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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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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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不错。”兔子看了看已经碎成无数块的那座浮空岛,又看了看那个小孔∶“我教你的剑诀,你不打算继续练下去了?”

“剑诀?以后我要对付的全都是实力极强的家伙,那玩意儿还有用吗?以前还可以拿来提升境界,但是现在己经有“模拟的天人合一,还有必要吗?”卜哥没有想到兔子会提这件事。

“模拟的东西毕竞是模拟的,我劝你还是别把剑诀丢掉,有了模拟的天人合一,你应该可以在短时间内把莲华剑阵练到返璞归真的地步,那差不多相当于‘心眼观法’之中的‘无心无眼,无法无相’境界。”

兔子随手一招,不知道用了什么秘法,居然把原本握在卜哥手里的巨斧凭空变到了她的手里。

“你一开始用的是弩机,走的是欺软怕硬的路户;后来发现弩机对付厉害一些的对手就没用,所以换成了飞剑,变成了远距离突袭的路子;前一段时间,你又发现用飞剑对付更厉害一些的对手也变得没什么用了,现在换成了这东西,这算不算是一种回归?”兔子轻笑着将巨斧变成了长枪。又从长枪变成了长鞭,最后又变了回来。

卜哥想了想,还真是让这个家伙说对了。他以前走的是射手、祭司加魔法师的路子,但是现在却渐渐地回归到了战士的道路。

“其实到了一定的时候,所有的人碰到的问题都差不多,你以为东方的修道士就没有想过解决的办法?”兔子说道∶“飞剑继续修炼下去,到了返璞归真的境地,就不再追求剑诀的精妙,杀人只需要用一剑就够了,不需要任何花招,剑诀本身也已经没有意义,重要的是速度、力量和灵活性。

“事实上,对返璞归真境界的人来说,连有没有剑都不重要了,他们要么将法术融入剑诀之中,像运厂要么就是走剑气的路子,剑气由五行精气或者天地元气构成。速度比飞剑快得多,而且也需要蓄力发出。和法术结合在一起,那称作为剑煞或者剑是。”

一听到兔子这么说,卜哥顿时感到头脑发胀起来∶“你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让我转修剑气?既然是那丰说?”看着被兔子抢过去的这把武器,他顿时郁闷起来∶“为了炼制这东西。我花了不少心血。”

“我又没有让你放弃它。”兔了觉得自己有些冤枉∶“我只是指点你将来的路应该怎么走。剑气不一定你手里的这玩意儿,同样也能炼成剑气,就连炼制的办法,你也不缺。”

卜哥有些莫名其妙,他的记忆力览然比不上星妮,却也记得自己从歇摩曼陀罗的碑林之中得到的各种这类东西。

看到卜哥迷惑不解的样子,兔了只得解释道∶“就是虚无秘典啦!既然你做不到身化虚无,那么就先试试剑化虚无。你手里的这件武器,是按照大阿修罗神魔的炼法,用血炼之术炼制而成的魔器,和你血肉相应,心灵相通,你如果能够把它炼化了,肯定能够从中得到不少启迪,再正式练身化虚无的秘法,就不会有危险了,这同样也是一种快捷方式。”

看了一眼兔子的身影,卜哥暗自撇了撇嘴。

“有这样的快捷方式也不早说,让我白白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身形一闪,卜哥回到了刚才的那座浮空岛,把两座炼炉的炉火熄灭,又抓了一把药丸。

做完这一切,卜哥又是一闪。回到了盘坐的地方。

又过了半个多月,当卜哥再一次苏醒过来,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了不小的变化∶以前的他,一举一动都看得出收敛着力量,目光中时不时散发出锐利的神芒,但是现在的他显得非常自然,举手投足和常人没有什么两样。

在模拟的天人合一下,他只用了半个月就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不过空间规则仍旧显得那样虚无缥缈,看来短时间里而想要有所突破是不可能的了。

现在卜哥最需要的就是巩固此刻的心境,所以他需要出去走走,去找回以前的感觉。

一步跨出天是星斗阵,卜哥顿时感觉到心清气爽。

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对任何事物都会有全新的看法。

就像以前,他觉得天是星斗阵里而的世界非常神奇∶但是现在却觉得真正神奇的是外面的这个世界。

卜哥突然间笑了起来,他似乎有些明白兔子的意思了。

有这样一个半师半友的家伙存在,绝对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不过这家伙做事的风格令人有些头痛。

兔子喜欢牵着别人的鼻子走,还喜欢设置埋伏,偏偏卜哥还不能不跳进去。

出了刀铮岭,卜哥有些不知道去哪里好了,现在去拉托维显然不合适,他不想和教廷的那些人见面,勾心斗角的事就交给克里斯廷吧。

既然不去拉托维,他也不能在其它地方暴露身分。要不然。传到教廷的人的耳朵里去,多少会有些麻烦。所以自由领、鲁普奈尔和特鲁贝尔都不是好去处,就算要去,也必须隐姓理名。

这多少让他感觉有些遗憾,因为这一次,他是算准了时间出来的,今天应该就是丰庆节,姆当这个时候,兽普奈尔总是会非常热闹。

随手把自己的马召唤了出来,以前卜哥总是把马放养在山脚下,但是从歇摩曼陀罗里而出来之后,他的马己经成了实力的一部分,没有马,卜哥就没有办法完成大阿修罗神魔变身,所以从那之后。他的马就失去了往日的自由。

说实话,连卜哥也不清楚,对于他的马来说,这算是幸运还是悲哀。

没空去多想,卜哥害怕继续想下去的话,会想到他自己的身上。

想要去比较远的地方,仍旧得靠这匹马,变成大阿修罗神魔虽然速度够快,但是不能够持久,用来作战还可以,却不能用来赶路。

只见一道红光在起伏的山峦问跃动着,从这个山头跳到另外一个山头,虽然没有变成大阿修罗神魔时的速度那么快,不过比起哈塔卜的飞毯来还是快了许多。

卜哥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兴奋。他见识过纵地金光术的神奇,也看到过小魔女菲缨所用的乌金神帐的速度,就算稍逊一筹的化影飞遁和金光遁法,也比他现在要快得多。

嚼怕就在这里,也有两件东西能够让他得意不起来。

一件就是传说中的幽冥战车,另外一件叫光明之翼,就在教廷的手里。

卜哥听兔子提起过,光明之翼和他的大阿修罗神魔变身很像,戴上光明之翼的人,就叮以变成类似于天使的光明生物,一个小时能飞三千多公里。

算起来,光明之翼的速度比大阿修罗神魔要慢得多了,不过这东西能够用来赶路,足够让卜哥乖涎欲滴。

快要到中午的时候,卜哥终于找到了他一直想找的东西。

在一条大道上,两辆马车缓缓而行,那是两辆六轮的厢型马车,马车的外壳涂抹得花花绿绿的。

看着这两辆马车,卜哥的思绪下子飞到了以前的时光,他最悠闲最自由的日子,就是在这种马车里面度过的。

远远的,卜哥将马降落到地上。他让马将身上的红色鳞片全都收了起来,变成一匹普通马的样子,而他自己同样也需要改扮一番,虽然他的样子看上去像是普通人,但是身上的衣服却不像。

往前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卜哥看到了路旁的一间农舍,农舍外面挂着几件衣服。

偷偷跑到农舍前看了看,里面没人。他随手把那些衣服全都取了下来换上,然后把他的那身漂亮的衣服放在了窗台上,这也算是两不相欠。

待到重新上路,卜哥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软边小栩,上身穿着一件土黄色的短袄,外面套着一件深棕色的羊皮背心,下半身穿着一条湛蓝色的细布裤子。

他以前在巡回剧团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的打扮,那时候感到寒酸,但是现在卜哥却觉得挺舒服。

比起那些用丝绸和羊绒织造的礼服来,这种口常穿着的衣服要宽松和自由得多。

卜哥唯一留下的就只有自己的内衣。理绸的内衣还是挺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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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了踢马,让马加快脚步,卜哥很快就追上了那两辆马车。

“小伙子,跟着我们干嘛?”

“现在还没到晚上呢,咯咯咯。”

“小子,看你也不是一个有钱的人,好好珍惜你那些来之不易的钱吧。”

“哎呀,丽贝卡,你没事干什么把人家往外推?说不定这位小哥哥不在乎那几个破钱呢,人生在世,及时行乐嘛。”

两辆马车上果然有一大堆女人,她们说的是奥德雷语。

卜哥立刻就明白了,现在己经进入了奥德击境内,他朝着这些女人笑了笑,对于这些曾经的同行,他从来不会看不起。

他也已经看清楚了,这个巡回剧团远远比不上他们当初的那个。这个剧团的女孩子虽然人数多。但能称得上绝色的女孩个都没有。

最漂亮的那个,显然是剧团的团长,她的脸上抹着厚厚的粉,可惜仍旧能够清楚地看到众多的皱纹,这个女人就算不到四十,也至少应该有三十五六岁,正是这个女人劝他珍惜自己的金钱。

卜哥已经记住了她的名字一丽贝卡。

突然间,他的心中多了一丝暖意,这个丽贝卡应该是和坎妮一样的人。像她这样颇有些姿色的女人,如果不是放不下剧团其它人的话,很容易就可以找一个有些钱的男人嫁了。

“一个人走路有些困乏了,和你们搭个伴怎么样?你们是要去哪儿啊?”卜哥笑嘻嘻地问道。

以前他在剧团的时候,也经常碰到想要搭伴的人。这些人有的只是想搭一段顺风车。有的是想找人说说话,当然心怀巨测的家伙也有。

“好啊,不过和你说话,你总要意思意思吧。”一个稍微有点胖,虽然不很漂亮,但是很耐看的女孩笑嘻嘻地说道。

“明白,明白。”卜哥并不在意,这些女孩不会敲诈得太过厉害,最多也就是请客吃一顿,也不需要去餐馆,一般来说只要去买点食材回来让这些女孩做就是了。

其实这也不能算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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