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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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吟-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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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的。那敖子啸便是打娘胎里出来就因长了一张桃花脸处处拈花惹草,将一众小辈同辈老辈的女仙挑拣地差不多了。如今倒是对凡人感了兴趣,竟转为痴情的性子任打任骂起来。
  这种逆转,确实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她伸手摸摸头发,眼神却更加飘渺了。
  林语绵转了一会儿,却不见敖子茜跟过来,而自己一时投入竟转了向,搞得只缘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她靠着树干小憩了一会儿,严格遵守迷路的孩子那套站在原地等候妈妈寻找的逻辑。
  可是,站了许久,她就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今早因为敖子啸睡了懒觉,连早饭的时间都没有,此刻肚子里翻江倒海饿得想啃树皮。不若先找点东西垫垫胃也好,没准还能抓个好心人问问路之类。
  这片树林,当初因景色优美被敖子茜相中,作为陶冶情操的宝地。而林语绵也是最近才得了踏入宝地的资格,尚未来得及熟悉地形。
  此番,她只能茫然地打量着山的那边林的那边,在确定了太阳的正确方向后,非常聪慧地分清了东南西北。不过,她倒是不晓得“妆怡苑”在东南西北的哪个方位。卯日星君龇牙咧嘴地笑了笑,让她萌生了听天由命的感觉。
  生命本就是一句因为脱口而出而不够通顺的陈述句,林语绵自认没有出口成章的本领,也就破罐破摔的在地上画了四个方格,老老实实地用家乡的绕口令点选了方格里的方位。
  “点一点二点老三,老三媳妇会抽烟,烟对烟,杆对杆,不多不少十六点!”她站在指示着东方的格子前,沉思一会儿,随即自语道:“就你啦!”说罢,迈开腿往迷蒙的树林里走去。
  不得不承认,除却认识了敖子啸是林语绵相对顺畅的生活里唯一一段坎坷外,在未穿越之前,她的日子还是过得相对舒心的。那与生俱来的强大适应性,终究证明了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她刚刚走进林子,翻过几棵槐树后,她就真的在一株挺拔丰满的树枝里,看见了一个活人。
  此人躺于树枝之上,树叶在身前挡了些许阳光,隐没在树影中的脸依稀可以辨认出是个善于爬树的野小子。
  林语绵仰脸瞧着他,阳光刺得她双目酸痛。那野小子却如酣睡般,丝毫没有意识到树下这千回百转的眼神。
  出声扰人清梦终究是不好的,所以,她只是看了他一会儿,便抽回眼神,转而注视着树下那丛熊熊燃烧的火焰。
  这火委实老实了些,竟局促的趴在一个圆圈里翻腾,火势不小,却不曾蔓延。
  她好奇地靠过去,俯头望住地上那圈水蓝色的鹅卵石。这附近大约有海,这石头大约是树上的野小子带来玩耍的物件儿。可这团火,却怎么看都不知道在烧些什么。
  林语绵蹲在地上,利用头脑风暴法联想着这团火焰背后的故事。想着想着,竟然闻到了烤地瓜的清香。饥肠辘辘地脾胃一阵欢欣雀跃,继而炯炯地瞪了那团火,得出一个精辟的定论:这团火之下,埋着地瓜。这团火便是用来烤红薯的!
  得了吃食的鼓舞,林语绵行动力顿显。当即找来肥厚的芭蕉叶,在火焰上拍了拍,压了压。虽则是水火无情,但是这火焰却分外配合地灭了干净。她双膝跪地,徒手摸摸烧焦的地表,在确定里面有东西后一脸的惊喜。再接再厉地刨了两下,还真的刨出了两个敦实厚重的大红薯。
  林语绵笑了,这世道竟会心想事成?她果断地扒掉红薯皮,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此烤红薯相当甜美,薯肉饱满,吃起来甜而不腻绵而不噎,下肚之后颇有饱腹感。待两个红薯完全下肚,林语绵方才自地上起立,整了整与啃地瓜极不相称的华服褂袍。
  树上的野小子不知何时已经醒转,并且撑着45°的脑袋欣赏着林语绵狼吞虎咽的吃相。见她起身拍拍屁股要走,便轰然落地,拽住了她的胳膊,嚷了一句:“天下哪有白吃的饭食?”
  “我没有钱!”林语绵歪头瞧着野小子那张如红薯般爽口的脸,一时坦白从宽。他长得白白嫩嫩,年纪约莫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眼神笑容皆喜气洋洋的,不像是泼皮无赖之流。
  野小子见她如此诚实,又亮着眼神扫了扫她身上那套过分华丽的衣裙,眉心皱起了一圈波纹,诧异道:“你这身衣服,少说也要百两。”
  “人家白给得,我不过穿出来溜溜而已!你要是看着好,脱下来送你便是。”
  林语绵也觉得吃人家嘴软,总要落下些感激之情。见他喜欢这身华服,不若以物易物。
  不过,野小子始终有野小子的逻辑,对于这身衣服,不过只是觉得颜色艳丽质地精良,他得了这衣服是要穿给谁人看?
  “你打哪儿来?叫什么?怎得在林子里乱走?”野小子不想要华服,继而转移了话题,唠起了家常。
  林语绵见他笑容可掬,便复又坦白:“我打那边来,叫林语绵,在林子里迷了路。”
  “你家在哪儿?我可以送你回去!”野小子松开拽着她的手,抚了抚身上的褶皱。
  林语绵掂量着“家”这个词,想来思去,只有一个名字可以脱口,于是继续坦白:“若说家的话,大约把我送到‘妆怡苑’即可!”
  野小子顿了一下,转头时慢了半拍,齿间碎开几个字:
  “那家……城里最有名的……妓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这个红薯很香甜

    “很有名吗?”林语绵冥思着,唇角坠了坠。
  其实,用脚趾头想想,也应该知道敖子茜是个神仙,自然领导才能卓越,况且这凡间做臭男人的买卖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以她的实力,影响力一定数一数二。
  “那你……是舞妓?”野小子眯了眼,再度打量了她那身华丽的舞台装,并得出如此结论。
  林语绵虽身在妓院,却也从未挂牌营业。理论上讲,她只是跟着敖子茜学习,并未有出道的打算。若是他日一举成名,恐怕敖子啸断不会同意放她走上服务大众的行业。总之,她不是舞妓,既不卖身又不卖艺。
  所以,她摇摇头,仍然坦白:“我不过在那里学习跳舞,若这位公子光顾,倒是可以介绍几个漂亮的姐姐与你认识。”林语绵讲一句客气话,只徒讨个便宜。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那普通的男人就更没有抵抗力了。这么说,便等同于烤红薯的报答。
  只是,野小子明显抵挡了美女的诱惑,唇角舒缓笑容澄净,眼神亦温和细腻地一扫而过,复拉起林语绵的衣角,转身迈腿道:“若他日我真的光顾,倒是可以去寻你一叙。”
  林语绵点点头,跟上他的脚步。心里想着莫不是这野小子把烤地瓜当成定情信物看上她了吧,若果真如此,却委实糟践了一颗真心。她左想右想都觉得不妥,便忽地停下脚步,甩开他的手,嚷了句:“你还是不要去那种地方了,我兴许过几日便会离开。”
  野小子转了头,将眼神罩了下来,眼睛里扑腾着即热情又冷淡即无奈又难过的火苗子。舔在林语绵的脸上有种淡淡的忧伤,不疼不痒,就是忧伤。见惯了敖子啸的百无禁忌,遇到如此含蓄又模糊的眼神,她反倒有些手足无措。
  “我还没问你名字呢!你把家门说与我听,来日我差人给你送烤红薯钱!”既然缘起红薯,那定要回归红薯。林语绵确实已经吃了人家的红薯,吐出来不可能,拉下去是一定的。因得红薯一经消化她便是欠了人家一份人情,于情于理总要知恩图报,这红薯钱便是少不得的。
  “你当真要还我红薯钱?”野小子凝了她的眸子,笑容如沐春风。
  林语绵点头,诚恳道:“自然当真,如果你帮我出了林子,寻得回去的路,便是有恩于我,你尽管开价,我定会想方设法还你。”
  “那除却红薯钱,我还能求些什么?”野小子突然话锋一转,林语绵马上警惕地联想到以身相许这个与报恩息息相关的事件。当时,敖子啸也是死乞白赖地强迫她以身相许的,这个世界的男人或许都有这种通病。
  “除了以身相许皆可!”她当机立断,扔下深思熟虑的结果,迎上他的眼神。
  野小子微微一愣,抿嘴间笑容外泄,窜得哪里都是。他垂下头,真诚而又欣慰地解释道:“你想多了,我不过想让你帮我一个忙而已。”
  “好说好说,只要不是以身相许,我定是要帮的!”林语绵放心地晃晃他的手臂,勃发了乐于助人的心跳。与敖子啸相处久了,难免变得小肚鸡肠,连最初那颗滥好人的心都消耗得差不多了,听到帮忙这种话,她反倒顿感亲切。
  野小子见她双目放光,笑容豪放,有些诧异地问:“你高兴什么?”
  “可以多管闲事了啊!”林语绵歪歪头,一脸常人难以理解的纯真。
  野小子叹了半声,不禁对她另眼相看。这看似温柔娴淑的笑脸下,竟隐藏了一颗鸡飞狗跳的心。他捏捏拳头,便是感激的从头道来。
  原来,这野小子名叫沧山,是个天界的散仙,也就是神仙里面的无业游民。三年前他下凡闲逛,睡觉时偶然从树上摔了下来,偏偏巧合地砸在了“妆怡苑”头牌梅姑娘的身上。梅姑娘大呼小叫了一会儿,却见从天而降的男人趴在地上装死,一时心软,体贴地将他搬进了附近的一处客栈,日夜悉心照料。
  虽则是一起烂俗的邂逅,亦会勾起纯纯的爱恋。这野小子不落俗套地爱上了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歌舞妓梅馨,一段地下恋曲悄然上演。想这仙凡恋虽不是主流,却也无甚难处,凡人不过寿命短些,相守五十年亦不成问题,只要沧山有足够的钱为梅姑娘托籍赎身即可。
  但是,每次他扛着一麻袋的银子到“妆怡苑”求敖子茜放人的时候,总会被她打出来。原因甚为简单,只因梅姑娘正当红,活脱一棵摇钱树,怎么说也不会便宜了来路不明的傻小子。久而久之,沧山开始绝望,几度欲借仙术绑了梅姑娘远走高飞,却都被敖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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