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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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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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端起可乐,忽然我发现自己的那包薯条不见了。转脸一看,少妇那一侧的桌上有一只空纸盒,而她手上拿着的那一包,毫无疑问,是我的。对于我不友好的目光,她似乎有些吃惊,但她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大门处。
  有一次她站起身,好象终于发现了她要等的人,但随即她又失望地坐了下来。与此同时,她往嘴里塞薯条的频率也越来越快。我试图说服自己那位女士不是有意的,她只是心安理得地在吃着以为是自己的那一包。不就是一包薯条吗,吃了也就吃了,没什么了不起的。然而她吃薯条的频率和嘴里发出的脆响却让我感觉到了一种挑衅的意味。她是故意在吃给我看。她是有意的。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那么大的怒气和冲动,我一把夺过那包薯条,由于用力过猛,掉出来了几根。我拿了一根,放到嘴里咀嚼起来。她的身体一下子贴住了她那一侧的墙壁,同时一只手捂住了张大的嘴巴。她惊慌失措的反应让我觉得十分解气。我只不过是拿回了本该属于我的。这下,她总该知道她刚才有滋有味吃的是别人的东西了。
  但是她的反应好象过分了点,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托盘,然后用惊恐发颤的声音说道,你,你这个人——
  这时,一位年轻的母亲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来到我们跟前。孩子很不情愿地向后仰着身子,嘴里喊着,我不,我不嘛。母亲把一包薯条放在我们的桌上,非常歉意地说:
  “我去买东西的一小会儿,孩子拿了你们桌上的薯条,他说是这张桌上的,没错吧?”
  我迷惑不解地看看那位母亲,看看身边的少妇,又看看那包薯条。
  “没错,刚才是你孩子拿的,我喊他,可他一眨眼就跑开了。”少妇的声音仍然带着些微颤抖。
  “这一包是我刚买的,还没动过,实在对不起。”
  母子俩走后,我极其尴尬地把那包还没动过的薯条放到女士的托盘里。本来我还想对那位受了委屈又受了惊吓的女士说上一句抱歉的话,但她气鼓鼓的样子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再说,这也不是我的错,不是吗?谁会想到会出现这种意外呢?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生活比小说更像小说。
  以写作的名义发呆,并且发呆下去
  有那么几年,我的生活一直处于一种比较激烈的状态中,我的意思是不停地走、看,从这里到那里,从那里到更远的地方,以学习的名义在一座城市呆上一年或者两年。我的父母喜欢看到自己的女儿像那么回事地读书的状态,那是一种让他们觉得有希望的向上的状态。
  但是天知道那些年我读了多少书听了多少课,大多数时间我都躺在宿舍的床上发呆和做白日梦,睡得头昏脑涨浑身像干了一天体力活似的酸疼,我就下床拿上阅览证去图书馆继续发呆和做白日梦。似乎我起床走到另一个场所,只不过是为了换一种姿势发呆。
  我是那么地喜欢发呆(有人管这叫暇想或瞎想),我真想一辈子就在发呆中缓缓地过去,但是有那么省心的活法吗?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开始恐慌起来。你不知道,我没有办法不恐慌,他们把一大堆责任和义务扔在我怀里,对社会的,对家庭的,对自己的,他们说你该醒醒啦,你看你这些年除了发呆都做了些什么,你这样下去只会成为一个被社会抛弃的没用的人,如果你还无动于衷的话,那么想想对你寄予了那么大希望的父母吧,他们很快就会老的,当他们老得已走不动的时候却还得为你的生活和前途担心,你好意思吗?
  95年下半年,我开始切切实实地考虑“做点什么”这个问题,哪怕仅仅是为了我伸长脖子踮着脚尖盼我干出点名堂来的父母,我也得开始做点什么了。
  96年起我把自己安顿到了一个离家996公里的地方,那儿没有朋友,没有应酬,没有聊不完的废话,适度的孤单使生活变得特别的简单,内心也格外干净。
  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和安静的异乡,让我觉得踏实,就像终于从一场需要耐力和速度的800米跑中停下来,走出田径场,走出人群,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弯腰撑着双膝喘口气,顺便想点在剧烈的身体运动中脑子里无法思考的问题。
  那一年我正儿八经做的事只有两件:大量的阅读和长时间的发呆。
  我真正的写作应该说开始于97年。在这之前我写过十来年分行的文字,人们管这叫诗,但我从来就拒绝别人称我为诗人,那样的称呼让我起鸡皮疙瘩和冒冷汗。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就是听不得。
  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当你和一个陌生的人聊了三句后,你的职业、年龄和籍贯就会成为接下来的话题,通常这种时候,我会说我是一个来自苏州的无业青年,并尽快结束谈话。
  其实我有过一些短暂的工作经历,臂如电台午夜谈心节目的导播,广告公司的文案,最长的是在一家合资公司编一份内部刊物。我和我的同事们相处愉快,因为我很少说话,我总是和他们保持着一种十分客气的距离,这点距离使得我不擅长处理的的人际关系一团和气,还带着一点不太确定的虚幻的美感。可是这些工作经历实在都太短暂了,更像是一次次浪漫的带有游戏性质的生活体验。
  事实上从学校出来后,我一直在和文字打交道,只不过眼下我自觉自愿地走到了体制之外。写作成了我谋生的方式,体现自我价值的方式,也是最适合我活在人群之外的方式,并且它能让我以此名义坐在桌前发呆,发呆下去。
  每天上午是我工作的时间,也就是以写作或阅读的名义发呆的时间。状态好的情况下,我的写作速度基本上是每小时一千字,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每天两千字,如果没有催得特别急的稿约,写完这两千字我就收工。对我来说,写作也许不是一辈子的事,但它至少是我近几年的生存方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同时它也是一件细水长流的事,有节制有计划的写作既有利于身体健康,也能延长写作的寿命。
  97年夏天,在写了十多万字后,我突然就找到了写作的感觉,那是一种淡淡的夹杂着创造性劳动带来的自豪和自信的快乐,仿佛骑着自行车由桥顶缓缓往下滑行,双手把着车笼头和车闸,方向和速度尽有我掌握。那个刚才还在大街上行色匆匆的家伙,在下一分钟里就在我的笔下一命呜呼了,因为我觉得他活得太累而且窝囊,于是发给他一个在我看来比赖活着要容易许多的下场:去死吧。
  我故事中的主人公极少有女性,在我现有的一百来万字的小说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只有一个短篇里出现了一个女主角。我不写女性是因为相对于男性来说,我对她们的了解和体会都要多一些,因此留有的想像的空间也就小一些。
  而男性,那些看似强壮的雄性动物在我的理解、观察、琢磨和想像中,其实很疲倦很脆弱像孩子一样需要更多的关照和鼓励。尤其是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是这个社会的中间力量,他们总是被要求做得更好,更好一些,他们活得比女性和其他年龄段的男性都要累,他们是真正绝望却又不允许让这种绝望情绪滋生蔓延的又压抑又无奈又尴尬的那么一拨人。天哪,他们让我着迷。
  与此同时,我的随笔中却极少出现男性。一些衣着前卫举止前卫观念前卫的女孩在我的文字里蹦蹦跳跳,她们就生活在我周围,我熟悉她们就像熟悉我自己一样,我曾经是她们中的一员,现在我活得要比她们安静一些,不过也仅此而已。
  另外,这些女孩也是我随笔的主要读者。我愿意和她们在这个纷繁嘈杂、五光十色的时代一起呼吸一起歌唱一起欢叫甚至喜极而泣,我们扯开嗓门面对面又喊又叫又跺脚,来来往往的人流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们,可是我们不管,后来我们累了,我们互相眨了眨眼睛,然后回家睡觉。我很清楚我们是同类,我们追逐时尚热爱名牌自觉环保,有人说我们是理想色彩最为淡薄而个性色彩最为浓厚的一代,尽管我们不是太同意,但好吧,好吧,我们照单全收,因为我们同时还是宽容的一代,我们对这个时代不愤怒。
  小说和随笔是我写作的主要形式,尽管它们是两种风格不同的语言,但游戏其间时,我同样都很快乐,前者是发挥想像力讲故事、特别是讲故事中的细节的快乐,而后者是想到哪儿哼到哪儿、一种更接近于自娱自乐的快乐。我在写作中体会到了快乐。
  不过我从未想过我一辈子就吃定了写作这碗饭,也许有一天我想像的水井会枯竭,我费劲吃力地从井中提起的只是一桶浑浊的泥浆,我开始痛苦,写作变成了纯粹与自己耐心和体力的一种较量,已全无快乐可言,这时候我肯定会关掉我的电脑,走到外面,找找看还有没有其它我可以干的事,而绝对不会赖在键盘前,痛苦地敲出一些文字让看的人接着痛苦。
  我曾经在一篇创作谈中谈到我最初写作的的动机是想做点什么,因为当我在“做点什么”的时候,我会感到比较踏实。这种踏实的感觉对我来说是那么地重要,它不但让我的双脚有了站在地面上的安全感,也让我触摸到了多年以前我嗤之以鼻的那个叫意义的东西。
  我总算在做点什么了,尽管一开始它是笨拙的不象样的,但好歹我开始了,上路了,这种开始对我的父母而言是一份让他们有滋有味生活下去的希望,父母有希望地活着对我来说就是意义,哪怕不是全部,也是极大的一部分。我喜欢听我父母在电话那头说,你现在这样,我们真高兴。
  如今,时间是我自己的,和那些朝九暮五的上班族比起来,我的确是自由的,但大多数候我都强行把屁股安顿在椅子上,尽管它是那么地喜欢去户外扭一扭,晒晒太阳,可在椅子上坐定,是我开始工作的最起码的条件。所以不管写不写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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