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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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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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很热心。”陈勉看着她的背影。
  我说,“当然了,她要有闺女,你就是她家女婿了。”
  我们坐在花荫下。陈勉摇着扇子,多半扇着我,扇了一阵,说,“下次别逃课了。上次啊,代你妈妈参加家长会,老师说,现在到了高考最紧要的关口——”
  我说:“可是你,恨不得我天天逃课。”
  陈勉笑,“我只是心里想想罢了,可不敢耽误国家的栋梁。”
  我撇嘴,“考不上才好,这样,我们就一样了。以后,我们在运河边盖个房子住,你做工,我养鱼。整一出《天仙配》。”
  “你妈妈不气得吐血。”陈勉又笑,“你那周游世界的梦呢?”
  “你不是不愿我走嘛。”
  “可是,如果是你的心愿,我倒愿意你去实现它。”他庄重地说。树影婆娑在他脸上,有参差的美感。
  “一起吧,你带着我,或者我带着你。我们,谁也不抛下谁。”
  他无语。一阵后,浅浅叹了口气。
  大概就是在那一天,他下了寻求发展的念头。
  在认识我之前,他的人生已经非常跌宕了,他对我说过,对未来没有什么期许,只想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平平淡淡地过活。可是遇到我之后,为了成全和承担这份爱,他不得不选择再一次的流离。
  生活真是富有戏剧性。我在安稳中向往颠沛的命运;陈勉在颠沛中渴望现世的安稳。可是从来是命运在选择我们,不是我们选择命运。
  高考前夕。陈勉来学校找我。
  站在窗口,用目光一排排焦急地搜寻,天热的缘故,他身上都是汗,白衬衫贴在肉上,浸出一块一块的肉色。外语老师顺着一溜斜逸的目光看到他,高跟鞋哒哒至门口,有点狗眼看人低似地不耐烦道,“你找谁啊?”
  “哦,裴,裴锦年。我是她哥哥。”陈勉在正规场合一直有点拘谨。
  我腾地站起来,斗牛一样撞开外语老师,“你怎么来了?”我抑制不住欢喜。
  陈勉拉我离教室稍远些,说:“我待会就要坐火车去广州。”
  我雀跃的心陡然落到平地,无比失落,“多久,出差吗?”
  他说:“不是出差,会比较久。”
  我怔住,仰头苦巴巴地看着他。他整了整我稍嫌凌乱的头发,说,“别这样啊,又不是永远不见。”
  “你别走嘛,我很快就考完试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恋爱了。”我摇着他的胳膊,可怜兮兮地说,“我三个礼拜没见你了,本想这个礼拜逃课去看你的,我买了你爱吃的香肠和肉松,还有椰蓉的老婆饼,对了,待会我逃课,我们去崇安寺……”
  “别。”他的目光从我脸上微微移开,失神了会,回过来的目光已经很坚定,“就因为想长久地跟你在一起,才不得不暂时离开你。锦年,我一辈子不出去,一辈子只能仰望你,最后失去你……外面天地总要广一点,我也许会找到机会。”
  “我不介意你怎么样。”
  “可我介意。”陈勉说,“你还小,可我已经不算年轻,我必须现实一点。”
  隔壁教室朗朗的读书声传出来。陈勉侧耳听了阵,回复笑靥,“伸出手,我给你一个礼物。”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玳瑁发夹放到我手中,“你的头发长了,还乱糟糟的,要记得捆住。”
  “嗯。”我点头,想了想,“你也伸出手。我回你一个礼物。”
  “真的?”他欣然摊开。我用指在他掌间写字。他掌间的纹路模糊而杂乱,据说这是命远多舛的象征。

锦年(14)
“你写什么?”他问。
  “猜。”
  “礼物还要猜,我哪里猜得着你的鬼心思。”
  “你笨啊。”我又写一遍,这回划得轻,他手一痒,便包裹住我,“等我。好吗?”他睫毛轻颤了下,目光殷切。
  我点头。他微笑。下颌现出一道浅浅的沟,沧桑得可以。
  告别回教室的时候,我在门口折过身,看到他还木木地站着。鲜辣的阳光自他身后包抄过来,他身前身后的空气里围满淡蓝的粉尘。宛若一场尘梦。我眨了眨眼,无法控制地恍惚。
  6
  陈勉一走杳无音信。两年后,我才接到他的电话。
  两年后的我已经是南X大的一名学生。好动不拘的我在新鲜而刺激的环境下已逐渐淡忘年少别离的隐痛。我加入社团、交接朋友,跟别人一样,在属于我的阳光大道飞驰。如果时间再久一点,我会把与陈勉的情事当作交响乐章中一个旁溢的滑音,那玩意只具备装饰作用,并不决定整体音效。我会记得他是我哥哥。不爱说话,但很聪明,是我少女时代走神的对象。
  就在我的记忆趋于明暗交界之处,沈觉明出现了。
  觉明是安安的哥哥。高考那年,安安去了北京,我则就近考了南京。在我高一与觉明意外认识后,我们其实曾有过短暂的通信联系。那时候,班里盛行交笔友,每天中午,生活委员在门口发信的时候,是我们怦然心动的一刻。谁的信多,谁就会成为被人艳羡的焦点。在这上头,我自然不能落后。最盛的时候,我交了8个笔友,有同学的同学,有同学的同学的同学,反正就是曲里拐弯搭些关系。沈觉明是偶然闯入的一个,谁叫他给我寄照片呢,让我轻易拥有了一个地址。其实也没什么好写的,我就是附庸风雅抄几句诗,那时候我刚过对古典诗词的迷恋期,喜新厌旧地热中起云里雾里的朦胧诗。他回信很短,一般就是把我抄的诗用他的意思翻译一遍,很像在完成我交代的功课。然而因他翻译得比较搞笑,收他的信也是乐趣之一。不过等到我喜欢上陈勉后,就没有兴致与余力作这等小儿科的事。高三那年就再没给他动过笔。
  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忘记了,正如我把他忘记一样。可他其实并没有。
  大学生活一周后,他打我宿舍电话邀我晚餐。
  “我,沈觉明,晚上7点某某饭店某某厅见。”
  我还没反应出他系何方神圣,那大神已自顾挂了电话。
  这晚我有课,那变态老师会点名,但是,想来想去,又不能做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只得以两根鸡翅的代价托同学代为填坑喊“到”。
  推开雅致的红色镶金边的包间门,里头的先生让我很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之感,比之四年前那位温文的大学生,时间在他身上可说抹上了珍珠一样眩目的成分。该先生闲靠沙发等人的样子,明明很颓靡,却有股说不出的幽暗魅力。大概男人是需要世事的历练的。
  他大概等久了,见我进来,面目与身子均没动。待我跳到他面前,说“嗨”,他才抬抬戴表的手腕,说:“有没有时间观念?”
  “不好意思,堵车。”我坐到席位,解释,“我晚上有军理,要点名的。其实不想来,你以后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再挂电话,我又不是你员工。”
  他这才抬头看我,目光有点*,眉头却是蹙的,让我觉得我似乎有点不识抬举,人家谁?请你吃饭,你不奴颜恭膝感恩戴德已经不是,居然还挑三拣四、得了便宜卖乖?

锦年(15)
“这样嘛,我真有面子。”他站起身,叫过服务员。
  菜单交在我手里,我胡乱点着。只要是那种色泽亮丽的,均在我的考虑范畴内。作为穷学生的我,那时候对荤菜有着异乎狂热的兴趣。点完后,沈觉明过目,居然毫不绅士地将我点的菜一道道推翻,重新更上清淡的口味。
  待服务员走后,我忍不住说:“既然如此,何必我费那事点菜。”
  该厮慢条斯理回:“女士有优先点单的权利,而男士有最终否决权。看你搭配的衣服,就知你点菜品位也不能恭维。”
  真看不出来,沈觉明是典型的大男子做派。当然,撇开这个,当晚就餐还是相当愉快的。回忆起以前写信的日子,感觉如水年华在手底哗哗穿过,遗下好不美妙的参差涟漪。他喝得有点多,定睛看我时,红红的眼像兔子一样。“锦年,后来为什么不写了呢?”他俯视我,一双眼仿佛直直看到我心里,让我生出莫名的胆怯。但看他还记得我,我又很有虚荣感。所以饭后,当他问接下如何消遣时,我直说,不如夜游南京城吧。
  9月中旬,白天尚有余热,晚上被风一吹,倒落下些宜人的意绪。马路上车流、人流还在汹涌。霓虹片片闪烁,耀过一张张陌生的脸。路边地摊也摆出来了,吃的、用的、娱乐的,应有尽有,生机勃勃。我和他穿过这样生动的市景,又成为市景的一部分。我走得快,走一程,会停下来等他,他接到我目光便微微笑一笑,彼此没有多少话,就像在烦嚣中守住一方静谧。
  后来,累了。我把他拽上一辆公车。这时候,人影、车影都疏淡了,夜开始有了梦的迹象。车里人不多,我靠窗坐,他在我身边。
  他身材魁梧挺拔,我只觉得我似全部笼在他的阴影下。不晓得为什么,莫名觉得热,也觉得不安,平素有点话痨的我只好淑女样歪头看窗外流动的景致。街灯、长椅、店铺、梧桐,无不静美多姿……
  可能是寂寥的缘故,车里有个女孩子不甘寂寞地把随声听里的乐曲放了出来。是老歌,低低的,含糊的,配曲很拙劣,在往常听可能会挑剔,可夹在这夜的静谧中,便好似有了游荡的灵魂,很能贴近心窝。
  觉明忽然探身对我说:“你看看外边走过去、走过来的人,明明跟我们离得很近,却与我们无关,都是错肩。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好像只有身边的人才是真实的。”
  我再次感到了他身体的热度,夹杂着令我心慌意乱的陌生气息,向我包围过来。我也不是没有亲密接近过男人,可这个分明很独特,为什么会这样?是他用了香水,还是夜色?我百思不得其解。
  他大约感觉出某种天荒地老的意味,车子不停地向前,好像永远没有终点,而车里的劣质音乐,还在生生营造洪荒漠漠的味道。
  世界引退。只有身边人才是真实的。
  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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