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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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报告-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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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惩贪斗争的难度。这种情况,决定了我们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对策和坚决措施,把贪污贿赂等*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并为最终消除这个毒瘤作出长效的艰苦的努力。
  我们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开展惩治贪污贿赂等*斗争的。我们认为,在对策思路上,要明确这样三个基点:一是要深刻认识贪污贿赂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强化惩治*的坚定决心,这是探求有效对策的前提。二是要注意把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贪污贿赂等*现象在不同阶段的成因、特点、表现形式和演变规律。三是要认真研究和吸取国内外,尤其是我们多年来积累的惩治贪污贿赂等*斗争的经验和教训。这是我们确立对策思路的主要依据。据此,惩治贪污贿赂等*行为,有效的对策应该是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思想教育是我们党的工作传统,也是我们的优势。惩贪倡廉要借思想政治教育的威力,经过长期的思想教育,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廉洁自律,增强自身的反蜕变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从而消除*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思想基础。但是,思想教育毕竟是一种基础性的工作,缺乏威慑的力量,所以,更主要的是靠法制。贪污贿赂*作为一种腐朽顽固的社会历史现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或毕其功于几役就能清除。要使惩贪斗争收到实效,必须把这场斗争纳入法制的轨道。法制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约束和保障去实现廉政的目的,才是真正惩治贪污贿赂等*“铁”的手腕,这是“硬”措施。法制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而从目前廉政角度说,法制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包括这样两个内容:一是从总的方面讲,要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运作和社会秩序有完备的法律制度。而从惩罚贪污贿赂犯罪方面讲,为保证有效地开展惩罚贪污贿赂犯罪所必需的法律制度,包括制定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世界上凡是惩治*卓有成效的国家和地区,无不建立了健全的法律。二是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执行机构。有法不依,等于无法,甚至比无法的影响还要坏。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情况看,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惩罚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机构是当务之急。
  1989年8月18日,共和国第一个反贪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顺应时代潮流诞生了!它的意图是为了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专门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惩罚、预防机构和法律监督机构,目标是发展成为有中国特色的集举报、侦查、预防和情报资料于一体,装备精良、手段齐全、反应灵敏的权威高效的专门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工作机构。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惩治贪污贿赂专门机构,是我国检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尝试,也是我国廉政建设的重要实践。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出现后,以其卓有成效的运作,成为党和国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一把利剑”和“有力的措施”,短评“有力的措施”,载《人民日报》1990年3月16日。标志着我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反贪局的诞生,既不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关在书斋里涂涂抹抹想象出来的,也不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凭一时的灵感,靠一时的热情建立起来的。它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思考和孕育历史过程?正是本书需要回答的问题。
  

(一)黄炎培的忠告(1)
早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在即。在延安的窑洞里,穿着一身补丁衣服的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主席在问及中国*同盟的重要成员黄炎培先生访问延安的感想时,黄老先生坦率地道出了以下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我生60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黄炎培著:《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对此,毛泽东主席充满信心地答道:“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黄炎培著:《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
  1*周期率
  黄炎培先生的提问并非杞人忧天,而是充满民族忧患意识的凝重的提问。透过一部厚厚的中国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封建王朝的初期,官吏比较清廉,到了王朝末期,无一例外地官场贪污*成风,土地兼并惊人,最后导致大规模农民起义或少数民族入侵。这种由艰苦创业到*灭亡的过程,往往是每二三百年重复一次。为什么贪官污吏杀了一茬又生一茬?为什么“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会有周期性的崩溃和重建?这两者有什么内在联系?这是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具有现实意义的大课题。
  以往,我们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多从封建社会的阶级根源入手,认为中国封建的官僚阶层从总体上来说,是自私冷酷、争权夺利的,是为剥削阶级利益服务的。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问题在于,同样是封建社会,同样是以手工操作的农业生产为主的封建自然经济,为什么中国封建王朝初期官吏比较清廉,而王朝末期却出现那么多的贪官?仅从阶级根源上进行剖析是不能圆满地说明这一问题的。对此,我们认为应从中国封建社会的深层结构中去认识。
  一个社会的内部要形成全国性的稳定的社会结构有一个必要条件,这就是要通过某种途径使整体各部分之间发生密切的稳定的通讯联系,即让各部分之间有频繁的信息交换。中国的封建社会结构内有一个固定的阶层执行着全社会的信息交流和组织功能,使整个社会受到控制,这个固定的阶层就是中国特有的儒生官僚阶层。这是欧洲的封建社会所缺少的。
  儒生官僚源于“士”,“士”是在战国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的。为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统一管理国家的需要,国家政权结构中出现了垂直控制的郡县行政管理制度,以取代层次分割的领主分封制。“士”成为新政权任用官僚取代世卿制的主要来源。到了汉朝,儒家学说借助国家政权的力量成为正统思想,成为“士”必须接受和承认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于是汉以后的“士”就是儒生。儒生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在未入仕以前,遍地游学,入仕之后宦海浮沉,“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使他们有能力和条件承担封建王朝的联系和控制全国的功能。中国封建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是与中国存在着儒生这样一个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特殊社会成分密切相关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黄炎培的忠告(2)
中国大一统的社会结构主要由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三个部分,也就是地主经济、官僚政治和儒生正统意识形态所组成的。以皇帝为首的官僚政治和以儒生为代表的正统意识形态是相互耦合的,他们通过防止贵族化等对经济结构进行调节,以保持地方经济的繁荣稳定。经济的繁荣和稳定又是大一统的前提和基础。他们相互调节、相互作用,维护大一统的社会结构的牢固。
  既然儒生官僚阶层是大一统社会的重要调节力量,为什么又会产生那么多贪官污吏,演变成大一统社会的破坏力量呢?简单地讲,这是官僚阶层本身异化的结果。突出地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绝大部分封建儒生步入仕途的动机和目的是追逐名利和个人荣华富贵。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以伦理政治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每个人、每个家庭在社会中的生活方式,是由其政治上的等级地位决定的。总的划分是官与民。当官就成了统治的特殊阶级,官有大小高低之分,民也有士农工商之别,差别形成等级。而等级一旦划分,它影响到人的生活的一切方面。人们“虽有贤身贵体,无其爵位不敢跟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无其禄不敢用其财”。封建社会的生活法则,鲜明地昭示每一位青少年,要想改善自己的生活待遇,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身份,这是人生的根本。更有甚者,封建皇帝也极尽能事,笼络儒生,效忠皇权。宋真宗以皇帝的名义,写下《励学篇》,说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车马簇。”公然以金钱美女作为钓饵。而在封建社会里,一个知识分子,如果以清高自诩,不肯当官,那就要准备终身受穷,有时连吃饭穿衣都解决不了,甚至被诛杀。明朝《大诰》规定:“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而一旦做了官就享有种种特权,通过合法的、半合法的和非法的种种途径,都可以成为暴发户。
  一方面是荣华富贵的引诱,一方面是贫穷和诛杀的威胁,严酷的现实迫使儒生选择前者而逃避后者。所以不管儒家的政治伦理训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儒生内心世界真正的持久的人生取向则是个人荣华富贵。一旦进入仕途后,官场*成风的现实又必然让他们学会口喊“忠君保民”、“救济苍生”,而心思则日益转移到追名逐利上来。所以,在封建社会里,真正的清官有如凤毛麟角,老百姓对此看得很清楚,一首“来时羞涩去时丰,官币民财一扫空;只有江山移不出,临行写入画图中”,就将我国历代封建官吏大肆搜刮的疯狂程度勾画得淋漓尽致。老百姓常说“千里做官只为财”,也反映了他们对封建官吏普遍敛财的本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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