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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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操作实务-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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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出行,但它们却逃避向政府缴纳费用,破坏了城市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带来了新的管理问题。
  黑出租车——管理相对人筹措资金购买低档轿车,不办理任何营运手续就投入经营。黑出租车的危害与黑小公共汽车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数量之大、经营之灵活、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都是黑摩的(包括三轮车)、黑小公共汽车、正规出租车望尘莫及的。这些管理相对人为了长久地守住这一片经营的沃土,保住这丰厚的利润渠道,处心积虑地采取抗法的种种对策,专门在城管执法的空隙中寻找或扩大生存空间。
  黑出租车给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他们的反制手法使其得以存在,并有着继续发展的趋势。
  三、准黑车与黑车的关系
  既然城管认定以上三种运载属于违法经营行为,按规定就要处以相当数额的罚款,甚至是没收车辆,那么在执法之前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即确定黑车的标准是什么?从多年城管执法的经验看,凡是违法停靠在路边、道口旁、小区出入口处,车内有手形彩灯,一有过路行人就探头张望(有的还上前询问)的,就是准黑车(准备随时运送乘客的车辆)。
  黑车也就是在经过耐心的苦苦等待之后终于盼来客人搭乘的车辆。
  从表面上看,准黑车与黑车之间只是时间先后的区别,是相对人必然要经历的两个阶段,不用细说一看便知。其实,其中潜在的问题并不这么简单。驾驶黑车的相对人可以充分利用准黑车的状态来掩盖其成为黑车的企图,抵制城管执法,使执法者明知其违法却抓不到证据,无能为力,形成各不相扰的格局。
  现实生活中的情形是,准黑车开始时数量远远多于黑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的数量恰好对调。刚才还是准黑车的渐渐变成了黑车(搭上了乘客),而后面等待的准黑车,又源源不断地向前挪动,所以在外行人看来,准黑车永远是准黑车,没有什么变化,其实内行人一看便知,刚才的准黑车已经载着乘客离开了,成为了黑车。
  准黑车发展成黑车,一方面,在时间上是一个自然的顺序过程;另一方面,管理相对人在这一转化过程中也练就了防范的技能,他一定要在确定附近没有城管执法者的时候才会自如地行动,否则就会快速地耍弄各种花样,以实现获取营运经济利益的根本目的。
  四、黑车的识别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黑车的标志问题。故意违法停靠在一个没有正规营运交通工具的特定区域里的车辆就是黑车。为了让执法新兵更快、更直观、更准确、更清晰地把握和认定黑车,将黑车的显著特征从认识上加以概括,就可以提炼出如下几条:
  在某一社区、车站、大专院校、商场、饭店旁大量或者是散乱停靠的小轿车、面包车、摩的、三轮车等运输工具(有的是十分有秩序地排着队,有的是零乱地聚集在一起)。
  相对人用一种急切的目光注视着过往行人,并主动热情地上前询问行人的去向;当公共汽车到站时,涌到公交车门前准备招揽乘客;有的甚至站在车旁密切地环视街上的行人,生怕生意从手中溜掉。
  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边等待生意边聊天打发时间。他们固定停靠的地方久而久之便成了黑出租车专有的聚会地点,成为这一社会群体休闲交流的场所,目标非常醒目。
  还有极少数的情况是,相对人躲在街道旁的车内不出来,静静地待在车里,但眼睛却一刻不停地向外张望,只要有人作出想搭乘车辆的举动,他就立刻出来招呼。
  城管执法者要选择一个既便于观察又不被相对人察觉的地点,这样,既可以在较长时间内掌握他们非法营运的证据,又能够发现更多有利于处罚他们的事实依据。绝不能采取大队人马同时出现、大张旗鼓的执法方式,因为这样只能起到驱赶的作用,有时甚至连驱逐的目的都达不到,反而引起相对人的警觉,给他们抵制城管执法提供了准备时间。
  五、黑车查处过程中的三难
  为了继续保持“黑收入”,同时又免遭城管执法者的处罚,驾驶黑车的相对人与城管执法者进行着全面的较量。经过多年的反执法摸索,特别是从被城管处罚的失利教训中,他们逐渐总结出了一套对付城管执法的有效方法。这样一来,城管查处黑车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几乎成了城管所有执法业务中的超高难点之一。
  对黑车的查处到底难在哪里呢?
  这项执法难就难在以下三方面:
  (1)盯点难——以上说到的黑车是从准黑车过渡来的。这些黑车往往是聚集在一起的一批车辆,当前一部准黑车接上乘客时,后一部准黑车就会很快地前进一步,来到前辆车的位置,只要你不是十分留意地观察,一般不大会发现这种细微的跟进。即使是一两辆黑车散停在载客地点,他们也不易被发现,并且可以动作迅速地完成载客过程。管理相对人会细心地观察,看是否有城管执法队员在附近(包括着便装的城管执法队员)。如果管理相对人遇到一桩长途运载的生意,虽没有发现城管执法队员,但估计可能就在周围,他们就会估算一下,一旦城管执法者开始追,能否追得上他们。若追不上就可考虑这一次采取在执法者眼皮底下搭载客人的冒险行动。
  黑车相对人还认为:我有的是时间,你城管执法队员不能老盯着我这里,你管理的范围要比我这里大得多。没关系,你一会儿非走不可,即便是我拒载一两个客人也是值得的,等你走了以后我再拉客也可以。
  (2)取证难——城管执法者只有在乘客本人举证(哪怕是在城管执法队员现场做工作之后作证也可以)的情况下,才能对驾驶黑车的管理相对人进行处罚。相反,如果没有取得乘客的指证,即使城管执法队员在现场抓住了现行也没用。也就是说,城管执法队员明知相对人已经载客,而且就在眼皮底下,但如果没有证据(书面材料),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相对人大摇大摆地离去,并且还可能会受到相对人的一番奚落,执法者对此也只好忍气吞声,而难以有所作为。例如,某城管执法大队一个专门负责打黑车的分队,某晚在一车站旁蹲点。在等待了近l小时后,终于发现一辆亮着手形彩灯的小轿车载着两个客人来到车站。这两个客人刚从车内出来,城管执法队员就迅速将他们堵住,首先出示自己的证件(城管执法者在这种专项整治活动中一般都是着便服的),然后说明意图。驾驶员见状,带着从容的微笑,不慌不忙地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主动问道:“什么事啊?”当城管执法队员义正词严地指出他在进行非法营运时,驾驶员不动声色地回答道:“你们是不是弄错了,他们俩(指着两个客人)是我的亲戚,来北京小住了半个月,现在要回西安,我专门来送自家的亲戚有什么不妥吗?”结果,相对人反执法的力度要大于城管队员执法的力度,他早已将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到了,事先做好了反制的准备。这样一来,反而使城管执法队员有点措手不及。于是,城管执法队员叫两名乘客写出书面情况说明,那两人不声不响地在城管执法队员提供的纸上较为详细地记述下“亲戚送客”的经过。当这一过程结束时,驾驶员(实际上就是黑车相对人)就安然无事了。结果却是,七个城管执法队员忙碌半天,非但一无所获,还受了一肚子窝囊气。
  这个不久前发生的实际案例说明,黑车相对人除了前面论述的那几种反制手法以外,现在又加上了一种更前卫的反执法手段,即在乘客没有到达目的地之前,黑车相对人就与乘客达成协议(有的是以恳求乘客的方式、有的是用威胁的方式、有的是用讨好的方式等,希望乘客不要揭发自己),并在车辆运行途中提前把车费结清了,在城管执法队员堵住之前就已完成了所有的交易过程。
  黑车相对人对城管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反盯梢、反追踪、反堵截、反查证的“四反一体化”软抗手法,在城管的视线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黑车营运交易。
  (3)处罚难——城管即使是闯过了盯点难、取证难这两道难关,最终拿到了由乘客提供的非法营运证据,却又碰到一个难题,那就是处罚难。
  首先,车是靠银行贷款买的,城管要罚款,相对人没有钱;要罚没黑车,银行根本不答应(银行说他贷款还没有还清,你城管把他的车没收了,谁来还贷?);相对人还会通过各种关系来疏通,甚至是阻止城管罚没车辆。
  其次,车主不是管理相对人。城管要收车,车主说只能处罚管理相对人,不能没收车,因为车辆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车主拿着一切有效件证来认领自己的车辆。
  再者,有的相对人执意与城管较量(有的就直接与城管执法队员拼命),甚至干脆以赤裸裸的暴力抗法来应对。车已经旧了,相对人就索性不要了,不到山穷水尽之时,相对人是绝不会轻易缴纳罚款的。
  第四,黑车相对人在受到高额处罚后,有的到城管办公地点大哭大闹,长时间地喋喋不休,完全使城管办公瘫痪,极大地干扰了日常公务的进行;有的打砸城管办公地点(砸牌子,打玻璃,摔热水瓶等);有的要当面服毒自杀(喝农药,服有毒溶液);有的要从城管办公楼跳下去,以自杀相逼。
  第五,黑车相对人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就干脆走人,不要车了。城管罚没的黑车是要处理的,不可能长时间地暂扣。这就有一个黑车的处理问题,而黑车的处理同样困难。这些车辆长期闲置在原地,城管仅付给停车场的停车费就是一笔惊人的数目。
  城管在对黑车执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就是盯点难、取证难、处罚难。在执法实践中,这三个难点既独立存在,又相互联系。它们无不与现实中的复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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