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异界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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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异界的兔子-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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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祭司思考着,摇头道:“我也拿不准!五彩翼魔蛇是很恐怖的魔兽。多年以前袭击我们族人的就是一条三阶五彩魔蛇,那时候你还小,你们几个牛犊子被那条蛇吓坏了。”

    牛头领捏紧了拳头,说:“那场灾难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夜夜作噩梦。我和几个小牛犊子贪玩,离开营地远了点,被潜伏的魔蛇袭击。牛犊子死了一个,部落里最勇猛的两位牛角战士冲上去保护我们,一个被咬中毒死了,另一个被缠住活活绞死,要不是您带人用火驱赶,我们几个牛犊子那天都得死。哦,现在的牛角也是那群牛犊中的一个。后来我俩拼命练武,总想变强大,其实是想克服内心的恐惧罢了!从那以后我常作恶梦!”

    老祭司道:“你俩后来拼命练武,还来追问我魔蛇的习性和名字,大概是想报仇。还记得我是怎么说的吗?”

    “您说那是一条三阶的五彩魔蛇,三阶魔蛇我们还有可能战胜!要是等它升到四阶,头顶就会长出金色独角,我们全族人赔进去也赢不了它。传说它要是继续升到五阶的时候,背上还能长出彩翼来,所以这种蛇的全名叫五彩独角翼魔蛇。三阶以下,没有角翼,只能称为五彩魔蛇,兽神保佑啊,咱还能抵挡,要是见到有角有翼的,您要我们有多远躲多远---”

    老祭司点头:“难得你记得这么准,最害怕的东西总是记得最深。高阶的独角翼魔蛇是什么样子,只是传说,谁也没见过,见过的都去见兽神了。这条蛇皮头部残缺,身上颜色也不对,可能是别种蛇类魔兽吧。也不会是普通的魔蛇,离得稍微近一点,我都凉飕飕的,心里紧。”

    “祭司,您看哈比瑞兽的爪子牙齿,肯定不是猛兽,他是怎么得到蛇皮的呢?即使一般的魔蛇,也不是他能杀死的吧?一条三阶魔蛇,我们两个战士也战胜不了!要是毒性猛烈的话,好几个战士也打不赢啊?”

    祭司没有直接回答,也许是他也想不通,却对牛头说起另外一番道理。“瑞兽得到了蛇皮,自然有他的本领。你说的对,蛇类进阶很困难,三阶的魔蛇已经很强大,即使是普通的类型,我们也要损失族人的性命。魔兽进阶都会获得更强大的力量,可也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为什么猛兽多,魔兽少,三阶以上的魔兽更少呢?咱兽人族的祖先说过,魔兽进阶就是逆天修行,越高阶力量越强,劫难也会越多!牛头,你要敬畏这片天地!强者无处不在!真正的强者,力量是收敛的。越是高阶魔兽,开了智慧,更敬畏这片天地,无非是隐藏着,不随意暴露力量,不招劫难罢了!那些到处蹦?撒欢的,不过是地鼠林蛙、蝼蚁之辈!”

    牛头领躬身施礼,说:“祭司您说过,不敬畏天地的兽人是无知的可怜虫,我一直记得。”

    老祭司说的“野兽不可貌相”的道理自然是对的,他已看出华汉好多不凡之处,又受到兽人族古老传说的暗示,虽然没有把华汉划拉到隐藏本领的“大强者”阵营里,他却认定华汉必有奇异本领、特殊手段。

    想法却与事实南辕北辙。这本是一条修炼多年的魔蛇,早在十几年前就已成功晋升四阶。话说魔兽族类的修炼,只要天生血脉觉醒,自会本能地积攒魔力,只要存活时间够长够久,还是能晋级三阶的。再往后,可就会遇到修炼的壁障了。有多少魔兽被无情地卡死在三阶,无法寸进?这是魔兽族修炼路途中最难打破的壁障之一,三阶圆满的魔兽,九成以上只能原地踏步空耗岁月。当这类魔兽的寿命耗尽之时,运气好点的,还能留下些“遗物”,骨骼毛皮之类,存留的时间稍长一些,也可能有些特殊功用。人类世界疯狂求购的所谓魔物、灵物,大多是这些魔兽留下的比较低端的遗物,可已经是售价不菲了。

    至于那些魔兽中的幸运儿,凡能打破壁障晋升四阶的,则能逐渐摆脱兽类本能束缚,灵智初开,踏上全新的、更艰辛的修炼路途,此后逆水行舟、劫难重重!

    自这条魔蛇生出金色独角,又辛辛苦苦积攒了十余年魔力,刚刚晋升五阶。正巧它是冬眠苏醒后蜕皮又要晋阶,翼骨新生耗费魔力甚巨,体力魔力双双处于真空期,还一头钻入华汉的地下洞窟,蛇身的蛮力也没空间施展。血口大张猛咬的时候,却被猪牙卡喉而死,可以说,他是死在自己的“嘴下”的。太饿了!嘴张的那么大,咬得也太用力了!

    劫难,这就是它的劫难,所谓真空之劫。能升到五阶,堪堪算得上高级妖魔了,各种劫难自然接踵而来。

    如果它运气足够好,历经劫难,能够升到九阶的话,最终会进化出六翼,就是六翼飞龙了,那可是这个世界最高端的存在之一。

    出师未捷,却是华汉和毛球受益。只是小兔子还不明白自己得到了好处,这好处也不是很容易吸收使用的,隐患也多得很。福兮祸兮,好事坏事,谁又能说的清呢?

    两位牛头部落的核心人物仍然在亲密地交谈。

    “好好好,我活得够久了,图斯兽神快要召唤我了,你们要记得我说的话!哈比瑞兽听不懂我们牛头人的话,对我们还很有戒心,可我能看得出来,他智慧极高,聪明敏感。传说,哈比兽能带来财富、知识和幸运,只有得到兽神祝福的兽人才能见到哈比瑞兽。你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能出意外!”老祭司仔细地叮嘱着部落领。

    就在老祭司和牛头领交谈讨论的同时,近千米外,人类冒险者也在“交谈”,不过是面红耳赤,声音大了许多罢了。

    “咱们又不是现在就过去袭击那群兽人,你又何必这么害怕,这么大火?老吐温!”气冲冲说话的是壮汉休斯,用力地挥舞着手中的铁剑,胡乱砍着空气,似乎和空气有仇。

    “你信奉的战神是怎么蛊惑你的,我们只有三个人,那边营地里有多少兽人?你可怜的脑袋大概数不过来吧,怎么去袭击营地?”

    老吐温轻蔑地瞅着休斯,继续说:“论力量,丹尼连兽人孩子都打不过,我们两个,能对付几个成年兽人?我们俩加起来,也赢不了一个成年兽人战士,看看他们的体型和力量,你告诉我怎么袭击?”

    丹尼夹在两者中间,神色诺诺,想劝劝两个同伴,只得圆场道:“都怪我,是我看到他们豢养的几只小兽,很像是招财兽,所以才让你们去辨认的。都怪我,太惦记着招财兽了,财迷心窍!你们别吵!再说,休斯大哥只是提议夜晚袭击营地,您不同意可以商量吗,何必火?”

    老吐温瞪着少年丹尼,大骂道:“你不懂,难道休斯也不懂吗?为什么来北岸,把脑袋挂在膝盖上,我真胆小吗?我胆小能来河北吗?我说了多少回,有命才能财,为了几只招财兽就要去袭击牛头人的营地,还想掳掠年幼兽人?营地你们也看了,貌似散乱,实则很有讲究,怎么袭击?”

    休斯在旁边冷冷地说,“未必就不能成功袭击营地!要是按我的办法,抓到几只招财兽,甚至抓到年幼兽人,不是没有可能!”

    老吐温气急了,胡子一颤一颤的,听他这么说,冷笑两声,硬邦邦说道:“你若真有好办法,冒险领队的位置就让给你,以后我听你的!”

    这话中的潜台词自然听得明白,休斯哼了一声,道:“多做些火箭,待他们夜深睡熟,放火箭烧他们的营地。兽人爱惜财货,一定会忙于救火,战士则会离开营地搜索袭击者,我们出一个人把他们引远点。另外两个人在远处放火,驱赶兽群去冲踏他们的营地,然后趁乱过去,运气好的话,收获不会少的。”

    老吐温吐出一口气,笑了,道:“我还真小看你了,休斯。你曾说过,你年少时在城里战神殿训练过,呵呵,还真有两把刷子。说起来一套一套的!”眉毛一拧,接着厉色怒斥道:“可你算过没有,即使能成功放火烧营,能放火驱赶兽群,谁去诱敌,能活下来吗?现在又是什么季节,我们抓到小牛头人,能马上渡河回去吗?整个夏天都要在河北岸躲避追杀吗?你知不知道,杀一个兽人战士,他们顶多会追杀你几天,掳了年幼兽人,整个部落会疯狂的,不死不休。你就是他们的猎物,你能逃脱吗,你想赌一赌吗?”

    休斯嚷嚷道:“如果是秋天,能马上渡河逃走,我就敢冒险。刚才我不过是提议一下,随便说说,何必那么大的火?来这里拼命,不就是为财吗?牛头人奴隶有多抢手,成年牛头人战士,城里可以卖到五个银币呢,小牛头人也能卖到一个银币,能换多少骨币?要不是咱三个太弱,不只小牛头人,成年战士我还想抓几个,卖到城里角斗场呢?”

    两个吵,一个劝,三人围坐在木棚里,喋喋不休,狩猎和剥皮也停下了。两百米外,山坡上灌木丛中,一双大牛眼正远远地打量着他们。

    这就是人类?身上毛咋这么少,身体也瘦,比四眼羚羊都弱,能有危险?有啥好守的,牛头还不让靠近。无毛的家伙,俺一棒子就能打碎了呢。回去看瑞兽才好,毛茸茸的小家伙,分了碗肉吃呢---



………【第三十四章 嗜血的欲望】………

    中午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牛头兽人的营地里又忙碌起来。

    牛嘴们结伴去周边采集草料收集根茎等食物,牛头人的食量很大,植物仍然是最重要的食物。部落里只有熟悉植物、喜欢采摘的牛头人们才会被称为牛嘴。虽然是部落领指挥和安排部落里各种事务,但是哪一个牛头人喜欢什么,爱做什么,都是自然的,并无强制。小牛头人由祭司教导,学习各种生存本领,那些熟悉植物的小牛头人,喜欢收割草料采摘果实之类的活,做的多了,也做得好,成年后常被安排这类活计,他们就被称为牛嘴。牛嘴,既是他们的名字,也是他们喜欢的工作,还是他们被认可的技能和角色。牛嘴,并非只有一个。

    牛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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