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举高高(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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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完结+番外)-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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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躯,软绵绵。
    “小丫头?”没得到小丫头回应的叶子睿,慢慢不善的眯起了眼,手里的鞭子又有扬起的趋势。
    明秀装鸵鸟,敏锐的觉察到身后男人的似乎不悦了,顿时无语凝咽。男人心海底针,她嘴皮子利索起来:“啊啊那个,我们跑得太远了,没和哥哥说一声,他会担心的,我们还是回去吧。真的让别人看见就不好了——”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啊大爷!
    叶子睿嘴角紧抿,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明秀心里内流,不带这样的,六月天都没有变这么快的。
    那匹小母马还等在原地,冷不丁手腕骤然一紧,灼热略带薄茧的厚实掌心蓦地抓紧了她的手腕,天旋地转间,明秀就跨坐在小母马身上了。
    她惊讶地抬头,不可避免的触及叶子睿愈发黝深的眸子。“你——”
    看着面带不解的明秀,叶子睿低沉的嗓音却很淡:“去找陆旭尧吧。”
    “那你——”明秀话没说完,策马转身的某人随手抛过来一件东西,明秀忙不迭的伸手去接,等到拿到手里才发现是一柄有巴掌长的匕首,匕首鞘上镶嵌了大小如一打磨细滑的数十颗宝石,夺目耀眼,一看就不是凡品。
    “防身。”叶大爷潇洒的说完这两个字,走了。
    明秀嘴角抽抽,大爷您确定是防身,而不是招眼拉仇恨,光是这匕首鞘上的宝石抠下来就值不少钱吧,再说这匕首拿出来还不得刺瞎人的钛合金狗眼。
    不过明秀嘴角弯弯,绝不承认心里头涌现了那么一丝丝的甜蜜,才没有呢。
    抽开了刀鞘,顿时一股雪亮的锋芒直射明秀的双目,明秀眼睛都直了,带了丝难以言明的炙热,小心翼翼的阖上刀鞘,塞到怀里,笑的眉眼弯弯,梨涡儿闪烁,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上了。
    陆旭尧找到明秀,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训,“你这妮子跑哪儿去了?不知道表哥我担心啊,你要是少一根头发,父亲不还得生撕了我。真是——”见明秀傻笑被气乐了,“你这妮子当真是没心没肺——”
    “哪里比得上表哥您狼心狗肺呢。”
    “……我能被你气死,说吧刚才去哪儿了?别想着转移话题,我这边一转眼就瞧不见你了,还有那谁,他呢?”
    “那谁是谁啊?我说大表哥您什么时候说话也跟个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了。”
    “……你跟我装傻是不是?”
    “没呢,我不正在思考大表哥您说的那谁是谁的么?您别急啊,他那么大个人了,还能丢了不成?大表哥就是太爱操心了,小心长皱纹哦。”
    “我这是为了谁啊?”
    明秀双掌合十,有一丝丝讨好:“就知道大表哥最好了,小表妹我要去歇会了,大表哥回见。”勒马走了。
    陆旭尧无奈的摇摇头,一想,又被这妮子忽悠了,问了半天正事儿半点都没问出来。皱皱眉,一甩鞭子勒马往明秀过来的反向骑过去了。
    等下午他们往回走的时候,明秀都没再见到叶大爷,一问才知道人家早走了,明秀顿时一脸血,合着这半天她白纠结了是吧。傲娇的哼一声,爱咋咋地,本姑娘不奉陪了。
    骑马是个磨大腿内侧的小妖精。骑前整装待发,兴致勃勃→骑的时候英姿飒爽,肆意飞扬→骑完整个人就跟秋后的蚂蚱似的,蹦跶不了多久了。明秀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两腿走路的姿势稍微有那么些僵硬,整个人就跟被尽情蹂躏了似的,如果不是知道她是去骑马了,这副模样儿还真的会惹人误会。
    沈明嫣被司琴扶着走过了好几道弯,穿过了几回廊,终于到了明秀的院子。饶是脚腕已经被私下里偷偷用空间出品的药膏处理了的沈明嫣也是娇喘吁吁,香汗淋淋,再看明秀的院子清幽宽敞,再加上碧竹森森,中间一条鹅卵小路,虽然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可小院里头自有一股儿清凉之意。
    游廊里正有几个小丫鬟晾晒,见了人来,都忙垂手侍立,微微低着头。沈明嫣一眼扫过去,小丫鬟都穿着一色的湖绿色坎肩儿,葱黄色裙子,瞧着都是齐齐整整的。
    绣凤端了铜盆出来,见着沈明嫣过来忙福了福身赔笑道:“二姑娘可是找我家姑娘有事?可是不巧呢,姑娘刚睡过去,可是要奴婢去把姑娘叫起来?”
    沈明嫣不由道:“可是出了什么事?怎么这会子睡去了,这可是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绣凤回道:“二姑娘有所不知,今儿姑娘学骑马兴头大的紧,再加上舟车劳顿的不免有些精神不济,二姑娘可有什么事儿,不若告诉奴婢,等我家姑娘醒了奴婢也好转告给她。”
    沈明嫣用帕子擦了擦嘴角,柔声道:“原来如此,明秀她向来大开大合惯了,做事也拿捏不好分寸,这会儿倒被累着了,实在不该。我哪有什么事,只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怪是无聊的,想来找明秀说说话,既然这样我就回去了,等明秀醒了你差人来告诉我一声吧。”
    绣凤应下了,心里却不怎么高兴,每每这二姑娘端着姐姐的架子来说话,虽说有些开玩笑的意思在里头,可明里暗里都不是说姑娘的好话。再说哪能这么巧呢,她们前脚才回来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二姑娘就上门来了。
    等明秀醒了,早就月上柳梢头了,下头的丫鬟们听到声音利落的进来伺候,饭菜厨房早就热了又热,这会子也有条不紊的端过来。
    明秀也有些饿狠了,陆府里头有两个川菜厨子,做的川菜味道正宗,明秀正好这口,这几日饭桌上十个菜里头有五六个是川菜,吃的津津有味。
    绣凤等明秀吃完了,才把沈明嫣过来的事说了。
    明秀‘哦’了一声,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去把这件事告诉拂柳。”
    绣凤半信半疑的下去了。
    明秀手里把玩着那柄华丽丽的匕首,挽了个刀花,莹润的宝石光泽在晕黄的灯光下更好看,所谓灯下看美人就是这样。
    回想今天的事情,捋了捋思绪——啊啊话说那男人到底在生气些什么啊!“嗷嗷嗷——”男人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明秀烦躁的抓了抓头发,抱着被子滚来滚去,一边纠结着,一边睡着了……
    
    第019章 瓜田李下(五)
    
    沈明嫣扭了脚在陆府小住,这等脚好的差不多了,七八天过去了。
    她的脚早几天就好了,她的随身空间里有好多珍贵药材,早些时候她也磨着沈厚德买了不少医书,看着药方子配药。随身空间出品都是极好的,就像是明秀当初差点毁容也多亏了沈明嫣配出来的生肌美肤膏,小脸蛋儿水嫩水嫩的。
    可现在她们是在陆府,沈明嫣不能让别人怀疑她的脚腕怎么好的这么快,所以还得继续装了几天的柔弱,药还得继续喝,清淡菜品也得继续吃,实在是熬不住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进到空间里吃些水果。可水果又不是主食,几天下来沈明嫣脚步虚浮,后继无力,可身上却跟被清泉洗涤过一般的清灵水嫩,嫩如娇花。
    容光焕发。
    沈明嫣堵着一口气,她要是想住个两三日就回去了,毕竟这里是陆府,是明秀的亲舅舅家,说起来跟她还真没什么大关系的,明秀能把这里当自己家,她却是不能的,她只是客居在客房里的表小姐的姐姐。名不正言不顺的,可沈明嫣硬是拖着不走,在这期间陆旭尧她也见过几次。
    陆旭尧容颜清俊,凤眸含笑,端的是陌上年少足风流。他放下身段来讨好人的时候,基本上没谁能抵挡的了,想想沈明翰上街给几个妹妹掏了些小玩意儿就破天荒了,可陆旭尧他丝毫不在乎这些,每每回来总会带回些讨女孩子家欢心的小礼物,当然他主要是给自家可爱的小表妹带的,出于礼貌也总有沈明嫣的一份。
    这般俊俏风流的公子总是讨女孩子喜欢的。
    饶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沈明嫣都不得不承认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像陆旭尧这样随和风趣不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可算得上奇葩了,实在是让人讨厌不起来——就算他是明秀的表哥。
    沈明嫣住的客房离明秀的院子不近,可每日她总会托着还未好全的脚绕过几道走廊到明秀房里来小坐,要么是拉着明秀吟诗作对,要么是要教导明秀女红针线,要么是做了新奇点心来让明秀品尝——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吟诗作对→明秀揉揉额头,苦恼道:“作诗啊要研究兴致,怎么办人家没有这份闲情逸致哎。”
    女红针线→明秀晃了晃自己白皙如玉的手腕,纤细而脆弱的样子,可怜兮兮道:“人家的手骑马的时候勒缰绳的时候磨的可疼了,拿不起来针线。”
    点心厨艺→明秀捻了一块儿泡芙吃了,擦擦手笑盈盈道:“二姐手可真巧,这泡芙吃起来松软可口,又甜而不腻。嗯嗯,人家想吃二姐做的蝴蝶酥了,二姐明儿做给我吃吧。”
    比无赖脸皮厚,沈明嫣哪里比得上明秀,心里头气的个仰倒不说,面上还得端着温婉宽厚的形象,第二日不是做了明秀指名的蝴蝶酥来。
    沈明嫣赌的就是这么一口气。
    相比于沈明嫣的憋屈,明秀可自在了。原本她在第二日就得回沈家去的,可偏偏沈明嫣把脚扭到了不好有大动作,明秀一个人回去留她一个人在陆府就说不过去了,所以对于沈明嫣不知趣一小住住七八天,明秀心里别提多乐呵了。
    在陆府她是老虎不在猴子称大王,而且没谁敢在背后嚼舌根,陆舅舅和陆旭尧都巴不得她长住不走了呢,待她如珠如宝,没有规矩拘泥着。可在沈府就不一样了,谁脸上都带着个面具,就连原本‘偏爱沈明秀’的沈母都和据说的不同,而且还有新请来的教养嬷嬷虎视眈眈着呢。
    一边是天高海阔,一边是桎梏囚笼,啊啊虽然没那么夸张,可也差不多吧,作为一个正直的抖S不抖M的少女,选哪个是很明显的。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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