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天使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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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天使新娘-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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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恶魔的天使新娘
  作者:葆琳
  男主角:阎旭
  女主角:岳可玟
  内容简介:
  她就不相信有哪扇门可以挡得住她。这次,她满怀自信的扮成风尘女郎,孰料,一切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我不是妓女!”
  “你是谁?”
  “我…我是……”
  她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天哪,看她为自己找了什么样的麻烦!!
  望着他那张如阿波罗般的五官,她只能屏住呼吸发出一声赞叹;然而,他脸上那两道纠结的疤,冰冷的眼神,却在在的提醒她,他就是人们口中的“恶魔”……
  正文
  恶魔与天使
  如果黑色是我所能拥有的羽毛,我宁愿选择当只黑乌鸦。
  有则童话说,乌鸦想竞选世界上最美的鸟类。它聪明的收集了许多鸟羽毛。有来自黄莺的,有来自孔雀的,还有天鹅、鹦鹉等等各色的羽毛,它将这些不属于自己的绚丽羽毛往身上粘,装扮出一只前所未有的美丽乌鸦。它骄傲的一如灰姑娘换上新衣,站在台上选美。果然一举击败所有的参选鸟儿。
  眼尖的孔雀认出自己的毛,一口咬走了它。接下来,鸟儿们纷纷夺回自己的毛。最后,美丽的羽毛脱落,只留下一身是黑色的乌鸦。
  然而,我选择了当只黑色的乌鸦,心满意足的守着自己的黑羽毛。我保证我会十分爱惜的保护羽毛。不论风霜,我都会让这些黑色羽毛在花红灿烂的其他鸟儿间,散发我黑色光亮纯净的毛色。是的,我宁愿自满的守着我的黑羽毛。
  黄莺的歌我不会吟唱,只能呀呀。孔雀的屏我无法展开,只懂得在电线杆上徘徊。天鹅的优雅我没有,只是偶尔挥挥翅膀在天空转转圈。
  我也许是只雄的乌鸦,也许是只雌的乌鸦。不管我是雄的乌鸦或雌的乌鸦,因为我的不突出、不亮丽兼毫无色彩,所以我也只能吸引到乌鸦。
  可是乌鸦配乌鸦就很好,因为我也是乌鸦。
  天鹅骄傲没有慈悲。黄莺纤细没有韧性。孔雀虚华没有实心。
  乌鸦该配的就是乌鸦。不论是老的乌鸦,小的乌鸦,胖的乌鸦,瘦的的乌鸦,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大不小的乌鸦,都来我身旁。听我呀呀,陪我飞飞,偶尔一起排排站在电线杆上。也许,我就是你这生的乌鸦,好吗?
  有人讨厌乌鸦,因为它太黑太丑声音太哑。
  可是乌鸦不黑不哑,会是什么乌鸦?当被那堆羽毛层层盖住后,它既不是乌鸦也不是其他的鸟儿,它该当自己是什么?
  乌鸦也喜欢美,问题是羽毛太黑,声音太哑,所以你不懂我。
  让我当我的快乐乌鸦,请看看我黑羽毛有多柔亮吧!
  楔子
  传说——恶魔住在地狱。那火烧一样的地方,终年不停的炼火烧炙着罪恶深重的人们。他挥动他骇人的披风,冷眼笑看人们的挣扎和苦痛,与死神为伍。以其邪恶俊美的面孔与千变万化的手法,诱人沉沦于地狱之火中,无法自拔。
  阎旭七岁。他走上阴森森的楼梯。七岁小男孩的心中,阴暗随之而来的恐惧,早巳深深的捉住他不放,扼住他的呼吸。
  “妈妈?”他怯怯的往楼梯顶上呼喊着。
  清晰可闻的叫骂声,仍然不停的灌注到他耳中。
  “你疯了,你凭什么以为我会给你我的儿子?小旭不可能留在你的身边。”
  “我是他的母亲,我当然要我的儿子。”
  “我们阎家的子孙,要留在这间屋子里长大。”
  “阎正清,你不要逼人太甚。你在外面养女人我不管你!你带回家里我也不管你。你还想怎么样?离婚,也就罢了。要我放弃我自己的儿子?你休想。”
  “休想?休想的是你。你真以为自己能养小旭吗?考虑一下你自己的身体状况。”
  “呸,小旭是我儿子,他到哪儿我就到哪儿,否则我绝不离婚。”
  “你以为这样能要胁得了我吗?”
  “阎正清,是你逼我的。”
  “我逼你?是你逼我吧!我已经容忍你很久了。”
  接下来传出的是惊天动地的摔东西声。
  阎旭那张清秀可爱的小脸上,圆圆的一双黑色大眼,泪水扑簌簌直流。“妈妈。”
  “啊!”
  尖叫声划破了天际。
  阎旭惊惧的张大了眼。
  “你该死!”
  他听见母亲的声音拔尖捏高了说着,一点也不像平日那温柔细语的声音。他几乎都认不得了。
  “去死!你该死!是你!是你的错!”
  一片的静瑟。
  只有母亲疯狂的笑声,在笑声之后是哭声。
  门开了。门内的灯光,照亮了阴暗的楼梯,阎旭也看到了母亲。
  恶魔。
  浑身沾着血,红红的血,到处都是。她的手上、发上、甚至是脸上。母亲的衣服被撕破了一大块,乱糟糟的。
  “小旭。”母亲又温柔的喊着。
  “妈妈。”闾旭由趴伏的楼梯上,缓缓的抬起脸看着母亲。
  “过来妈妈这里,小旭,快来啊!”
  阎思湘蹲下身,抱住了冲到她怀中的小旭。“好乖!好乖!”
  紧窒的拥抱,阎旭能感觉到母亲是不同的。他想要看看这究竟是不是母亲,但他挣不开母亲的手臂。
  “小旭。”银光闪起。
  痛,像一道烫人的火炙烧过肌肤。阎旭却吓得连哭都忘记了。母亲的脸,母亲的手,她手上的刀,血红的一片天,母亲最后温柔的笑。
  “别怕,妈妈很快就来陪你了。”
  第一章
  岳可玟很习惯碰钉子了。
  因为她的兴趣与众不同。
  假如说,她喜欢音乐——录音带行多得是;喜欢画画——博物馆画廊里面都有;喜欢看电影看小说看帅哥——市场上应有尽有。
  可是她喜欢的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见得到的。
  她喜欢什么?
  她喜欢考古——不是去挖死人骨头的那一类。
  她做的是中古时代的文学考究。
  通常这种东西,大概在台湾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她也不打算要在台湾找到什么东西供她研究。她会出国去搜集一堆的资料,然后带回来,像是只回家过冬的熊一样,慢慢的消化完她三季辛勤的工作。
  台湾对她来说,像个藏冬的地方。
  不像她的天才老哥,这里是他准备一展鸿图的地方。
  不晓得她家那栋被火烧的房子怎么样了?
  可是新闻照片上的大哥大嫂脸上的表情挺愉快的,所以她猜一切已经圆满大结局了。
  既然如此,那他们的事也不再重要了。可玟把有关岳邦樵的思绪推到一旁去。
  话说回来,刚才提到碰钉子。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明知道会碰钉子,可是她还是照样站在这里等着那根钉子敲到她的鼻头上。
  因为当她听到自家后院有珍宝的时候,就顾不得冬藏的规矩,兴匆匆的跑来了。
  要她打消主意?想都别想。
  自家后院?喔!就是指台湾嘛!
  她一位要好的朋友兼死党传真来函说,在台湾南部的一个氏族拥有珍贵的中古世纪文献,而且是他们最有兴趣的“魔鬼”典章,问问可玟有没有听说过。
  天吶!要是她听说过,她还会坐在家里管兄嫂的闲事吗?!
  可玟当下捆好包袱,直下台南,来到这荒僻的地方。以她现代的眼光来看,这种三十分钟找不到一辆计程车的地方,称呼荒僻还不够完美。
  她按下门上的对讲机,并且连按了数声。因为这样才会有人回答。
  “请你离开,小姐。你若是再不走,我们只好请警车来了。”门内的声音,恭敬而有礼的说。
  “离开?我连辆牛车都招不到。”可玟半笑不笑的说:“也许警车正是我需要的。”
  “很好。”那人竟说。
  “喂!等等。”可玟不希望邦樵得花上四、五个小时的车程来保她出警察局。
  “你还有事吗?”
  “我刚才是开玩笑的,我只是想问一下,你们里面有没有电话,可以让我叫一辆计程车吗?我真的等不到计程车也不是我的错。”
  要是真以为她是要乖乖离开,那就太不了解岳可玟了。
  她那是障眼法,只要他们让她进了门……嘿嘿!她的爸妈常说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说动死神放下他手中的猎物。
  “抱歉。这点我们无能为力。”
  “你们不会这么无情吧!”
  “小姐,请你向前走个五、六百公尺左右,有几处农家,你可以向他们借电话。”
  噢!气死她了。岳可玟生气的瞪着那扇起码足足有两公尺半的高大铁门。她猛踢一下墙角,这家人可能都是吃“钉子”长大的,这么会给人钉钉子。
  哼!她不会善罢干休的。她一定要见到那批文献不可。不然,艾琳一来,准有她笑的。
  岳可玟伸伸腰,举目四望,她提起背袋,准备朝那五、六百公尺的长途跋涉迈去。
  她不懂为什么拥有珍宝的人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在她的研究生涯中,碰到这类人的钉子已是不计其数,她知道怎么应付他们。她明天再来、后天再来,只要她有耐心,总会敲开这扇门的。
  很恐怖喔!这么有死缠烂打精神的人。
  幸好,可玟对自己说一声,只有对于她的兴趣她才能这么坚持,其他的……就青青菜菜放水流了。
  “她来了。”欧阳烈看着监视器,语气轻快的说。
  这代表他又有事做了。
  “哔哔。”门前的通话器响起。
  “阎宅,请问你是哪位?”
  “嗨!老兄。又是我,别说你不认得我,我现在作恶梦都会梦到你的声音。下次你要拒绝我的时候,能不能稍稍放一点温暖,你那种冷冰冰的声音——”
  “小姐。”欧阳烈唇边带笑,但语气仍是寒冷的说:“请说出你的来意。”
  她大声的朝对讲机叹了口气,“请问一下,我何年何月何日有幸能见到阎先生?”
  “请到台北的阎氏五号大楼的三十二楼——”
  “去向他的秘书接洽是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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