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元宝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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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元宝私奔-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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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答应。”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怀总是诗,谁愿嫁一个糟老头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宝有些同情她,只有一点点喔!

“爹会拒绝的,”明珠努力镇定自己,夸张的掩饰内心的悲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

“老姊,你都高龄十九啦!”元宝似笑非笑的。“如果早两年,老爹可能会拒绝,不过也只是“可能”而已啦!爹的毛病你也知道,有人要任由他“予取予求”,别说女儿,老婆他都肯卖。”

“你太邪恶了!”明珠狠狠的说道。

“你高尚、你矫情,可也别想老爹会感动。”

“我压根儿不相信你对我所提的每一个字。”

元宝笑了,笑得好不屑。

“等著吧!很快会有人请你去前厅走一趟。”

她漫不经心的抛下一团谜题给明珠,没事人似的伸手在竹篮里挑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桃子,一抛,“香儿,接著。吃吧!别客气,反正你家小姐是不屑吃我的东西。”元宝自己也拣了一个来吃,很甜嘛!蔡头那老贼就是欠人教训。

“多谢五小姐。”香儿生性机灵,知晓五小姐是有本领的,万一金明珠的婚事属实,唯一有能力挽救金明珠免遭不幸,能教金乞儿改变主意的人,唯有眼前这位五小姐,所以香儿颇为明珠著急,心知断不能开罪五小姐呀!

偏偏金明珠是外柔内刚的性子,今生取不屑与金元宝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多么严重的字眼。不错,金明珠就是对这个小自己一个月出生的妹妹,左看不顺眼,右看直揪心,不屑之极。也难怪,像她这样道德观严谨、有点拘泥僵化的标准千金小姐,对于一个突变异种,自然是无法交心了,那太污蔑她高贵的心灵。

元宝才不甩她哩!吃桃子吃得津津有味。

不多时,果然有一名仆妇送茶叶给元宝,顺便请四小姐去见老爷。

金明珠临走之前瞪了元宝一眼,她看到元宝手中把玩著一包上等茶叶,还吩咐巧云拿银罐子装好,并叮咛她锁好;明珠忍不住又瞪上一眼父亲为何专宠金元宝?把她宠坏了,对谁有好处?

假使她晓得父亲也是受人威胁,心里就会好过多了。

要说元宝有多不良?那也未必。她只是比较懂得生存之道,勇于表现自我而已,这归功〈或归咎〉于她小时候的男性教育。要怪,就怪大人的心眼太多,老爹的重男轻女,老娘的现实功利,成就了今日的金元宝。

“石头明珠,多保重啊!”元宝在她背后放风凉话。

金明珠不知是真没听见还是置若罔闻,背脊挺得直直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嘿!我等你哭著回来。”

“小姐!”巧云小小的脸儿严肃极了。“你不应该幸灾乐祸,最好也别多管闲事,还有,你早该去向夫人请安了。”

“我说巧云,你还真是管家婆一个耶,我娘是派你来管我的吗?”

“我娘和十三姨太的作战还没结束,哪有时间管我?”元宝嗤笑著,投给她谴责的眼光。“我要去看好戏了。我娘若问起我,说我有空再过去。”

巧云阻止不了,感伤的自语:“她迟早会闯祸!不过,她本人是不要紧啦!只是专门连累身边的人,未免太教人伤脑筋了。”

然而,元宝却是神采飞扬的直奔前厅,她很安静,一点也没有闯祸,而是光明正大的偷看、偷听,简直不知羞耻为何物。

金乞儿神色自若的向四女儿宣布她的婚事,那位自愿当冤大头的四女婿正是湖洲“锦织坊”的主人陈菊如,此人痴长几岁,却懂事得很,聘礼给得很大方。哈哈哈!这样的人合该给金家作女婿。

“可是,爹”金明珠长这么大,第一次反抗父亲,“他太老了!”

“老?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要你煮来吃。”金乞儿道。

噗!一旁的十三姨太冷不防的把一口茶全喷出来,咳咳的猛咳不已,听老爷说的是什么话呀?

“哎呀!瞧你这女人多浪费。”金乞儿眼睛发赤的夺过她手中的茶,自己喝。

“爹,我不要嫁陈老板。”金明珠极力装出庄重严肃的样子,声音却很软弱。

但,如此的挑衅-…

金乞儿粗鲁的么喝,“告诉你一声,是因为你娘死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你来我面前罗唆。下去!你自己准备、准备,下月初六陈家会来下聘。至于嫁妆嘛!看在你是最不会让我赔钱的一个,就比照大妞的身价。”言外之意是老子看得起你,把你和正室生的女儿一样看待,可别寸进尺,不知轻重。

金明珠咬住下唇泪走了。

“真没用,这样就打退堂鼓。”元宝看戏看得不过瘾,也就懒得去同情石头明珠。“在我面前的伶牙俐齿藏哪儿去了?没三两句就败在老爹手下,真不像爹的孩子。”她本来还心存一丝善意,只要金明珠很努力、很努力的反抗,压倒老爹的声势,她可以免费声援她。

“软骨头,欺善怕恶,没救了。”

元宝转身走到母亲住的地方报到,不但拐带了几样好东西回房,顺便还捉弄一下金富国,才又像一阵旋风般的走了。

薛姣和金富国则是同时松了一口大气。

那天夜里,却发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大事-…

金明珠上吊自杀!

幸而抢救得早,没死成,但却足以让金乞儿跳脚。

金明珠枉活了十八年,到今天才显示出她的重要性,搅得金家上下人仰马翻。

金乞儿在外头大骂:“你嫌老爱少,老子就把你许配给年轻的乞丐,免费奉送。哼!赔钱货就是赔钱货。”

金明珠听了,只有暗自垂泪。

这门亲事到底还是算了。金乞儿再狠,也忌讳家里多一名冤鬼,那太伤体面。

谁也没料到端庄贞娴的金明珠会采取如此激烈的抗争手段,使人大开眼界。

“这可不足以效法。”薛姣不忘提醒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太老套了,你爹是没碰上才给她吓一跳,再有下次,她死她的,你爹的聘礼照收,让人将牌位娶回去。”

元宝搜出老娘私藏的高级蜜饯,边吃边说:“她没哭没闹,是直接上吊。”

“这样闷声不响的人才可怕。”薛姣皱眉。“哎哟!元宝,你可不可以细嚼慢咽,像我这样一颗含在嘴里可以吃上好久,而且吃得乾乾净净,一点渣儿都不浪费。”

“呸!”元宝吐出核儿,她学不会老娘的特异功能,难免留下一点肉渣在果核上,再丢一颗入嘴,看得薛姣心疼不已。

“怪不得你爹总是说你浪费、败家”

“你别提爹,一提到他,我就有气。”

“你说什么神经话?”

“老爹太狠啦!把石头明珠配给陈菊如,白发红颜,难怪她想不开。”元宝同情地说:“你想想,大姊嫁给张师涯,那人虽然沉闷无趣,足以将老婆闷成木偶人,但他好歹年轻力壮,夫妻可以共白首;二姊、三姊许配的都是世家子弟,江南有名的才子,夫唱妇随,甚为美满。相比之下,石头明珠哪里甘心嫁给糟老头?”

“谁教她没有亲娘呢!”

“正因为她没有娘,她更想争一口气,更不愿意输给其他姊妹。”

“有志气是好的,但也要有智慧去衡量局势。”薛姣的语调中含著某种嘲讽的意味。“她是“织女”,织出美丽的布匹是她的天职,肯来求亲的必然是江南有名的织坊,付出昴贵的代价,来换取她终身的奉献。那些人算得可精了,没有做赔本生意的道理,必然要从明珠身上赚回十倍、百的回馈啊!”

“她也真笨,做什么织女嘛!不如像二姊、三姊只会吟诗、弹琴,成天无病,就吸引一票风流才子慕名来求亲,轻松多了。”

““人尽其才”,要你吟诗、弹琴,你做得来吗?”女儿不长进,薛姣倒也没什么好夸口的。

元宝的光像利刃般盯住母亲,灵敏圆滑的接下去,“你不会也在打主意想把我嫁出去吧?”

“我哪有这么大的本事呀?我上哪儿给你找一个丈夫?”薛姣微微一笑,同时耸耸肩。“那是你爹该头疼的事,不是我。”

“漂亮的一招。”元宝以揶揄的表情说。

“或许,你自个儿也该留意一下你的终身大事?”

“我可没发疯!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三妻四妾,天天引爆女人战争,这个女人拚了命去伤害那个女人,只为了一个色鬼丈夫,太可笑了。”

薛姣一脸恐怖的表情,她赌咒她可从来没有教导元宝这些偏差观念。

“我也不欣赏你的幽默感。”薛姣软弱地说。

“我可是认真的。”

她们彼此对视著,而薛姣输了。

这真是奇特。金乞儿对元宝最感棘手,长久以来,绞尽脑汁想摆脱她,却没一个男人有胆来提亲,害他叹不只一百次,可是没用,元宝偏偏最像他,除了不够爱钱之外,他俩个性上颇为神似,一样的教人伤脑筋。他们晓得他们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有办法得到,并著手去得到,从不担心会冒犯到别人。

说来很玄,也很无奈,通常被父母嫌弃或讨厌的那个孩子,身上必然遗传了父母本身最多的“劣根性”。只是大人们绝不肯承认自己有不是之处,只怪上苍捉弄,害他生下这个不肖子或不肖女。

金乞儿又岂能例外?

第二章

他天生冷血。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

他天生是个独裁者。所有的人都不敢否认这点。

一个冷血的独裁者,适合住在冰窖里,吸食倒楣鬼的血液而活,然后抱著一块大冰块睡觉。而不该突然说要结婚,那真会吓得人血液逆流。

不过,也正因为他的冷血又独裁,周围的人没一个肯冒生命危险向他提出善意的忠告,那太不智了,反过来同情即将上任的“郭夫人”还实在些。

欺善怕恶是人类的通病,不如付出虚伪的同情心,聊可自我安慰一番。

郭冰岩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这点无庸置疑,他甚至连想都不肯想一下别人或许有其他意见。反正他的决定就是圣旨,身边的人只须照办,不必多嘴。

跟随他最久的“黑白双珠”冷慧凡与姬水柔,对主人忠贞一二,但是,听到他说要向金家下聘时的惊异仍是颢而易见的。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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