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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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韵- 第1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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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当他们听到敬民家里的产量最高亩产达到了五石左右,更是睁大了眼睛细细盯着敬民,不舍得放过他任何一个动作。
尤其是种子培育技术,更是令人咂舌。他们根本就想不到,单单只是培育一个高产种子,会费多大的力气。要在田里选择产量最高的那一株,不仅产量要高,还得颗粒饱满。这些还不算,还得把它们给分出公母来,公母相交才可以培育出高产种子。
这个在后世人人都知道的人工授粉技术,在明朝就是天书。
直让那些经年老农看得眼花瞭乱,直呼开了眼界。
杨大学士喜爱他为人厚道,再加上又知道他是姜恒未来的大舅子,也不愿过于埋没他。下了个手令,将他安排到户部管粮食的粮科做了一个不入流的知事。
虽然每月只拿五斗米的俸,可是好歹也是吃上官粮的人了。
这个消息随着姜恒和叶秋鸿中举的喜讯一起传回了刘家,令南河村的村民们羡慕不已。刘家居然有人当官了?虽然是个吏,可是好歹也是京城的吏啊。
还是管粮食的。
天大地大,粮食最大。
一时之间,刘家人在南河村风头无两。
就连顾二虎和重山在村子里,别人也得敬他们一声哥哥。
敬民虽说是管粮食的知事,可是粮科里的事情他也弄不清楚,他还是愿意去田里和农夫们呆在一起。粮科里的那些知事干事都是有学问的人,和他们在一起说不了三句话就犯晕。
再加上他性格单纯,实在不合适在衙门里办公。
万幸,粮科里的人也都知道他本来是干什么的,倒没分派给他事情做。他虽说是在粮科里做事,可是一天倒是有一大半时间在田里。
要说敬民没脑子那也是假话,他天天往田里跑,如果说不知道去的地方是皇庄那真是做假。那几个老农莫看样子是农夫,可是个个身上都有官职,不是博士便是知事。
可是没人告诉他,他也只装作不知道,每日乐呵呵地和几个老农谈论农事。
这一日,他粮仓里教几个老农如何对种子进行增产培育。
“……这种子下地前先洒了农药。成苗后抗倒伏能力就强些,而且更抓土,根系也旺,最重要的是一些幼苗期常见的苗病就少出了……”
敬民一一列举了幼苗期苗株会出现的各种病症。以及如何利用农药将这些病症给杀死在萌芽状态。
他一边说,那些老农手里拿着炭条在记录。
说到兴起之处,竟是都未曾发觉粮仓门口站了几个人。
中间一人三绺髭须随风飘动,身穿书生们常见的宝蓝缎直裰,脚下粉底皂靴,头戴方巾,看起来和普通人没什么分别。只是从身后众人对他的恭维和畏惧感来看,此人必是身在高位。
那人站在粮仓门口听了一会,满面笑容,不时的点头。显见得是听到心里去了。
又站了一会,见到里面的人依旧是谈兴正浓,身边的一个侍从模样的人忍不住了,要进去唤人。
那人连忙阻拦,“莫要惊扰。且让他们说去,我们先走吧……”说着便悄悄抬腿,如同来时那般,静悄悄地离去。
从来到走,粮仓里的众人没一个发觉的,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敬民讲课。
侍从低头随着那人慢慢离开了粮仓,心里却不停的叹息。怪只怪姓刘的这个小子没好命。竟未能得见天颜,不怪他没将事办到。
敬民不知道,他这辈子唯一一次和皇帝见面的机会,这样的开始,又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他唯一知道的是,晚上回去应卯准备下班回家时。粮科里的知事们待他突然热情了起来。
“小刘,下班呐?”因敬民不是读书人没有字,那些知事们不好以名字称呼他,便直接唤他的姓。
“几位先生好,你们也下班呢。”敬民躬着身。一一的施礼。
“嗯,下班,下班……一起走?”几位知事笑盈盈地,递过了橄榄枝。
一位姓吴的知事,已经半白了头发,此时走在人群最前例,招手唤过了跟在最后的敬民,亲切的和他说话。
“田里辛苦吧?”
敬民颇有一些受宠若惊,急忙答道:“不辛苦,不辛苦,在家时就是做的这个,惯了……”
“听说,你家搞的那个种子,能亩产十几石?”吴知事皱了皱眉头,问道。
“啊?”敬民连连摆手,“吴知事这是哪里听来的?是亩产三到五石,哪里有十几石啊?这可吓死人了。”敬民一边说,心里一边思忖,怎么今天这些知事老爷们都变了脸孔?一个个都亲热了起来?
听到三五石,吴知事脸上的表情轻松了起来,冲着身后的众位知事笑道:“就知道是家中的小儿信口雌黄,这世上哪里有亩产十几石的种子?必是小儿们听差了!”
说了这句话,不等身后的从知事们回话,便又转向了敬民,亲亲热热地道:“小刘呀,你来了粮科有小半月了吧?咱们还没有一起聚聚,今天我做东,大伙去南来楼给你接接风……”
敬民愣了愣,露出迷惑的表情。
吴知事却不等他反对,执住他的手,携着他往粮科大门处走去。
一边走,一边问道:“小刘呀,你来和我说说,这上田能产几石,下田能产几石……这湖广地力丰厚,每年能增产多少?”
若是敬民是一个粮科的老油条,再想想现在是几月,便能明白吴知事话里的意思。
可惜,他刚刚来粮科,还没弄清楚这里面的门道。
他自然不知道,随着收秋粮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户部上下发财的时间也到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都盯着敬民,盯着他手下那上百顷田的产量。
“国事农为本嘛!”永乐皇帝听完一个农博士向他禀报皇庄里庄稼的长势后,乐呵呵地念叨了一句。



正文、第208章 芳兰打架

南河村里,雪梅也在和刘承志刑氏商量事情。
“现在你哥也算是在京城里,以后怕是不能再回来了。我的意思是,咱在京里买个宅子给你哥,你哥天天借住在叶知府家里,这也不是个事啊。”
刘承志现在一提起敬民来,就是满面红光,嘴里滔滔不绝。
等到他说完,雪梅皱了皱眉头,“可是,我听董宜人说,今上怕是要迁都,如果真迁了,那咱家的银子不是白花吗?”
现在南京城是帝都,不仅房价贵,城外的田庄价格也贵,是洛阳的两倍。
如果刘家在南京城里给敬民买房子,没有一千两左右那是绝对不行的。现在可不像后世有分期付款一说,是现银现付的。
“咱不买好的,就在城外边偏僻的地方买个差不多的,一二百两总能买到吧?”刘承志双眼放光,无意识的忽略了女儿嘴里所说的迁都一句。
家里的银子凑凑,凑出三百两左右,要是真买宅子倒也够。
雪梅有些哭笑不得,这迁都一事是板上订钉在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情。现在在南京买宅子,不是找着亏本吗?
敬民是在粮科做知事,以后迁都也不知道会不会随着朝廷迁走,如果迁走,那南京的宅子就废掉了。
就是要买,也得看将来敬民随不随着朝廷迁到顺天府。
这个时候谈买宅子,确实太早了。
但是她又不好说迁都这事是真的要发生,便只能抬出董宜人,没想到刘承志竟是被兴奋冲昏了头脑,根本就没听到。
刑氏却是心里一紧,她时常去陪董宜人说话,也是知道叶家在顺天府置宅的事情,再听到雪梅这样说,便动了心思。
遂白了刘承志一眼。和雪梅说话,“你前次说让黄家帮你买山头,黄家可有信儿回来?”
“他们怕是还没到顺天府呢,这一路上他们看山看水。怕是得一两个月的路要走……”雪梅一想起黄秋成和芳兰就忍俊不禁的想笑。
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话就是说给黄秋成和芳兰的。
俩人从成亲第一天就开始打架,一直打到了上船。听人说,俩人就为了争抢谁第一个上船当着众仆妇的面厮打了起来,惊得众仆妇魂不附体,不知怎么劝这对主人。
黄秋成娶了芳兰算他倒霉。
芳兰嫁黄秋成也算她倒霉。
不过依芳兰这样的个性,嫁到别人家里还真讨不到好处去。她嫁到黄家不需要侍候公婆,也不需要立规矩。黄家的主母看到芳兰就头疼,恨不得拿棍子敲死她。别说让她立规矩了,哪怕芳兰在她面前站上半盏茶的功夫。都能把她气得心口疼。
“怎么就把这个妖孽给我娶回家了……”黄家主母一提到芳兰就用妖孽二字来代替。
芳兰做的事情,一般人还真做不出来。
她和黄秋成结婚十日就登上了北去的船,刚刚走了三日,就在船上打了一场架。
扬言要把黄秋成阉了,把他送到宫里当太监……
她站在船头。把黄秋成干的事情一字一句的往外抖落,就差把黄家的祖宗请出来扒一扒了。
而他们吵架的缘因,就是因为黄秋成多瞅了一个婢女几眼。
黄秋成十二三岁就已尝了男女之事,早已知了滋味。这几天守着芳兰觉得腻歪了,便想尝个新鲜。按照他的习惯,是必往手下的婢女身上伸手。
他老子黄财主也知道他的脾气,虽然这个儿子已经被他放弃了。可是好歹是亲生的嫡次子。既是没了前途,以后就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吧。
所以,随黄秋成北上的婢女们颜色都比较正。
芳兰早就瞧这些婢女们不顺眼了,只是苦于婢女们还算知道规矩,没事从来不往黄秋成身边凑。
这一日,她正和黄秋成用晚饭。
一个端菜的婢女容貌秀丽。身段窈窕,黄秋成便不免多看了几眼。
芳兰心中有气,可是碍于身份又不好发作,却只得苦作一副贤惠的样子,闷着头扒菜。
黄秋成眼见得妻子今日‘贤惠’。丈母娘又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的货色,在旁边卷着舌头只管往嘴里塞肉吃。胆子便大了几分,就着端菜婢女的手摸了一把,婢女一惊,饭菜差点撒到了黄秋成身上。
若是一般的人家,当家主母遇到这事,只需气定神闲的斜睨丈夫几眼既可。就是那不贤惠的妇人,最多也只是说上几句嘴罢了。
可是,芳兰不同。
她走的不是寻常路……
她抬起一脚,就把桌子给掀翻了。
先揪着婢女的头发打了顿,婢女不敢反抗,只得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打完了婢女,芳兰又走到了依旧呆坐在椅子上已经看傻的黄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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