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入骨:隐婚总裁,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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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入骨:隐婚总裁,请签字!-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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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和欢打了水回到病房,秦寿笙已经坐在床尾,一边抠着脚趾一边听秦父训话,秦父见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又怒从中来,狠狠地一脚踹过去。

    秦寿笙一声杀猪般的嚎叫,一窜而起,又想拿叶和欢当挡箭牌。

    “当心热水瓶。”叶和欢险险地躲开他的咸猪手。

    秦父已经扯着秦寿笙的耳朵把他拽回去,忿忿地骂他不听话,“这次回去,给我好好呆在家里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出去。”

    秦寿笙企图采取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刚起了个头就被秦父镇/压下去,最后恹恹地坐在床边晃着脚。

    秦母已经办好出院手续回来。

    叶和欢看着收拾东西的叶知敏跟秦母,问:“今天就走了吗?会不会太急了些?”

    “再拖,又不知道出现什么变故。”

    秦母是非常不放心儿子,要不是秦父多了个心眼,赶去餐厅逮住秦寿笙,秦寿笙这会儿早就抹抹嘴跑路了。

    叶知敏把衣服放进行李袋里,直起身,望着叶和欢道:“你的车票我也一并用手机客户端买了,是下午的高铁,阿笙走了,你在这里也没什么事,一起回b市吧。”

    “下午吗?”

    叶和欢并不想走,她本来还打算傍晚去菜市场买点菜,回星语首府做饭来着。

    “你还有事?”

    “没有。”叶和欢抿了下嘴角,朝小姑浅浅一笑:“只是觉得有点匆忙。”

    叶知敏看出她不愿意走,却没点破,瞧了瞧手上的腕表,解释说:“其实也不急,现在才九点多,高铁是下午一点四十几的,中间差不多有四个小时空余,足够吃一顿饭再赶去高铁南站。”

    ——————

    从医院出来,将近十点。

    叶和欢开了自己那辆红色跑车过来,她先把一车人送到丰城的御福楼,要了个包厢,因为还不到饭点,她打算回一趟星语首府放车,叶知敏放下茶杯站起来:“你一个人小姑不放心,我陪你一块回去。”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叶和欢已经拿起车钥匙。

    她并不希望叶知敏去星语首府,早上出门她没收拾公寓,这会儿郁仲骁的內褲还挂在阳台上。

    如果叶知敏看到,到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也许是六年前的经历太深刻,在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叶和欢并不愿意家人发现她跟郁仲骁的旧情复燃。

    叶知敏看着她,似要把叶和欢看穿,某个猜测在下一秒就要破土而出,但她希望是自己多想了,神色稍稍的柔和,说:“那我送你出去。”

    走出包厢,叶知敏反手合上门。

    走廊间没有什么人。

    叶和欢说:“小姑,你进去吧。”

    叶知敏盯着她,半晌才道:“和欢,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小姑?”

    “……”

    “你一直魂不守舍,小姑有点担心你。”

    “我真没事。”

    叶知敏叹息,落在叶和欢身上的目光流露出一抹无奈,“我是你长辈,吃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你有没有事,小姑会看不出来吗?”

    叶和欢没有接话。

    有侍应生端着餐盘从旁边经过。

    叶知敏瞥了眼侍应生,她的眼睛重新看向叶和欢,她从小叶和欢长大,当然清楚叶和欢的性子很犟也很滑头,如果是她不想说的事,不管别人怎么逼迫都不会承认,这会儿如果自己逼急了,可能会得不偿失。

    所以,叶知敏放软了语调说:“你先去星语首府,其他事,等回了b市再说。”

    ——————

    走进电梯,叶和欢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声音,小姑可能猜到了什么。

    既然不说破,她也不会主动招认。

    御福楼距离星语首府不远,五分钟左右的车程。

    叶和欢一进公寓,拨了郁仲骁的号码,那边没有人接,她拿下手机看了看时间,这个点,郁仲骁应该去了食堂吃饭,手机可能没有带在身上。

    回b市,已经成了定局。

    叶和欢掐掉电话,她往郁仲骁的手机上发了条短信。

    【我小姑跟秦寿笙爸妈来了b市,下午我得跟他们回去,我把家里钥匙放在物业那里,你回来的时候跟他们拿就行了。】

    发送成功后,叶和欢去厨房洗掉早晨留下的碗筷,然后又快速地整理了一遍公寓。

    她离开公寓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大袋垃圾。

    刚锁上门,叶和欢遇到了下班的邻居。

    邻居是个快四十岁的女人,她原本正好奇地打量叶和欢的背影,有些熟悉但又觉得眼生,待对方转过身来,她颇为惊喜,“原来是叶小姐,染了头发,穿衣打扮一变,差点都没认出来。”

    叶和欢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平时大大咧咧的一个人,这会儿莫名地有点不好意思。

    “白小姐搬走后,我也已经好些天没看到你了。”

    “我回b市了。”

    相邻几年,邻居知道叶和欢是b市人,瞧见叶和欢手里的袋子,问:“又要回b市去了吗?”

    “嗯。”

    “那以后还回来吗?”

    叶和欢转过头,看了看公寓的门牌号,朝邻居灿然一笑,半真半假地说:“会的,我老公是丰城人。”

    邻居诧异:“叶小姐你结婚了?”

    叶和欢嘴边噙着浅浅的弧度。

    “……快了。”

    ——————

    叶和欢打车去御福楼。

    刚进酒楼的大门,收到了郁仲骁的短信。

    他应该是顾虑到她可能跟小姑在一起,所以没有打电话。

    短信内容很简单。

    没有浓情蜜意的辞藻,只是嘱咐她注意安全。

    叶和欢到包厢时,菜已经上得差不多,秦寿笙依旧还在跟秦父相爱相杀,秦父是看他做什么都觉得娘娘腔,见秦寿笙用勺子吃东西,当即伸手夺过勺子,外加一句:“又不是娘们,吃饭用什么勺子!”

    秦寿笙默默拿起筷子扒饭吃。

    一行人吃了饭,打车抵达南站时差不多下午一点。

    ……

    不同于丰城的多云天气,b市的天灰蒙蒙的,还下着小雨。

    一下高铁,秦寿笙就被父母押回秦家,叶知敏的轿车停在车站的停车场,叶和欢坐进副驾驶座,余光里,瞟到了后座的那两袋蜜枣,她一时嘴馋,伸手够到一包拆了,扔了个蜜枣到口中。

    叶知敏被她的样子逗乐,“我看你,就跟胭胭差不多,哪有二十六岁的样子。”

    “这是给胭胭买的?”

    “小丫头就喜欢吃这个牌子的蜜枣。”

    叶知敏边倒车边说,脸上浮现出和善的笑:“早上路过一家小店,看到有这个,就下车买了几袋。”

    叶和欢看着包装,心生出了一丝的缅怀。

    这是很多年前的一个蜜枣品牌。

    她小时候经常偷偷买着吃,吃出蛀牙被韩敏婧打了一顿后才不得不戒掉。

    车子等红绿灯的时候,叶知敏问叶和欢,是先送她回大院,还是跟自己一块去学校接胭胭,然后去陆家吃饭。

    “去接胭胭吧。”

    叶和欢突然有些想见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她对胭胭,有种说不上来的亲切。

    或许,是因为胭胭跟那个孩子同一天出生,所以她在潜意识里,把某种情感寄放在了陆含胭的身上。

    ——————

    叶和欢她们到达学校时,陆含胭正在收语文作业,她是班长兼语文课代表。

    听着小丫头督促同学快点做作业的软糯声音,叶和欢站在教室的窗边,心头蓦地一软,陆含胭梳着马尾辫,弹指可破的白嫩皮肤,眼睛黑葡萄一样的乌亮,比起班上其他的孩子,陆含胭无疑是出众的。

    小丫头看到门外的叶知敏跟叶和欢,喜出望外,小脸蛋红扑扑的,但碍于身份,只能假装淡定地继续收作业。

    放学铃一响,陆含胭立刻跑出来,抱着叶知敏的双腿,冲叶和欢甜甜地叫欢欢。

    叶知敏佯作不悦地问:“你叫她什么?”

    陆含胭吐了吐粉粉的小舌头,乖巧地喊了声欢欢表姐。

    叶和欢欢喜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上车后,陆含胭得知自己的零食被叶和欢拆了一袋,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把另一袋也送过来,还从书包里拿出小零食统统给叶和欢,讨好的样子有点谄媚,却可爱十足:“欢欢表姐喜欢吃,这些,那些,都给你。”

    叶和欢再三确认:“真的都愿意给我?”

    陆含胭重重地点头,为了表示自己的慷慨,使劲地往叶和欢怀里塞,像在无声催促,拿走拿走!

    “小丫头第一次这么大方。”叶知敏在旁边开着车感叹,“上次,我问她要话梅糖,求了半天才给我一颗。”

    叶和欢低头,发现果然有一包未拆封的话梅糖。

    她又扭过脸看向胭胭,小丫头被叶知敏那么一说,小脸上表情甚是羞赧。

    陆含胭脸红的样子,叶和欢生出一点熟悉感,仿佛有一道虚影从她脑海里快速闪过,却又来不及抓住。

    叶和欢不可能真要一个孩子的东西,拿过陆含胭的书包,一件一件装回去,还跟小丫头约定周末带她去海洋馆。

    小丫头兴奋地在后座高呼‘万岁’!

    ……

    刚到陆家,叶和欢接到范恬恬的电话,范恬恬请她去家里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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