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瘾-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棚子了!我心满意足地寻思着6那场大火标志着我的一个终身习惯的开始:在每一次犯罪之后,“烧毁一切,埋葬灰烬”,以保证永远隐瞒我的过去,只剩下上帝和我自己充当见证。
  我从来都不喜欢上学。课堂使我厌烦,我反抗纪律约束。我偷书,把它们拿回家藏在床底下,对自己说维奥莱特总有一天会回来读这些书给我听的。到十一岁我不得不参加强制性的小学毕业考试时为止,我每门课在班上总都是最末一名。小学毕业时的这场考试把学生分为接受普通中学教育和现代中学教育两类。医生和证券经纪人靠右站,工厂工人和体力劳动者靠左站。在只剩下六个月的时候,父亲意识到我根本不可能通过这次考试,便突然开始行动起来。让他这个犹太人的儿子去上后一种学校是不可能的事,因此他花钱雇了一个家庭教师,每晚给我上课,以保证我考好。在短短的六个月时间里,我从老末到名列前茅,以优等成绩通过了考试,达到了只收最高分学生的埃德蒙顿中学的录取标准。
  我姐姐安妮特刚从这所学校毕业,她一直是女生的主席和曲棍球队的队长。自然啦,她考试成绩简直辉煌得该死,步她的后尘可是件很难的事。从一开始我就讨厌那校服,特别是那顶蓝黄色相间的帽子。同时,别的男生都穿长裤,可我还穿着短裤,这也使我感到和别人不一样,非常不自然。我求父亲给我买长裤,可是他坚持要我先把短裤穿坏了再说。
  开始的时候,我很为自己小学毕业的考试成绩感到骄傲,但是很快就回复到了惯常的全班最末的位置。在全校六百个学生中只有两个犹太人。一个小男孩,有着一个一看就知道他是犹太人的名字——利维,和一只上帝所提供过的最大的鼻子。另一个就是我。我是在犹太教堂里认识利维的,但在学校里我像躲避瘟疫般躲着他。起初,没有人知道我是犹太人,我也希望能保持这种状况。因为在埃德蒙顿郡反犹情绪很是猖獗,从有关取笑犹太人的玩笑中就能感觉得到。那里的孩子和希特勒之间的推一区别就是他们没有真动手企图用毒气杀死我。每次父亲经站自我因为犹太教的假日而请假的时候,我都假造家长说我生病的假条来掩盖实情。但是有一天,不可避免的事终于发生了。他们发现了这事,老师在全班面前问了我最怕的问题:“你是犹太人吗?”“不,其实不真是,”我答道,“只是有那么点儿意思。”从同班同学的反应来看,你准会以为我得了麻风病。那天的游戏时间里,我感到像个被抛弃的人,从来没有这么孤立过。别的孩子全都在谈论我。现在我成了他们一向拿来开玩笑的卑鄙的犹太小孩中的一个。因为谁也不愿意挨着犹太人坐。我被独自放在了前排。
  我推一擅长的是长跑。我幻想打破罗杰·班尼斯特一九五四年所创的一英里四分钟的记录。大多数的游戏时间我都在练习,这样就可以省得和别的孩子在一起,被他们取笑。我从跑道直接跑到教室,气喘吁吁地去上课,老师们气得要命。
  我在家庭中得不到任何感情上的支持。八岁的双胞胎弟弟仅仅代表了两个拖着鼻涕的讨厌鬼,而十八岁的安妮特总和成年的男朋友出去。这时我已经快十三岁了,觉得一天比一天迷们,直到出现了一个奇迹。我在希伯来主日学校遇见了雷蒙德,一个比我大九个月的犹太男孩。对我来说,雷变得十分珍贵。他块头比我大,各方面都比我成熟。每天放学以后,我们骑着自行车到公园去,或者到当地新开的有自动电唱机的咖啡厅去。香自己有电唱机,我们常常听他的密纹唱片,其中一张是一个美国青年歌手唱的《你只不过是一只猎狗》。埃尔维斯已经在英国出了名,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我立刻就对埃尔维斯着了迷,他和盖伊·米切尔及其他那些我爸爸妈妈喜欢的、哼唱伤感歌曲的平淡无味的歌手完全不同。有趣的是,雷蒙德和埃尔维斯几乎融合成了一个人。他们两个我都敬慕。我们每月一次去犹太青年俱乐部的时候,雷像埃尔维斯那样梳个大背头。我们与穿着裙子、涂着发胶的姑娘和着比尔·海利唱的(摇滚个昼夜不停)跳舞。在看到雷穿上他的最新全套行头,蓝色羊皮鞋、紧身长裤的一个星期以后,我也穿着同样的裤子出现了。他是个摇摆舞的超级好手,从来不缺姑娘,并且用自己极赋扭力的微笑迷住了她们大家。作为他心甘情愿的副手,我学得极快,不久便与他并驾齐驱了。
  雷开始每个星期六都和一个女孩子约会,并且开始吹嘘他的收获。他们第一次约会后,他告诉我他怎样把手放在她的察头衫上摸了她的奶头。第二个星期他的手到了她胸罩里面。第三个星期他的手往下到了她的裤衩,到了第四个星期她把他的那家伙拿了出来——我急不可耐地等着所第五个星期的消息。在性的方面我是大大地落在他的后激。我甚至都还没有吻过女孩子,就更别说摸了。
  一天在公园里时,雷蒙德向我解释了性生活是怎么回事,因为他父亲刚对他讲了。我专注地听着,心里却在想,他妈的我爸为什么不给我讲这些?雷以具体示范如何使那家伙勃起并流出白东西来——当着我的面手淫——结束了他的这一课。那晚我开始依样试行,可是我吓坏了,没有进行下去。
  在我们相识的十四个月里,我们变得难分难离,两个少年一同长大起来。我甚至和他及他的父母一起到伯恩茅斯的海边去玩过一个星期。在那以后我吻了第一个女孩,事后我对雷说,我真不明白摸奶头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只是觉得软呼呼的而已。他大笑,说:“你很快会喜欢的。”
  有一天我们尾随着两个回家的姑娘,在她们家门外和她们瞎闹着玩,整个把时间给忘了。我没有想到这会成为改变我整个生活的两件灾难性事件中的第一件。
  雷蒙德的父亲在儿子什么时间回家这一点上一向十分严格,那个致命的晚上他大发脾气。我们不多不少晚了三十分钟,可是他那样子就好像我们犯了大罪,当场就给我父母打电话,把他的决定通知他们:六个月里禁止我们见面。对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来说,六个月简直就像是无期徒刑。我根本不明白我们犯了什么大不了的错误,一路哭着骑车回家。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意识到再也没有雷蒙德7,伤心得要命。我又一次孤单一人。
  由于雷的爸爸对我干了这样的事,我恨透了他。此后的二十年里我周期性地在半夜给他打电话,就为了不让他好好睡觉。那个星期一晚上一别,我和雷蒙德三十五年间再也没有见面。当我们在这漫长的岁月后再见,他告诉我他父亲已经去世时,我高兴得用最好的香槟酒庆祝了一番。
  那禁止我们见面的致命的六个月把我带到了远离雷蒙德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里。
  我是一个受到了极大伤害的十四岁少年,而就在这时,第二天在学校里第二个打击又落到了我的头上。一直就有报告说放在学生们口袋里的钱常常不见了,在那天早上集合的时候,当着全校的面我被指责偷了钱。虽然我明知自己是无辜的,但我却摆脱不了那压倒一切的羞辱感。我实在是受不了,再也无法面对上学一事。我在父母面前装作一切如旧,但每天都往公园里跑。好几次我逃学被发现后又被送回学校,但我就是不肯上学,一有机会就逃跑。此后我再也没有上学。
  第一章 第一次犯罪
  雷蒙德的父亲禁止我和我最好的、也是惟一的朋友见面,从而毁掉了我的世界。他的行为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我通向犯罪和吸毒的离奇生活之门。
  一九五八年初,我开始大胆地进入到多暴力的地区去,正是在那里我遇见了布赖恩。他比我大两岁,那年十六。他是个高个子,在街面上混的路数比雷蒙德要精得多。他总是穿一件皮夹克,搽着头油的棕色头发朝后梳成鸭屁股式,是个典型的五十年代无赖青年。他哥哥哈利是令人谈虎色变的摩托帮里的一员,弟兄俩都有很多零花钱。布赖恩是个自信心很强的少年,总爱笑,在公园里把自己的糖果和廉价香烟拿来和别的孩子分享。好像人人都认识他。我长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野,开始把布赖思作为同等的人来对待。我正在很快长大,实在快得该死。晚上我们全都穿着紧身裤、羊皮靴子和皮夹克,一副小马龙·白兰度的样子,聚在摩托车手咖啡厅里消磨时光。那年二月里,咖啡厅里许多男孩子都戴着黑色臂箍。全国的人都被慕尼黑的飞机失事事件惊呆了,很多“巴斯比的孩子”,曼彻斯特联合足球队的队员都遇难了。
  一天晚上,当我们俩一起外出时,布赖恩被一个凶恶的坏蛋打了一顿。他勇敢地反抗,可最后还是给打得鼻青脸肿。那坏蛋走了以后,“勇敢”得甚至不敢卷入争论的我对布赖恩说:“别担心,我们会报复那个杂种的。”第二天晚上,那个坏蛋发现我独自一人,就开始找茬。他把我推倒在地,开始跟我。我不但没有像布赖恩那样反抗,反而捂着脸躺在地上讨饶。那家伙是个有想曲红发的胖子,他生起气来,站在我身边尖叫道:“起来干一仗,你这个大软蛋!”可是我吓得根本不敢动。有人路过打断了他的踢打,那坏小子逃走了,剩下我自己躺在地上哭。最后我终于爬起来回家去了,被接得够战,更加为自己的懦弱而感到羞愧。
  那晚,我平生第一次拿了家里酒柜里的一瓶酒自个地喝了起来,好“镇静神经”。酒使我立刻变了,从一个害怕打架的、胆小的、十四岁的懦夫变成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凶猛的老虎。再痛饮几杯后我变成了个小恶魔,跳上自行车骑到那坏小子家门口。他家住在叫做巴罗威尔绿地的地方,是最乱的地区。那斜坡上的排排房屋又小又破,看上去和我家所在的那条街上的房子很是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