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个大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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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个大鸭梨-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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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我什么态度说话?”老爸也急了。
  “我这态度怎么了?”
  为这件事我们争吵了一上午,到中午时,我依然热火朝天地胡闹,老爸老妈一边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边还要说服我别生气。回国以后,这种事情更是成为了家常便饭。
  在国内的中学,早晨到校的时间要比新西兰早些。回国后不久的一天,我起床晚了十几分钟,一看表,还有十分钟就要上早自习。我穿好衣服、洗了把脸,正慌慌张张准备出门时,老爸却硬要求我吃完早饭再走。在我眼里,迟到的罪过远远大于少吃一顿饭。我顶着老爸强硬的口气,依然我行我素,骑车去上学了。那个胖胖的大叔形象在不断变化,并越来越像小说中的严父形象了。
  谁知第一节下课后,我看到老爸站在班门口走廊的对面,一副无奈的表情。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家庭中“新添”的一员 —— 父亲(2)
我顿时涌上一股气愤和害羞的心情:都初中了,还有哪个家长到学校找孩子,多没面子!
  看到我从班里出来,他把我带到了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带给我一包点心,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无论如何要吃完早饭再上学。”
  我的母亲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老妈是老大,而我老爸既无兄妹、又无姐弟,是最老的一批独生子女,赶上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
  我们家两代独子。小的时候,老妈对我疼爱有加,不能说百依百顺,也大有说一不二的气势。回国后,这才发现,原来这老独子不仅什么都不让着我,还经常要和我比比高下。
  就拿骑自行车说吧,妈妈给我买了辆山地车,他也要买一辆还约定要跟我进行一场比赛。比赛当天,我们用专用的车载自行车架,把自行车运到山脚下,带上头盔,护具,沿着崎岖起伏的山路行进。开始时,山脚下的路比较平坦,他占了先机,骑在前面,我在后面紧紧跟随,我向左一点,他也左一点,我绕到右边一点,他也移到右边。为了避免撞车事件的发生,我告诉自己忍着点,让着他点,后面又不是没有机会。转过两个弯,开始进入上坡路段,我的优势一下显现出来,二十四英寸的山地车,驮着老爸发福的身躯,自重太大的老独子这下想不让我都不行了,我一个打晃,就超了过去。只见他在后面气喘嘘嘘,抬起整个身子,随着用力的方向,左晃一下,右晃一下,骑行路线也从直线变成了之字路线,遇到陡坡时,还不时下来推着车跑两步。我得意的独自前行,脑中不时浮现出龟兔赛跑的精彩场面。转眼走过了上坡之路,我率先从山顶向下骑行,满是石子的下坡之路,不时感受到车轮的侧滑,我不时地刹一下车,以减缓车速。在一个缓坡处,我回头向后瞥了一眼,只见老爸压低着身姿,前身紧贴车把,红色的头盔,红色的T恤,那积攒了巨大势能的发福身躯,像一块巨石,“翻滚”而下,我先前的悠然之心荡然无存,随着山脚的不断逼近,老爸与我的距离也不断逼近,转眼,老爸已经紧随我后了。我赶紧宣布,比赛结束,比赛结果以我胜利告终。停下来后,老爸一边擦着满脸的汗水,一边说:“你别看我又老又胖,但只要没追上你,我就一直要紧追不舍,决不放弃”。
  老爸在我身上花费的心血太多太多。一次次地争吵,一次次的无奈,老爸脸上逐渐增多的一个个老人斑见证了这些事实,见证了老爸为了挽回在新西兰三年多,令我没有充分得到的父爱而做出的努力。也许在老爸无数次的炮轰下我改了睡懒觉、改了吃饭掉在桌子上饭粒的坏毛病,也许老爸最近对我不断的鼓励、说明我们经过多年“磨合”已经能完全相互适应,我和老爸一同成长了。但反反复复不厌其烦的训导背后,老爸所体现出的坚持是我还不能完全理解的。虽然很多同龄人已经深刻地体会到了家长的关怀,但我迟钝着。也许我却正是老爸所说的那样,只有自己成了家、有了孩子之后,才能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
  

重拾母语
在新西兰的三年多时间里,虽然在家里听说中文,但我会写的汉字一共不超过一百个,当然自己名字除外。记得当年住院时,大夫要求记录每天活动的时间和内容,我拿着笔、盯着纸,冥思苦想了五分钟,还是没能回忆起“吃早饭”三个字怎么写。语言这东西,绝对是不怕没学,就怕不用。我在新西兰似乎每写一句英文的同时会忘记这句话的中文写法。
  为了准备我回国后的生活,老爸2003年底来到新西兰和我共度从新西兰回国前几个月的生活时,没有忘记带上一本成语词典和两本初一语文教材。因此,在我回国前的一个多月内,每天几乎都要抽出几个小时的时间,抄写语文读本中的课文。由于对每一个汉字的构造,都必须进行详细的研究,我时常是抄完整篇文章,也不知道其内容为何。
  回国后,我来到清华附中继续初中学业。由于King’s College的数学课用的是剑桥大学出版的实验教材,所以在理科方面并没有觉得国内的课程很难,那时我所有的经历几乎全部用在语文上。语言这东西,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每天多背、多读、多写。但和婴儿学语言不同,我已经有一种能有效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自身的懒惰,再加上所有英语都比中文的表达方式简洁,使我情不自禁地要选用英文表达。
  上语文课,老师用中文讲的内容,到了我的书上全部变成英文的笔记,无法翻译的词句就变成了汉语拼音。这样做,应付考试时的选择题还是绰绰有余的。虽然语言不同,但诸如判断文章的思想感情、文章中心的选择题,只要对我的笔记进行简单的翻译即可应付。但每每遇到解答题,我便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思考自己想说的句子中的每个字的写法。这还不是最令我头疼的。解答题每道不过十几字到几十字,而初中的一篇作文,可是要求一个半小时内写完至少六百字。
  幸好上学的前几周,老师布置的所有作文都是家庭作业。无论质量好坏,电脑上提供的智能ABC,对于我这样的“文盲”,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解脱。纸上工整的楷体完全掩盖了我那艺术品般的手写汉字。然而有些事件终究不可避免,随堂作文便是这样。周二的下午是连堂语文,我们在前一天得知,需要写一篇名为“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的文章。虽然我疯狂地想向老师申请用英文写或拿回家完成,但内心里我深知,有些事情,躲过一时但躲不过一世,晚痛苦不如早痛苦。拿到稿纸,两页密密麻麻的方格布满了整张卷子。我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在第一行写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是”,哦不对,是一件“事”。抄都能抄错。我在“是”上涂了一个大黑疙瘩后,在旁边进行了修正。辨别同音字,是我学语文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障碍。西方的语言同音字非常少,西班牙语甚至没有任何两个发音相同但意思不同的单词,因此学西方语系的人都是通过声音学习语言。但中文的同音字却随处可见,因此需要按字义和字形学习语言。当时我还处于中西转换的初期,每个字音只能容纳一两个不同的字形。
  对着稿纸,我开始构思:印象最深的事,当然是King’s那次野营。对,就这么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也营”…不对。。。不是这个“也”,是野草的“野”、“野比(后来译为大雄)”的“野”(见到同音字我能区分,但自己写不出来)。。。怎么写呀。。。我开始在稿纸上无意识地进行了多次尝试,无奈越写越走样,以至于我自己都搞不清到底是“野营”还是“也营”了。低头再一看稿纸,两行原本空白的方格早已被我形态各异的“野”字所填满。无奈之下,自己只好再次拿出早已娴熟的、涂大黑疙瘩的本事,将那些“原创字”一一掩盖,并用“出去玩”代替了“野营”二字。两节课后,我成功地利用涂黑的方法和混乱的思维凑到稿纸上六百字的方格中。
  回家的路上,我暗暗地庆幸自己混水摸鱼、过了随堂作文这一大难关。但大黑疙瘩凑字法再次奏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看来语言的学习没有什么捷径,只能一步一步慢慢地读、背、写。所以,我和父母商议决定找个家教。
  于是我们找到了郑老师。当时还是一位清华大学法律系二年级学生的郑老师,曾经以所有报考学生中第二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
  鉴于我当时不会写中文的情况,郑老师决定还是先从读书入手。除了复习小学和初一课本的内容外,郑老师还给我推荐了一本书,要求我闲时阅读:《平凡的世界》。刚开始阅读时,我记得我会刻意在书中,将一些有文采的词句和心理描写的段落划为重点,但看着看着,就被书里“少安的砖窑”和“少平与晓霞”的故事吸引了。也就是这本书把我的语文从“拼音”带向了“汉字”。
  学习语文时,一直困扰着我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文言文。记得回国后我学的第一篇文言文是“黔驴技穷”。处于回国后新鲜期的我,一切没学过、没见过的事件我都想搞个究竟。背诵文言文便是其中之一。经过一晚上废寝忘食的苦读,我成功地把《黔驴技穷》从书上移入自己的肚子里。但随着课内文言文数量的逐渐增多,和回国后新鲜感的逐渐消失,学习文言文逐渐变成了我的噩梦。拿起古诗词和文章,我总是不断问自己:学这东西有什么用?为什么能用简单明白的现代汉语表达的意思硬要用一段既难懂、又复杂的文言文替代呢?
  虽然和很多语文老师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我的疑惑和偏执始终没有因讨论而改变过。
  郑老师教人有方,与其回答我这个不容易的问题,不如变换一种策略,由我自行找到答案。郑老师建议我买一本带注释的《孙子兵法》,每周六晚上课时讲解一章。郑老师讲《孙子兵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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