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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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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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工厂,就是那个承载了北莱镇所有大大小小八卦的零件加工厂,只有一个老板,就是那个趁战乱敛财后长驻下来的日本人。我曾经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去了,我很少再想起它,但命运的手再一次措不及防地擦去了我心上的尘埃。我曾经终日流连的那片河岸,埋葬了一本我不记得名字的传记。我的母亲,那个在河岸上温柔唤我回家的女人,嘴唇上散发着淡淡的苹果香味。江采薇,那个温暖时光也冰冷了时光的少女,都渐渐浮出了记忆的水面。
  毓敏秀后来说了什么,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我打算向她辞去主角的角色,但看到她顶着炎炎烈日在阳光下指挥布置着各种事宜,头上湿乎乎地粘在她的额头上,她都没工夫别开,我的话就一次又一次哽在喉咙里了。明叔说我们是赶鸭子上架,骑驴找马,走一步算一步了。我不忍心让她最后连骡子都没有。
  演出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毓敏秀带着一群残兵浩浩汤汤地出发了。我觉得我们真是名符其实的游牧民族,穿乡走镇,跨岭越野,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的辗转。我们最固定的家就是那辆大卡车,它带着我们走过台湾的很多地方。没有人觉得辛苦,因为我们就是来自这个阶级的人;很少人有家,因为做戏的人收入低微居无定所,也不会有人愿意嫁给他们。戏班的婚姻只能在戏班内部匹配,似乎成了一种必然。这是一个怪圈,一个轮回,像一种会遗传的病,直到有一天病入膏肓死亡覆灭才算彻底得到解救。
  毓敏秀坐在卡车中间的一个大箱子——那是大家照顾她专门腾出来的地方——双脚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放在两边。周围的人神态奄然,这样的演出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毓敏秀很兴奋。我坐在她的正对面,可以真切地看到她溢于言表的喜悦。
  “我给你们唱首歌吧。”她说。哀婉的乐曲缓缓地从她的嗓间流出,那首歌我似乎听过,在很久以前,某一天我和丁建业走去电影院的路上,从一家音像店的扩音器里流出来,是当时台湾街知巷闻的帽子歌后凤飞飞唱的,一首思念恋人的歌。但她低沉的嗓音诉来却像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妪坐在小小的渡口前,向一个陌不相识的路人打探多年前远游的爱人。岁月的钝刀缓缓地割过,苍老的皮肤上流出血泪却割不出疼痛。
  一曲终了,只有明叔一人鼓了掌。相较蔡琴的醇厚馥郁,她的嗓子其实不太适合凤飞飞的歌,但其他人鼓噪着让她再唱一首。她看着车外匆匆向后退去的风景,笑着摇摇头,再也不肯开口了。
  车子渐渐驰入了沿海的路段。盛夏的夕阳血红地沉沦在凝如镜面的海缘,霞光染映天涯海角,像一股火红染剂落入海天交会的那片,越接近中央颜色越浓艳,至出海口边颜色只晕染为橙红橙红的。随着车子渐渐驰入那片树林,依稀可以看见几只潜伏的白鹭鸶,像含苞待放的一朵朵白花。河岸对面的那片平原上,有几个拿着水壶的小孩在垃圾堆里抠啊挖啊,一如当年。不管多少年过去,这里总是不断的生长着,在同一个地方,用同一种方式,继承同一种命运。过了这一段河湾,北莱镇就到了。
  西装革履的日本男人早已等候多时,但他俨然已看不出日本人的痕迹。工厂门口摆放了一个大大的海神妈祖像,像前一个大大的香炉里面正烧着高香。海边的人家信奉妈祖,寓意是大海养育了我们,给了我们一切。他已经被这个地方同化了。剪裁仪式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三天三夜是我们的专场。那真是我在北莱镇从未见过的盛举,星光微露的时候,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涌过来了。
  演出就像我料想的那样,没有成功。我想我最终连骡子都不是。我眼里涌满了泪水,步伐紊乱。因为在黑压压的人群中我看见那个男人搀着一个女人,坐在主人家的位子上。那女人全身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了一对眼睛在外面,在这炎热的仲夏之夜异常夺目,我一眼就看出了她是我的母亲。他对她呵护倍加,因为她为他孕育了一个孩子。
  也许她已经忘了她还有一个孩子,我想,一个崭新的生命终会取代一个陈旧的过往,人的记性很有限,也许一年,也许四年,历史就会被遗忘。人们记住的只是现在,是她旁边这个年近花甲的男人,而不是房外那双陌生的男鞋。我的涂满油彩的脸也早已现不出昨日的轮廓,热闹的音乐喧嚣着别人的欢乐,简陋的舞台演绎着别人的故事。
  这是恩赐,也是救赎。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舞台下那个巧笑嫣然逗弄天伦之乐的女人,她是别人的母亲。她曾有一个孩子,但早在很久以前就死在离开的路上。如今的我,只有一个牵挂,她叫毓敏秀。那是我的心栖息的地方。
  我望向毓敏秀,她正坐在台下边缘的地方,仰着头观看着台上的演出。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脸上带着微笑。她显得那么平凡,又那么与众不同。我的步伐就坚定了。

☆、第 33 章

  北莱镇的演出对民乐社的现状到底没有很大改善,徐红消极地撤去歌舞团的演出,她以养胎为由,不再参加任何演出,对毓敏秀日益加深的敌意伴随着为丁建军叫屈的声音日益高涨。众人均说丁永昌私心偏袒,瞧不起丁建军这个养子。丁建军做牛做马为戏班劳心劳力这么多年,竟不及一个初来乍到的女流之辈。且不管这话虚实,一说出来却是凉了一半人心。当时丁永昌已在弥留之际,为了不让人察觉他眼睛已经看不见,他大部分时间都以瘸腿的理由躺在床上,度过了他最后的时光。这扰乱人心的流言终于变成了最后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他出现过一次短暂的假死现象,尽管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王玉桂还是哭湿了他的半片衣襟。
  当他醒过来之时,房里站满了人,几乎整个戏班的人都来了,还有镇上几个与他刚刚建立起微薄友情的人,房里一片阴暗。角落里一盆兀自烧得很旺的炭火也没能驱赶沉痛的阴霾。很多人叫他保重身体,抱怨自己的粗心,他从医院回来这么长时间也没来看过他几次,以致他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病入膏肓他们都没有察觉。丁建军感谢他的收养之恩,有人感谢他的授业之情。他们回顾昔日他对他们的好,带着他们走南闯北四处谋生度过了很多艰难的日子。有人甚至还回顾了建国初年统治者叫嚣着反攻大陆的人心惶惶。他们就是经历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他们都顽强地挺过来了,他们坚信他这次也一定能战胜病魔。很多很多的人,他们循着礼节一次一次以沉痛的表情询问他的病情,叫他照顾好身体。
  丁永昌在枕上一一点头表示他全都听到了。他的脸色很不好,脸颊深陷,太阳穴松塌,眼窝又大又深,眼睛暗而无神。王玉桂将身上的棉被拉至他的胸口,那里瘦骨嶙峋,肤色很差,透着一股汗涔涔的粘腻。他看上去虚弱而疲惫,但清醒。他半闭的眼睛在人群中搜寻着毓敏秀的身影。
  “阿秀。”他伸出他骨节嶙峋的手。鼻子因为呼吸不畅而发出重重的喘息声,听上去就像他刚刚暂停下手中死亡这件他力所不逮的繁重的苦役。
  毓敏秀急忙穿过拥挤的人群迎上去,握住它。她的眼睛里噙满了眼泪,她什么也没说,丁永昌却连连说着好孩子。他感谢所有来看望他的人,有劳他们挂心,说他一定会好好保重身体,然后委婉地下了逐客令。他们走了。
  天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一阵阵寒风钻到屋檐底下。我和王玉桂站在走廊外等着,身上阴寒凄凉。我抱紧了双臂,轻轻地哈着气,低着看着脚尖被雨水泅湿的一块水渍,因为沾着粘土,看上去十分肮脏。从我们在医院得知噩耗的时候,到后来我和毓敏秀时时去看望他,安慰的话我已经对王玉桂说过无数次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话语。叫她保重,希冀奇迹出现。其实都只是一些苍白的废话,但人们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却惯于将希望寄托在虚幻的神圣身上,以此寄托他们哀恸的感情。
  “阿姨,你怎么样?”我说。她看上去也形容枯槁了。
  “事到如今,我早就有准备了。一切都挺,挺好的。”她喉咙突然一哽,我别开了眼睛。
  “今年的冬天好像来得比较早。”我说。天灰蒙蒙的,就像冬雨的午后。
  “嗯。”她应我。
  雨仍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丝夹风时不时扑到脸上。我们站了很久,没再说话。其间,她走到隔壁的宫庙去上香。她喃喃自语地说着求神庇佑的话,打开一把破旧的伞走进雨中,暗黑色的天幕盖在她的头顶,就像瓢泼大雨的那晚她为丁永昌独自守候在庙门口一样。她回来后不久,身后的门拉开了,毓敏秀走出来。她的脸上有哭过的痕迹,眼睛红红的,她灰色的长衫袖子有一片黑色的湿迹。
  “阿母,阿爸叫你。”她对王玉桂说。王玉桂默默走了进去。
  我没有打听丁永昌和她说了什么,与她并肩走回了我们的住所。丁永昌出事的那段时间,徐红用戏班一半的经费买了那套音响设备,曾要求班里的女旦盛装演出,有些女旦因此离开了戏班。空下来的床铺没有重新分配,毓敏秀就住了进来。一路上她的表情都很凝重。路过大院的时候,她盯着墙角里一棵孤零零被风雨摧垮的秋海棠看了许久。雨水沿着伞沿落在她的肩膀上。
  
  晚饭之前丁永昌聚集了戏班所有人。他腿上的石膏不见了,穿着一套浆洗得发白的棕色正装被王玉桂搀扶着坐到主位上。他的腿上盖着一张陈旧的羊毛毯。眼睛半闭着,多了些神采。
  “今天召集大家,第一件事就是我决定正式收毓敏秀为徒。”他宣布。
  毓敏秀从人群中走出来,她穿了一件黄白斜条纹的羊毛衫和一件蓝色外套——我猜那是她能找到的最隆重的衣服了。她的头发整整齐齐的扎起来,盘成一个髻。出门前,她还洗了一个冷水澡,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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