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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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袍-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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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尽量密切关注本案的。”陈超说道,算是顾及钟保国的面子。他根本不想知道那“领导同志”是何方神圣,爱谁谁吧。
  “好极了,那我回头把相关卷宗发给你。”钟保国认为陈超已经做出了让步。
  陈超顿时有一种挫败感,他觉得自己本应该明确拒绝的。
  挂断电话之后,陈超意识到自己必须尽快弄清西九区案的相关信息,随即开始给各方面拨打电话。事实证明,他当初认为不该蹚这浑水的直觉是完全正确的。
  房地产商彭良心最初只是一个卖水饺的小贩,但他在编织人际关系网方面极具天赋。他知道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给领导塞红包。作为回报,某些领导干部帮助他在短短四五年里成为一名亿万富翁。他凭着大笔的贿赂与一纸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商业企划书,就拿下了西九区开发权。得到政府许可之后,他利用银行贷款搞起了开发,却没从自己腰包里掏过一分钱。他把当地原有居民驱赶出去,几乎没给什么补偿,还雇佣了黑道打手,以暴力的方式强行拔除了他眼中的钉子户。在“拆迁行动”中,有几名居民还被打成重伤。更有甚者,楼盘建好之后他拒不履行企划书中让原有居民返迁的承诺,却转手将房子高价卖给港台买家。当人们为此抗议之时,他故伎重演,借助黑道和政界的力量平息了事端。一些居民被拘留,罪名是“扰乱城市建设”。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抗议的队伍中,政府不得不介入此事。
  据知情人透露,彭良心之所以会惹上官司,多少与他那个绰号有关。这个城市中有很多比他有钱的人,但为人却很低调。一夜暴富的成功经历使得彭良心变得自大起来,“上海滩第一富商”的绰号更是正中其下怀。随着贫富悬殊的不断加大,老百姓对腐败现象愈加不满,而彭良心作为助长这一现象的代表首当其冲。常言说得好,枪打出头鸟嘛。
  贾铭这样的优秀律师选择站在当地居民一边,更使形势变得扑朔迷离。凭借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贾铭很快便在这充斥着暗箱操作的商业运作过程之中发现了更多的丑恶事实。而这一系列事件的幕后主使不仅仅是一个彭良心,更有其政界“伙伴”深深地牵涉其中。此案开始被媒体广泛报道。政府担心事态失控,于是将彭良心拘留,并承诺尽快对此案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
  陈超眉头紧锁,拿起一份传真件。这份新传来的资料显示,国安部门正在秘密调查贾铭。一旦他们查到对贾铭不利的证据,这件反腐败案将因釜底抽薪功亏一篑。好在他们尚未发现任何问题。
  他把这页传真揉成一个纸团丢在一旁,为自己刚才灵机一动想出的那个理由感到庆幸。至少以后他可以说,因为忙着上学才无法全心投入案件调查。
  这次报名上学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通过参与此类进修班,像他这样平时工作繁忙的党员干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拿到学位。
  对陈超来说,此次进修还有别的意义。在旁人看来,他在仕途上一切顺利。他是局里最年轻的队长,而且最有希望接替李国华书记成为市公安局党委的一把手。因为很多大案要案是他破获的,加上他业余时间喜欢翻译侦探小说,一些熟人有时也会称他为“大探长”。不过这样的职场生涯并不是他所希望的,起码在学生时代不是。尽管他出乎意料地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官,并曾在各种“事关政治”的案件中屡立功勋,但他却越来越厌恶自己的职业——因为许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与警察的良知背道而驰。
  孔子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然而在这样一个是非难分的变革时代,想要恪守这一准则却并非易事。陈超心想,也许这次进修能让他从另一个角度思考这一切。
  于是他决定上午去拜访上海大学的卞龙华教授。虽说之前他把上学的事当成搪塞钟保国的理由,但毕竟自己还是想要认真对待的。
  遵照孔子时代传承下来的拜师礼节,陈超在路上买了一根金华火腿,用牛皮纸包着拿在手上。据说当年孔子从不接受学生们馈赠的金钱,但对于火腿、烧鸡之类的礼物却是来者不拒。不过拿着一根火腿挤公共汽车实在是有些不便,他决定从局里叫一辆车。在火腿店等车的时候他又打了几个电话,询问那桩房地产案的情况。从这些电话中得到的信息,使他愈加下定决心不去蹚这浑水。
  没过多久,局里的司机小周就来接他了。这家伙是侦探小说爱好者,很崇拜陈超,自称“陈探长的跟班”,估计早就把他要去拜访卞教授的事传遍全局了。陈超心想,这样也好。他开始为即将与卞教授进行的会谈打起了腹稿。
  卞龙华的家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这是一座新建的公寓楼,位于黄金地段。很少有学者会住在这样的地方。为陈超开门的是卞龙华本人。这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中等身材,满头银发。他看起来饱经风霜,但依然面色红润,精神矍铄。五十年代,年轻的他曾被打成“右派”:“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年的他又因“历史反革命问题”遭到迫害;而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他又被称为“老学究”。在那些艰难的日子里,文学研究成了卞龙华最后的精神庇护所。
  陈超递上火腿,说:“卞教授,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还请笑纳。”他试图找个地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可看来看去,觉得实在不便用这油乎乎的东西玷污那些名贵的家具。
  “谢谢你,陈队长,”卞龙华说道,“我们院长已经和我谈过你的情况。考虑到你的工作负担,我们决定你不必像其他学生那样坐班上课,不过论文你还是要按时交的。”
  “非常感谢你们的理解,我肯定会按时交上论文的。”
  这时,一名年轻女子轻轻走进客厅。她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身穿黑色旗袍,脚蹬一双高跟凉鞋。她接过陈超手中的火腿,放在茶几上。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最能干的女儿凤凤,”卞龙华说道,“她在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当CEO。”
  “是最不孝的女儿吧?”凤凤笑道,“当年我没学中国文学,而是跑去学了商业管理。陈队长,感谢您选择我父亲作为您的导师,能有您这样大名鼎鼎的学生真是我父亲的荣幸呢。”
  “不不不,能有机会师从卞教授是我的荣幸。”
  “陈队长,你在警局干得好好的,怎么会想到来学中国古典文学呢?”凤凤一脸困惑地问。
  “文学是一门与世无争的学问,”一旁的卞龙华插话道,他脸上带着一丝自嘲的微笑,“这丫头不听我的话,买下了这间公寓。买了就买了吧,我们现在住在一起,算是‘一国两制’吧。”
  陈超明白,旁人对他这次的选择都颇有质疑,但他试着不去想这些。
  “就像是一条从没走过的路,总想去尝试一下,”陈超说道。“想有机会干点别的,也权当是满足下虚荣心吧。”
  凤凤说:“我有一个请求,我爸爸有糖尿病,血压又高,所以不能每天都去学校上班。您能来这儿听课吗?”
  “没问题,只要卞教授方便就可以。”
  这时,卞龙华说道:“记得高适的那句诗吗?‘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你看,我这糟老头子也就会这么点儿雕虫小技咯。”
  “文章千古事。”陈超用杜甫的诗句回应道。
  “嗯,你的确对文学有一股热情。唉,俗话说,同病相怜啊。当然,你恐怕也得为自己的‘消渴之疾’想想呢。我可听说你是个浪漫诗人。”卞龙华说道。
  消渴之疾是糖尿病的别称,陈超听说过这个词。糖尿病患者通常会口渴、疲惫。卞龙华此话一语双关,既指自己所患的糖尿病,也指他对文学的求知若渴。可这与陈超是个“浪漫诗人”有何关系?
  当他下楼回到车里时,发现司机小周正捧着一本香港发行的《花花公子》杂志,垂涎欲滴地打量着上面的裸体模特。陈超顿时豁然开朗,中国古语中的“消渴之疾”,也许可以拿来形容年轻人无可救药的浪漫激情呢。
  但他又不能确定。自己也许在哪儿读到过这个词,只是各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信息充斥于脑海之中,让他一时想不清楚。坐进警车之后,陈超发现自己又恢复了警察的思维方式,并且正试图以这种方式解读卞教授的用词。看着后视镜中自己纠结的面容,他不禁摇了摇头。
  不过他此刻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学一下古典文学,总能给生活带来一些变化。
  二
  上海市公安局。于光明警官正坐在办公室里沉思。这其实还不能算他的办公室,至少现在还不是。作为特案组代理组长,陈超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他将暂时在这里办公。
  事实上,尽管他早就在组里掌握实权,却没几个人把他当回事。即便是在陈超忙于各种会议和翻译工作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他总感觉自己像是生活在陈超的阴影里。
  陈超报名去学文学的决定令他颇感不解,局里同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按照刑侦队'1'队长'2'廖国昌的说法,陈超这是试着在声名鹊起之后保持低调,以读书为掩护远离众人目光焦点。在小周看来,陈超一直就想考个硕士甚至博士的学位,这对他将来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因为在新的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机制中,拥有高学历就拥有巨大先机。而返聘老干部张政委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陈超的目的是出国留学,以便与远在美国的那位当狱警的红颜知己长相厮守。但这与那位传奇探长的诸多轶事一样,没人能辨明真假。
  '1'原文为“homicide squad”也可译为重案组,是与陈超的特案组平行的部门。
  '2'此处的“队长”,也可称为“组长”,但中国公安机关中无此称谓,故也称“队长”。
  于光明对上述说法都不怎么赞同,或许这其中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陈超已就一桩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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