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有间杂货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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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界有间杂货铺-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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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典大喝一声,右手并指如刀,一掌插入叶辉的胸膛,掌刀下滑,将叶辉的胸膛一下剖开,鲜血喷涌。

    叶辉发出一阵狼嚎,惨叫声传遍琼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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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寇典的实力
    十天过后,叶辉和琼启那老头躺在床上,对视而望。

    “小子,咳咳……别抽了,咳咳……呛得慌”。

    “哦!最后一口”。

    叶辉将最后一口烟吞下肚,回手将烟卷掐灭,两个人再次对视。

    叶辉胸口处缠着绷带,脸上有些发白,琼启也好不到哪去,涨红着脸,不断咳嗽。

    琼花从屋外走了进来,看着这两个大病号,脸上一阵恼怒,这十天可把自己折腾坏了,洗衣做饭,生火添柴,跟个保姆没什么区别,还是没有工资的那种。

    琼花略带薄怒的娇喝一声:“叶辉哥哥,你又不听话了,赶快出去溜溜弯,爷爷,都说了让你看着他,哼!”

    琼花一转身出去了,剩下两个老爷们面面相觑,叶辉很难想像,这琼启是怎么熬过来的,被管束的滋味很难熬啊!

    叶辉小心的起身,生怕撕扯到伤口,嘴里忍不住的咒骂着寇典,下手未免也太狠了点。

    屠龙短刀,被寇典插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场面简直血腥的有些残忍,效果却也显著。

    第一,很好的隐藏了屠龙的踪迹,一般人很难想到会藏在身体里。

    第二,促进屠龙生长,由于是在叶辉体内,让屠龙短刀时刻接受着精血的沐浴,使进化更加简单与便捷,也少去了很多叶辉所要培养短刀的时间。

    换做别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屠龙短刀的锋利也不是别人能承受的,叶辉则不然,由于第一次割断手指,精血内渗,屠龙短刀已经认主,这就使得屠龙异常温顺,哪怕叶辉持刀砍向自己,也不会出现任何伤势,这就是认主魔器最受欢迎的原因。

    和自己最亲近的武器,才能为自己提升更大的助力,依赖旁人,那是不可能的。

    十天时间,叶辉的伤势总算恢复,可以出去溜溜弯了,要是还那么和寇典同在一张床上,自己肯定会疯掉的。

    寇典也巴不得叶辉早点走,这样就不用天天听琼花那个臭丫头唠叨了,叶辉最大的作用,就是替自己挨骂。

    果不其然,琼花那丫头屁颠屁颠的跟在叶辉身后,不停的数落,这让琼启一阵暗爽,十年啊,总算清净了。

    叶辉倒是无所谓,哪怕是琼花再罗嗦,也是个萌妹子,总比琼启那个老头不断咳嗽要来得好。

    久违的阳光,让叶辉的心情大好,和琼花聊了聊魔界的诸多事宜,感觉收获颇丰。

    魔界,其实并不荒凉,最初的百花界可是三千界中最繁华的一界,也是魔族大能选在此地的原因。

    造成荒凉的根本原因还是战火的纷扰,造成了许多灵田被毁,使得仅存的洞天福地被各大势力所占有,让他们这些闲散小魔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千年以来,魔族得到喘息机会,人口上升,资源告竭,按照琼花的估计,不出十年,他们这些没有根基的小魔将没有更多的生存空间,被淘汰,只是早晚的事情。

    叶辉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酸,琼花说的云淡风轻,可自己听到的却没有那么简单。

    在修真者看来,魔族是可怕的,是可耻的,是人人痛恨的,而在叶辉看来,魔族是可悲的、可怜的、甚至是值得怜悯的,其他人暂且不论,最起码琼花和寇典就给了自己一个个惊喜和感动。

    这种感觉,或许也就叶辉能够具有,妖、人、魔三族世代血仇,注定了彼此间的难以融合,这是根深蒂固的念头,叶辉的出现,只能算是乱入。

    和琼花聊了很多,叶辉将琼花赶了回去,趁着身体康复,他还想去寇典那里去看看,感谢一番。

    叶辉很喜欢寇典这种性格,这或许就是一个圈子中的人,才能彼此吸引。

    叶辉很喜欢一句话,那就是:我们遭遇的所有人,可以用一个又一个圆去划分,始终站在一起而没被线隔开的,就是对你最重要的人。

    叶辉所在的圆,有清月,有老黑,有琼花,还有寇典,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就是自己所在的圆形中心,彼此融合。

    世事无常,叶辉也不知道最终会有谁将脱离自己的圈子,被推出那条线,自己所能做的,只是护住自己圈子中的所有人,仅此而已。

    远远望去打铁铺,一阵青气升起,寇典已经开始工作了。

    叶辉径直走了进去,和寇典招呼一声,寇典恍若未闻,专心挥动着手中铁锤。

    叶辉也知道了寇典的脾气,走到床上坐下,掏出雪茄点上火,等着寇典忙完。

    烟卷抽到一半,门外便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叶辉探过头望了一眼,发现有两个身影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叶辉认识,正是十几天前被自己的刀吓尿的大汉,大汉身边站着一位面相普通的魔族,和平常修真者没什么不同,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只是眉宇间带着一丝狠厉,看上去就不是什么普通角色。

    叶辉刚想起身,随即沉吟了一下,坐了回去,自己今天就要看看,这寇典的实力到底如何。

    大汉率先开口,说道:“幽弥大人,就是这里!”

    大汉一阵卑躬屈膝的神色,对平凡男子极为恭敬,而他口中的幽弥大人却没有任何表示。

    “老头,赶快将刀交出来,否则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你可知道这位……”

    男子一摆手,将大汉制止住,开口说道:“这位老先生,小人听说您这里有一把认主魔器,造型很是别致,在下爱刀如命,还望先生能割爱,让在下观赏观赏”。

    男子的话令所有人都感到意外,就连随性的大汉同样吃惊,这还是那个声名远扬的活阎王么?

    寇典终于开口,说道:“幽弥镇第八代城主,人称刀尊的幽弥狂竟然自称小子,真是折煞老夫了”。

    叶辉也是一愣,好么,这个放在人堆里都不会认出来的男子竟然是城主,还有个刀尊的称号,想来在实力上必定不俗。

    这下子有好戏看了,叶辉暗自想道。

    被称作幽弥狂的男子始终保持着恭敬的态度,倒是身边的大汉有些沉不住气了,开口叫骂道:“你个老东西,既然知道幽弥大人身份,还不速速跪下膜拜,献上宝刀?”

    寇典挥舞的铁锤不停,脸上带着嘲讽,说道:“不知所谓!”

    砰!砰!砰!

    铁锤砸在剑坯上,一声声好比砸进了人的内心,和心跳产生了极强的共鸣。

    叶辉双手捂住胸口,哇的一声喷出鲜血,只感觉心脏被人揪住,一下下想要捏爆。

    叶辉抬起头,只感觉寇典消失了,身影和自然融为一体,全世界只剩下砰砰的响声。

    砰——

    最后一锤落定,大汉狂喷鲜血,双腿跪在地上,身体像气球一样的膨胀起来,砰的一声炸成了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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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幽弥狂
    叶辉拭去嘴角的鲜血,拍了拍身上沾到的碎肉,感到一阵恶心,自己也算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依旧对这种场面很不适应,有点太过血腥。

    幽弥狂面无表情,看来受到的冲击并不大,对寇典拱了拱手后说道:“小子只为看刀一眼,别无他求”。

    幽弥狂不卑不亢,既没有被寇典的实力震慑住,也没有显现出一丝倨傲,这让叶辉看不透这个人。

    寇典沉思了一下说道:“那把刀你是看不到了,不过,既然是幽弥城主驾临,小老儿害怕得紧,就给你打造一把吧!”

    寇典说完,弯腰拾起大汉炸碎的碎骨,抬手扔进火炉内,随后将手中颇具雏形的剑坯放在火炉内煅烧。

    碎骨和血肉慢慢渗进剑坯内,使剑坯更加炙热,温度顿生,叶辉目不转睛的看着,丝毫不敢怠慢。

    魔血和魔骨的加入,令看似普通的剑坯不在普通,艳红的外表多了一丝猩红的光晕,缠绕着大汉不甘的执念。

    幽弥狂坐在地上,同样专注于寇典锻造,对于爱刀之人,这些过程丝毫不显烦躁,而是一种享受。

    锻打阶段,寇典抬起头看了幽弥狂一眼,问道:“幽弥城主想要什么款式,风格不同,也代表着所属的形态不同。

    幽弥狂绞尽脑汁,自己虽然爱刀,却没有一件是自己极为喜好的,他自己也不清楚,心中最好的刀该是什么样,这也是自己一直寻找的答案。

    幽弥狂侧过头,看着叶辉说道:“这位兄台,你可知什么样的刀,才是最好的刀”。

    叶辉有些不敢相信的指了自己一下,诧异的说道:“你问我?”

    幽弥狂点头说:“没错!按照你喜欢的样式说一下,若是合了我的心意,我给你个副城主当当”。

    得!又是一个不靠谱的存在,叶辉就想不明白了,身边为什么总是围绕着这些不着调的逗比,就没有一个说话像个正常人的。

    叶辉深吸了一口烟,闭上眼睛,说道:“刀!杀伐之器,形态多变,在我的印象里不下于十几种,长刀短刀,各有千秋,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

    不知城主喜好,我只能说说我最向往的刀,这把刀,简单不失华丽,单薄却不脆弱,刀身笔直坚挺,刀刃锋利异常,足以断金裂石,刀身要有血槽,适合突刺,刀柄足够两手宽,能够起到劈砍之用。

    这就是一把叫做唐刀的宝刀,最简单,也是最诱人的刀”。

    寇典和幽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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