温和的外表精心的藏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在我的心里,突然之间的升起了一股子悲伤,我好像觉得,我和史大哥之间,横着一条好长好长的河,他在河的那一端,我在河的这一端,而我们之间的距离,却又是那样的遥远。

我轻轻的抿了抿嘴,走过去,轻声的唤了一声:“史大哥……”

史大哥回过头来,眼睛里,顿时盛满了温和的笑意。

“是欣妍姑娘啊。”史大哥笑着问候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当心会着凉了。”

我淡淡的笑了一笑。

史大哥总是这样的体贴,他总是小心翼翼的藏起自己的心事,面对着别人,露出温和的笑容。

“史大哥,”我轻声的说着,将腰间匕首举到史大哥的面前,说道:“既然我已经找到我的同伴了,这把匕首,就还给史大哥罢。我看得出,这把匕首绝对不是一件俗物,想来,也是史大哥你的珍藏之物。所以,还请史大哥戴在身上罢。”

史大哥看了看这把匕首,然后将它接过去,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再次递到我的手里,笑着说道:“欣妍姑娘,我上次说了,你我相识便是有缘。这把匕首既然已经送给了欣妍姑娘,如果欣妍姑娘不嫌弃,就请收着,戴在身上罢。这匕首虽谈不上是什么上品,但是做为护身之用,倒还是一件上选。”

“真的……送给我么?”我喃喃的,心头,却涌起了一股子,夹着甜蜜的感动。

这……

我在现代,可是看过许多古代题材的小说和电影,几乎都有以匕首或者佩剑来做定情信物的。史大哥送我这样珍贵的礼物,却叫我拿什么来送给他呢?

“当然是真的。”史大哥的眼睛里再一次的出现了我们露宿时的带着慈详的宠溺,他伸出手来,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头。

史大哥的掌心十分的温暖,而且相当的有力,这样的一只手,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头,一股子温暖便油然从心底升起。

“每次见了你,都会想起我的妹妹。欣妍,到了长安,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了。”史大哥温和的说着,收回了手,慢慢的走向房间,临走,还不忘嘱咐一句,道:“夜很深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愣愣的站在那里,刚才的那股子温暖与甜蜜在一刹那间化为轻烟,在心头缠绕着,慢慢散去。

又是妹妹吗?

我的心中,徒然升起了一股子失落……

夜风很凉,很凉……

在二楼的雅间儿,有一扇窗户并没有关上,一个穿着银袍的男子,正站在那里,摇着手中的折扇,淡淡的看着这一幕。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入宫

清晨,我们便用过了早饭一同出发了。

一路上,踏歌兴奋的像个小孩子,说说笑笑的,嘴一点没有闲着的工夫。

而我,却怀着满心的心事。

这种感觉我从来都没有过。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我也是个整天乐哈哈的乐天派,虽然我没有属于自己的家,爸爸离开我去了天堂,妈妈又和继父在美国,我平常住在学校里,每周六周日都会在小姨和舅舅家住一住。

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也从来不把这些忧愁放在心上的,忧愁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忘记它们,开开心心的生活着。

其实,我在警校的学习也并不理想的,教官常说我是个马大哈,总鼓着我的脑袋,对我的表现哭笑不得,说我一会聪明一会糊涂的。只是我一向自我表扬,自谕是超级无敌的警界精英而已。

我一直陶醉在自己的快乐里,我觉得只要是自己快乐,把那些恼人的烦恼最小化,就可以获得最大化的快乐。

可是今天,为什么我的心里这样沉呢?到底,是谁把这份沉甸甸的悲伤放在了我的心里的?

史大哥和诸葛子玉骑马走在前面,我抬起头,看着史大哥的背影。

他的背影挺拨,身姿优美,翻飞的衣袂让我觉得他像是古代的爱情故事里的英俊才子,在一片翠绿的树林里,我倒觉得史大哥像是在画面里行走的人一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