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举高高(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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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完结+番外)-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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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也是这样,根本不分青红皂白的——大家都是父亲的女儿,凭什么就这么对我——”
    红唇被咬破,血珠子滴了下来——
    众人惊呼——
    明秀粗鲁的用手背抹了一把簌簌掉下来的大颗大颗的眼泪,敛了敛裙摆,“祖母,母亲,明秀失礼了,先退下了。”说完扭身啪嗒啪嗒的跑了,过了会儿众人皆听到她呜呜的哭声——
    满屋子的丫鬟婆子瞧见平日里笑容灿烂的三姑娘这般萧索,都颇觉得心酸,看向沈明嫣的目光不免诡异了起来,就连沈明翰也用不赞同的目光看向她。
    沈厚德一时下不来台,粗气道:“这个孽障——”
    沈母脸一沉:“够了!好好的一顿饭闹腾成什么样子!”
    沈明嫣一脸委屈,眼中包泪,“我……”
    沈明雅看向沈明嫣,温声道:“何苦呢?不就为了那点子冰,陆家表哥不匀了一车子冰来替明秀孝敬长辈呢。二妹要是真缺那半盆子冰,就直接和我说,明秀素来不耐热也是个小气的,我却是大方。只盼妹妹你别这般泪眼汪汪的,全家聚在一块儿吃顿饭不容易。”
    一段话也替明秀表了情,温言细语让沈明嫣如鲠在喉。
    沈母脸沉如水,沈厚德看向沈明嫣时也带了几分不悦,沈夫人笑的依旧端庄。
    明秀院里,绣凤火燎燎的让小丫鬟去拿药来抹明秀的唇,明秀张嘴吐出两粒西瓜子来,嘴唇上哪有什么血迹。
    “啊?”
    拂柳接过冰块用纱帕裹了要给明秀敷眼睛,明秀摆手:“别——让它肿着就行。给我揉揉腿,估计被我掐肿了。”
    ——眼泪不是你想有,想有就能有。
    两人哭笑不得,拂柳佩服道:“姑娘可真都让你说准了,只是老爷那边——”
    “破罐子破摔,爱咋咋地。”
    ——想借舅舅的春风,又对我大吼大叫,哪有这么好的事。我可是还记着那一巴掌的o( ̄ヘ ̄o)
    
    第024章 宅于心计(四)
    
    翌日,明秀前去同沈母请安,沈母见她一双眼睛哭的通红,肿的桃子一般,许是觉得难堪了,将头低了下去,越发显得可怜了些。
    沈母爱怜地拉着明秀的手,叹了口气:“好孩子,快别伤心了,祖母知道你受委屈了,天可怜的,这可是哭了一宿,你们怎么伺候的?”又一叠声的叫人拿了冰袋来敷。
    明秀垂下眼帘,咬着嘴唇,看着甚是可怜,犹豫了一下,轻声开口:“不管她们的事,我只是睡不着罢,不用劳烦祖母了,呆会儿我自个儿敷敷吧。这会子想起来,是我逾矩了,不该那般同父亲顶嘴,只是……一时受不了罢,反正……也该习惯的。”
    这话说的让人心酸。
    屋里的丫鬟婆子听见,又见明秀眼角绯红,不免心下有些同情。
    沈母爱怜地替她把鬓角的碎发别了上去,慈爱道:“我的儿,放宽心,左右有我替你做主呢。回头好好睡一觉,醒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别凭的让人笑话了去,啊?”
    明秀勉强对沈母笑了一下,低声道:“让祖母操心了,我就觉得心里头难受,想去庄子上纳凉,也省的……省的为那两盆子冰惹得大家都不愉快。反正管家上的事也有大姐揽着,我……”
    沈母虽觉得有些不妥当,可瞧着明秀低垂着头蔫了吧唧的模样,心也软了几分。再加上如今陆舅舅随军出征,可是封了个副抚远大将军的名号,将来有了军功,可是了不得,少不得再更进一步,断然也不能让他知道明秀受了委屈。想想道:“前几日陆家哥儿说要带你去庄子上纳凉,得好明天便去吧,住上几日散散心也好。”
    ——以退为进,正中红心。
    明秀展颜,抿嘴笑道:“还是祖母疼我。”
    出去时,恰好碰到娉婷而来的沈明嫣,欲语还休。
    明秀扭过头去,别别扭扭的假装没看到,潇洒走了。——如今她算和沈明嫣撕破了脸皮,相见生厌,也不用假装姐妹亲热了——明明没多少姐妹情谊的——看到她假装亲热也觉得够了。
    料沈明嫣也没厚脸皮到再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
    打从上次众目睽睽之下嚎啕大哭后,明秀又再次见到了大表哥。
    ——尼玛,上次可没少被逮到机会的大表哥嘲笑。
    陆旭尧面色微沉:“陆家的表小姐可不是这么被旁人欺负的?”——啊喂,大表哥这轻飘飘的一句亲爹亲姐姐就成了旁人了?
    明秀一改在沈府时的颓势,亲自倒了茶来,一盏给陆旭尧,一盏握在手里,笑盈盈道:“反正都那样了,只不过掉几滴眼泪,我这不是因祸得福么?在府里憋闷死了,哪里比得了在表哥这里轻松自在。拂柳都快成你的耳报神了,我就不信她没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和你说?表哥还在这里唬人。”
    陆旭尧眼中厉色一闪,恰好拂柳抬了抬眼,忙又低下头去,身子也微微僵住。——少爷你这么看着我,我也是被逼无奈啊,谁知道姑娘她说风就是雨,先斩后奏的,悲催的我只是个听命行事的小人物啊。
    明秀眼神漂移了下,“表哥,舅舅那边怎么样了?是不是平安?有没有受伤?仗什么时候才能打完?”
    陆旭尧将青瓷小杯握在手里转了两圈,才开口道:“父亲一切安好,你就不用哭鼻子啦,寄了平安信回来,我拿给你看。”
    “这——”明秀瞪了陆旭尧一眼,将信折叠好递给陆旭尧,以眼神示意‘表哥你要害死表妹么,这哪是舅舅写的信。’
    偌大张白纸就四个力透纸背的字——平安,勿念。字体很工整,噗……有点像初学者练书法时描红的大字,横平竖直,看得出来主人写字时很认真,全神贯注,生怕字缺了笔画。感觉就像是小学生写的格子字,明秀忍不住笑出来,落差太大了。
    陆旭尧无视明秀杀必死视线,气定神闲的将‘家书’收起来,道:“不是说要去庄子上么?得巧我这会儿有空,我送你过去。”
    “咦,表哥你不陪着我啊?——实在是太好啦!”
    陆旭尧:“……”见过过河拆桥的,没见过河还没过,就要拆桥的。偏他拿明秀没有半点办法,要是明秀少一根汗毛,不说那谁谁,就是父亲那关他都过不了。
    ……
    “我打量着姑娘身条抽长了几寸呢,这不这夏季的衣裳穿着都有些短了。”
    明秀平时注重养生,锻炼又有规划,再者本来也又才十三岁,身量抽长是正常的,平日里看不出来,这和以往一比就能看得出来,短短两个月竟长高了两寸多。
    海棠红薄纱斜襟褶子,白色纱裙,水红长宫绦压裙,梳着弯月髻,覆额的刘海,鬓边的两缕头发于耳畔扎紧,扎成了麻花辫,干净利落之余带着紧致精巧,越显得腰肢纤袅,体态轻盈,纤腰如峰,明艳大方。
    哪里还有半分之前‘沈明秀’的畏缩之气,眉宇间的张扬仍在,不同的是‘沈明秀’是色厉内荏,明秀则是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高傲。她的出身,她的经历,渐渐的融入到‘沈明秀’身上,将原本那股明丽鲜艳绽放出来。
    “姑娘,过几日就是七夕乞巧节,往常乞巧节都是皇家来办的,只今年皇上御驾亲征,便没得办了。不过奴婢听说没得宫里办的乞巧会,也有个几家商会联合办的鹊桥会,热闹的紧。姑娘来庄子上也有小半个月了,也不嫌闷得慌,不如去瞧瞧热闹?这鹊桥会就是个给千金小姐玩耍的地方,规矩礼仪也没那么拘束的。”
    “鹊桥会?”明秀拿笔的手一顿,慢慢的笑了。
    绣凤不禁一哆嗦,姑娘这又是想到什么了?
    “去,怎么不去——”明秀将画笔放下,看着画上的一池荷花,撇撇嘴,好久没动笔了都觉得生疏了,她还是擅长画人物画啊,可惜没那个机会。“等过了七夕,也该回府了。”
    明秀到陆府的庄子上哪是一味游玩纳凉的,比起沈府的庄子,这里马场比武场一应俱全,锻炼起来也得心应手。再者没那么蝎蝎螫螫,也不用顾忌暗处投来的不明视线,那匹小母马从上次来骑马后就一直养在庄子上。
    想起世子爷捎带回来的‘家书’,明秀心里酸酸涨涨的。可她不是真?十三岁?会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芯子里是高傲又自信的沈上校,这场穿越不是她想要的。
    ‘既来之,则安之’的矫情话就不必说,她的高傲也不允许她随波逐流,就那么浑浑噩噩的做个安分守己的大家闺秀——选秀不过就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然后困守在后院的那一亩三分地搞宅斗——这样的生活从来不是她想要的。
    世子爷的出现让明秀心动了。
    命运啊,从来都是握在自己手心里的,明秀从来都这样坚信。
    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比如锻炼身体。明秀折腾出来这么多事,除了宣告她不是个任人随意揉捏的软柿子外,就是想方设法的转移视线,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她想做的事,或者是远离那些无处不在的视线,暂时自在些。
    显然,效果不错。
    “哎——”感觉老了。
    “姑娘?”绣凤出声提醒。
    明秀低头一看,原本画上该题词的空白处被她不知不觉的写了四个字,眼神虚瞟,孩子气的鼓了鼓脸颊,略一思索又写了一行诗——‘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想想后面的诗,都不是什么吉利的寓意,再加上有几句她记得实在模糊哈。
    ——这点就比不上沈明嫣,唐诗宋词手到拈来,记忆力相当不错。
    ——不过,一池荷花边上题了这么两句诗,真的合适吗?
    在绣凤的注视下,明秀诡异的升起了那么一点点羞涩,“咳咳,怎么了?”然后若无其事的将画儿收起来,耳朵尖儿却红了。
    ……
    陆旭尧得知明秀要去鹊桥会,表情有些不自然,对上明秀清澈的目光,笑的温和带了揶揄道:“也好,不过明秀你穿针乞巧时可别穿不过去哦。”
    明秀黑线,撇嘴道:“表哥,针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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