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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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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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著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兰斯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一次,不杀人灭口……”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不知……”
  兰斯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是这样的……”雪特人看了兰斯一眼,搓著手道∶“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兰斯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不也挺舒坦的吗?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兰斯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主意拿定,兰斯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大爷,害我也倒楣。”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真的驷马难追吗?”
  兰斯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随便瞻仰的吗?”
  “走吧!”
  迈开步子,兰斯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揉著左眼的黑眼圈,兰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
  罢刚在城门口,兰斯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本来,一切便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入关税。
  兰斯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再加上兰斯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的左眼,兰斯本能地还以一脚。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中又不见了兰斯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揉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辞了。”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兰斯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
  “喔!丙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沈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
  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著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柄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著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於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後头。
  巨幅海报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著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著藤球穿过街头;成千支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正在举行的一场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著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摸摸下巴,瞧著周边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後,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这次兰斯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卖,却也存著“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而言,更多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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