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永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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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永夜- 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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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老流氓疑惑的看着国王陛下,朝里面迈出了两步,看着老头没有动,他奇怪的看着老头问道:“怎么,你不跟我一起进去吗?”
    “我跟你一起进去的话,保管我们两个会被一起踢出来。”
    一曲楚歌柔肠断 二百四十六又一个魔法文盲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6…10 17:11:00 本章字数:3550
    推开了简陋的木门,一股子发霉的味道犹如正在进餐被打扰的苍蝇一般扑面而来。潮湿的空气中涌动着让人不安的异味,似乎是某种药剂混合发出来的味道,熏的人睁不开眼睛。刚刚走进小屋两步,头上悬挂着的一只蜘蛛就很不知趣的将自己提前送上了死亡的道路。
    本来它还能多吃几年蚊子的。
    “***,什么圣者会住在这样的地方!”凌云拍死了那只蜘蛛之后继续向前,这种毛茸茸长着很多只腿的东西送会让人联想到毛骨悚然的东西。
    经过一只蜘蛛的问候,他放慢了脚步,一步一步的试探的找前走,地下无数杂乱摆放着的东西偶尔发出一两声相撞的声音,让他皱起了眉头。
    圣者,这个围绕着无数的光环和赞美的名字,这个只应该篆刻在殿堂的石碑上的伟大牧师,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住在这样的地方。无论是坎纳斯还是炎黄大陆,这样的地方统统都应该让人联想起那些恶心的整天待在死灵堆里的邪恶人士才对。圣者居住的环境即便不是庙堂、花园别墅,怎么也得有鸟语花香世外桃源的情景才对,绝不会是这样的小黑屋。
    当眼睛适应了这个小屋里的光线之后,凌云慢慢的看清楚了屋子里的摆设——大部分已经发霉的书籍堆在地下,上面几只蜘蛛若无旁人的的结起了网子,有几只老鼠正在啃食着这些书本。书本旁边是一大对的乱七八糟摆放着的实验器具,有金属的,也有水晶、木质或者是石头的。它们通通都杂乱无章的摆放在地下,一些容器已经成了蜘蛛、老鼠这些小生命的新家。
    墙上挂着一面盾牌,盾牌后面斜插着两柄已经锈的看不出颜色的剑,上面也是密密麻麻的结满了植株网。
    要不是国王陛下事先告诉了他这里实际上居住着一名圣者,他完全会把这里当成蜘蛛精的天下——这里的蜘蛛简直太多了,一路走过来,老流氓起码也捣毁了几十张蜘蛛网,现在他身上除了衣服,大概最多的就是蜘蛛网了。
    小屋不过三十多平的样子,里面除了散乱着的书籍和实验器具,就是那一面已经锈的看不出年代的盾牌。别说圣者了,就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
    难道老子又被耍了?今天下午把我从落日镇给拉回来,跟圣殿骑士和七彩龙骑的人干了一架,刚刚被救出了小黑屋,就被告知要与公主殿下结婚。这还没反应过来呢,立刻又被推进了满是蜘蛛的小黑屋里。这不是把人耍着玩是什么?
    想到这里,凌云非常气闷的从着那一堆已经腐朽的书籍踹了一脚。
    “谁?谁进了我的家?”一个声音从书堆后面传来,把正欲踹上第二脚的凌云吓了一大跳。
    难道见了亡灵?老流氓一个激灵立刻后退了几步。如果是在白天的开阔地上见一个亡灵,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在这种阴暗潮湿鬼气森森的环境下,又加上是在夜里,按照常理来判断,即便是一个不入流的小亡灵,也会具有相当的杀伤力,若是幽灵一类的东西,更是根本无法被杀死的。
    “谁?谁在说话?”凌云立马抽出了精金大剑,金光色的光芒照的一室生辉。“出来,明人不做暗事,谁在旁边蹲着?给我出来!”
    “这是我的家,你进来倒还有理了。”苍老的声音依然从书堆后面传来,听着翁声翁气的,向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胸口一般。“你倒说说,你是谁,为什么要私自闯进别人的家里?”
    “我是。。。。。。我是凌云,达拉斯帝国的领主,是巴尔斯国王陛下带我来这里。”凌云盯着那一堆古旧已经腐朽的书籍,手上丝毫没有松劲,只要那里面冒出什么怪东西,他完全有把握一剑砍翻在地。“你又是谁?”
    “我?你可以叫我杜拉斯,可以叫我老头。”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并不具备什么攻击性,凌云慢慢放松了一些警惕,但是依然将大剑握在手里。
    凌云的胆子应该算大的了,普通来上十几二十个亡灵他完全可以劈菜一般的劈倒。可是这个环境太诡异了,声音明明就是从书堆里传出来的,但是那一堆书又是潮湿的地面。难道有人真的可以躲在这一堆书里不成?
    他真还猜对了。真还有人能躲在一堆书里面。
    就当凌云打算进一步问问这个老头是谁在哪里打算干什么的时候,他脚边的书堆一阵耸动,随着上面无数的蜘蛛老鼠大逃亡,书堆下面冒出一个脑袋。脑袋上面戴着一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帽子,随着脑袋的出现,很快,一个人形的物体就已经整个钻出了书堆。
    为什么要说是人形的物体?这个很简单——这个脏的已经看不清楚鼻子眼睛的家伙有一缕肮脏的胡须直拖到地。斑驳的白发上满是污秽,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把他看成了一个时下追赶流行的年轻人的发型。帽子和长袍已经看不出颜色了,长袍上的补丁已经密密麻麻的打了无数个,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可以看到这个老头衣服里面的皮肤了。
    他的魔杖也非常具有特色——坎纳斯的魔杖无非是用晶核和魔法水晶加以各种辅助性魔法和阵法篆刻而成,下面辅以具有放大、储存或者其他什么效果的材料,这样做出来的魔杖可以让使用者额外的得到比如魔法放大、快速施展等等的效果,是一种通用且实用的制作方式。
    这个老头的魔杖可不是这样。通体由一根看不出材质的东西打磨而而成,中间和顶端的部分大概是长期被人用手抚摸的缘故变的闪闪发亮。在魔杖的顶端有一颗莲花一般的雕刻,不是通用的水晶或者晶核,不知道这一朵莲花雕刻有什么实际意义。
    最不一样的,大概就是他的魔杖杖身了。
    记得凌云这个勉强可以冒充半吊子炼金师的家伙曾经干过一件傻事——给薇仙制作了一根牛B得无以复加的魔杖。这个魔杖没有其他的特点,如果一定要找点什么特点出来的话,那就是东西多。成百上千棵从火麒麟嘴里抢来的晶核以一种让人不可思议的密度被镶嵌在了上面,完全是用蛮力在提高使用者的等级。这样做的后果大家已经知道了,强行提升灌注的力量会让施法者无法控制它的力量,最后爆体而亡,最轻的后果也可能是被强悍的魔力反冲的力量全失,就个一根废材一般毫无区别。
    有一点常识的家伙,绝对不会这么去制作魔杖,这除了浪费材料之外,基本上就是一种慢性的自杀行为。除了凌云这样的魔法文盲之外,甚至是一个魔法学徒都不会这么干。
    如果能得到国王陛下的推荐,那怎么也得是一个魔导师级别的,最不上道的起码也得是个大魔法师级别的。即便是国王陛下老糊涂了被猪油蒙了心,最最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推荐一个魔法学徒而已,绝对不会再朝下跌了,再朝下跌就要跌到文盲那一等级上去了。
    很明显,目前的情况是这样,这老头如果这不是文盲,就是一傻逼!
    老头的魔杖根本就跟凌云做给薇仙那一根一模一样!看不出材质的杖身上除了篆刻着晦涩难懂的符号和文字之外,就是犹如大便上的苍蝇一般密密麻麻的令人发指的魔晶!
    由于出了薇仙这个事情,凌云带领着一干美女跑到大荒原去的时候,只要一有空闲下来,菲利克斯就会拉着这个文盲给他上课。本来凌云是非常抵制这种文化课的,他认为菲利克斯这一套理论完全是在扼杀他的创造性。可是几个美女自然就有杀手锏——不听可以,晚上床也别上了。就这样,这个文化大流氓才勉强的安静的坐下来系统的学习了一下坎纳斯大陆的魔法文化。
    坎纳斯的魔法最基本的组成就是几大元素,排除那些偏门的东西之外,任何的元素组合都有其严肃性和不可逆性——比如说,一个魔导师可以将几大元素一起使用,那并不是说他能够将这些元素融合,只是能够凭借着高超的控制技巧来将它们合理的安排,任何想要融合元素的想法都是愚蠢的,这样的做法唯一会带来的后果只有一个让无数人震惊的惨剧。
    四大主元素甚至要高于一级主神的位置,即便是主神也无法将它们融合,更别说是普通人了。所以老流氓在地下世界中疯狂的聚集几大元素,星翰的民兵奴隶和美女们才会一直向父神祷告。很幸运的是,那一次并没有发生大爆炸。
    这老头的魔杖就跟当年的魔法文盲凌云制作的那一根一模一样——如果除开了那朵花,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一般。制作这个魔杖的人丝毫不考虑到元素的冲突和不稳定性,将各种属性的晶核容纳在了一起,完全就是将使用它的人推向死亡的深渊。
    使用这个魔杖的人肯定也是一个傻B,一旦用这样的魔杖施放大型魔法——小型的还好,调动微量的魔法元素并不会引起大波动,一旦施放大型魔法,那么会在一瞬间抽空附近的这一种元素,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魔法元素失衡,引起大爆炸。
    如果穿上仙甲,还可以考虑上去顶一下,可是现在别说仙甲了,就连抓一把仙剑就能把手臂给切掉一半,要真穿仙甲,那还不直接边成肉馅?
    “你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要走进我家里?”
    看着老头挥舞着手上的魔杖,老流氓一流了一地的冷汗。
    一曲楚歌柔肠断 二百四十七又一个流氓天仙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6…10 17:12:00 本章字数:3638
    “你这小子是谁?进我家也不先敲门,当我老头好欺负么?”人形物体晃动着满身的蜘蛛网,在黑暗中,那一根自杀性的魔法杖显得无比的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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