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魏书- 第30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育阳,属。司马昌明改,魏因之。  西平有精山、赭山。  涅阳二汉、晋属。有涅。  上陌
  西鄂二汉、晋属。有棘山、华城、张衡碑。
  顺阳郡魏分南阳置,曰南乡,司以衍更名,魏因之。
  领县五
  南乡后汉属南阳,晋属南乡。  丹水前汉属恆农,后汉属南阳,晋属南乡。
  临洮有洮山。  槐里   顺阳二汉属南阳,晋属南乡。汉哀帝置,即博山也。后汉明帝改。
  新野郡晋惠帝置。
  领县三
  穰二汉属南阳,晋属义阳,后属。  新野二汉属南阳,晋属义阳,后属。 池阳
  东恆农郡太和中置。
  领县六
  西城二汉属汉中,晋属魏兴,后属。  北郦有长山。  南乡   左南乡有凡亭山。  上忆   东石
  汉广郡
  领县二
  南棘阳二汉属南阳,晋属义阳,二汉、晋曰棘阳,后改属,有汉广城。  西棘阳
  襄城郡
  领县九
  方城有赭阳城、七石山。  郏城有崩石山。  伏城有广阳山。  舞阴有唐山。  清水   翼阳有招泉。  郑北平有因城。  赭城有陵中山。
  北清郡
  领县二
  武川有滍城、鹿鸣山、农山。  北雉二汉、晋曰雉,属南阳,后改属。有西鄂城。
  恆农郡
  领县四
  国   恆农   南郦   邯郸
  襄州孝昌中置。
  领郡六   县二十
  襄城郡萧道成置,魏因之。台赭阳城。
  领县六
  方城   郏城   伏城   舞阴   翼阳   赭城
  舞阴郡孝昌中置。
  领县二
  舞阴   安阳
  南安郡太和十三年置郢州,十八年改为南中府,天平初罢府置,后陷。
  领县四
  安南   南舞   叶   南定
  期城郡孝昌中置。
  领县四
  西舞阳   东舞阳   南阳   新安
  北南阳郡孝昌中置,为宣义郡,后改。州治。
  领县二
  北平   白水
  建城郡太和十八年置,景明末罢郡置戍,永熙二年复。
  领县二
  赭阳   北方城
  南襄州
  领郡三   县五
  西淮郡
  领县二
  钟离   襄城
  襄城郡
  领县二
  陈阳   上马
  北南阳郡
  领县一
  南阳
  南广州
  领郡五   县七
  襄城郡
  领县一
  襄城
  鲁阳郡
  领县二
  冠军   繁昌
  高昌郡
  领县一
  高阳
  南阳郡
  领县一
  南阳
  襄城郡
  领县二
  扶城   南阳
  郢州
  领郡三   县八
  安阳郡
  领县四
  真阳   安阳   清阴一本作青丘    淮阴
  城阳郡
  领县三
  平春   义阳   义兴
  汝南郡
  领县一
  上蔡
  南郢州
  领郡十二   县二十九
  北遂安郡
  领县一
  新安
  冯翊郡
  领县四
  山阳   彭城   城   建安
  江夏郡
  领县二
  屈阳   郢阳
  阙字  子郡
  领县四
  南新阳   西新   北新阳   新兴
  香山郡
  领县二
  北新安   郧阳
  永安郡
  领县二
  永安   南新兴
  新平郡
  领县二
  阙  城   安城
  永安郡
  领县二
  刘刚   上城
  宕鄀郡
  领县三
  西新化   东平阳   安城
  宜民郡
  领县三
  西新安   新安   平阳
  南遂安郡
  领县一
  安兴
  阙二字  郡
  领县三
  东新市   西新市   长安
  析州
  领郡五   县十一
  修阳郡
  领县二
  盖阳   脩阳
  固郡
  领县三
  怀里   南乡   固
  朱阳郡
  领县二
  黄水   朱阳
  南上洛郡
  领县二
  单水   南上洛
  析阳郡
  领县二
  西析阳 东析阳
  志第八 律历三上
  大圣通天地之至理,极生民之能事,体妙系於神机,作范留于器象。然则制物成法,故冥赜可寻;推变有因,而化生以验。昔黄帝采竹昆仑之阴,听凤岐阳之下,断自然之物,写自然之音。昔既协矣,黄钟以立;数既生矣,气亦征之。于是乎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之用,皆出于兹矣。三古所共行,百王不能易。汉孝武置协律之官,元帝时京房明六十律,事为密矣。王莽世,征天下通钟律之士,刘歆总而条奏之,最为该博,故班固取以为志。后汉待诏严崇颇为知律,至其子宣不传,遂罢。魏世杜夔亦以通乐制律,晋中书监荀勖持夔律校练八音,以谓后汉至魏尺长古尺四分有余。又得古玉律,勖新律命之,谓其应合,遂改晋调,而散骑侍郎阮咸讥其声高。永嘉以后,中原丧乱,考正钟律,所未闻焉。其存於夷裔,声器而已。
  魏氏平诸僭伪,颇获古乐。高祖虑其永爽,太和中诏中书监高闾修正音律,久未能定。闾出为相州刺史,十八年,闾表曰:“《书》称‘同律度量衡’,《论语》‘谨权量,审法度’。此四者乃是王者之要务,生民之所由。四者何先?以律为首。岂不以取法之始,求天地之气故也。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尚于乐。’然则乐之所感,其致远矣。今调音制乐,非律无以克和,然则律者乐之本也。臣前被敕理乐,与皇宗博士孙惠蔚、大乐祭酒公孙崇等考《周官》、《国语》及《后汉律历志》,案京房法作准以定律,吹律以调丝,案律寸以孔竹,八音之别,事以粗举。书既三奏,备在前文。臣年垂七十,日就衰颓,恐一朝先犬马,竟无丝发之益,使律法长绝,遗恨没世,是以慺慺惓惓不敢忘怠。近在鄴见崇,臣先以其聪敏精勤,有挈瓶之智,虽非经国之才,颇长推考之术,故臣举以教乐,令依臣先共所论乐事,自作《钟磬志议》二卷,器数为备,可谓世不乏贤。今崇徒教乐童书学而已,不恭乐事,臣恐音律一旷,精赏实难,习业差怠。转乖本意。今请使崇参知律吕钟磬之事,触类而长之,成益必深。求持臣先所奏三表勘《后汉律历志》,陛下亲览,以求厥衷,俱然易了。又著作郎韩显宗博闻强识,颇有史才,粗解音律,亦求今时往参知。臣虽在外官,窃慕古人举善之义,愚意所及,不能自己,虽则越分,志在补益,愿不以言废人。”诏许之。
  景明四年,并州获古铜权,诏付崇以为钟律之准,永平中,崇更造新尺,以一黍之长,累为寸法。寻太常卿刘芳受诏修乐,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黍二缝,以取一分。三家纷竞,久不能决。太和十九年,高祖诏,以一黍之广,用成分体,九十黍之长,以定铜尺。有司奏从前诏,而芳尺同高祖所制,故遂典修金石。迄武定末,未有谙律者。
  历者数之用,探灵测化,穷微极幽之术也。所以上齐七政,下授万方。自轩辕以还,迄于三代,推元革统,厥事不一也。秦世汉兴,历同《颛顼》,百有余年,始行《三统》。后汉孝章世改从《四分》,光和中易以《乾象》,魏文时用韩翊所定,至明帝行杨伟《景初》,终晋朝,无所改作。司天测象,今古共情,启端归余,为法不等,协日正时,俱有得失。太祖天兴初,命太史令晁崇修浑仪以观星象,仍用《景初历》。岁年积久,颇以为疏。世祖平凉土,得赵匪所修《玄始历》,后谓为密,以代《景初》。真君中,司徒崔浩为《五寅元历》,未及施行,浩诛,遂寝。高祖太和中,诏秘书钟律郎上谷张明豫为太史令,修综历事,未成,明豫物故。迁洛,仍岁南讨,而宫车晏驾。
  世宗景明中,诏太乐令公孙崇、太乐令赵樊生等同共考验。正始四年冬,崇表曰:“臣顷自太乐,详理金石,及在秘省,考步三光,稽览古今,祥其得失。然四序迁流,五行变易,帝王相踵,必奉初元,改正朔,殊徽号、服色,观于时变,以应天道。故《易》,汤武革命,治历明时。是以三五迭隆,历数各异。伏惟皇魏绍天明命,家有率土,戎轩仍动,未遑历事,因前魏《景初历》,术数差违,不协晷度。世祖应期,辑宁诸夏,乃命故司徒、东郡公崔浩错综其数。浩博涉渊通,更修历术,兼著《五行论》。是时故司空、咸阳公高允该览群籍,赞明五《纬》,并述洪范。然浩等考察未及周密,高宗践祚,乃用敦煌赵匪《甲寅》之历,然其星度,稍为差远。臣辄鸠集异同,研其损益,更造新历。以甲寅为元,考其盈缩,晷象周密,又从约省。起自景明,因名《景明历》。然天道盈虚,岂曰必协,要须参候是非,乃可施用。太史令辛宝贵职司玄象,颇闲秘数;秘书监郑道昭才学优赡,识览该密;长兼国子博士高僧裕乃故司空允之孙,世综文业;尚书祠部郎中宗景博涉经史;前兼尚书郎中崔彬微晓法术:请此数人在秘省参候。而伺察晷度,要在冬夏二至前后各五日,然后乃可取验。臣区区之诚,冀效万分之一。”诏曰:“测度晷象,考步宜审,可令太常卿芳率太学、四门博士等依所启者,悉集详察。”
  延昌四年冬,侍中、国子祭酒领著作郎崔光表曰:“《易》称‘君子以治历明时’;书云‘历象日月星辰’,‘乃同律度量衡’;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春秋》举‘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又言‘天子有日官’。是以昔在轩辕,容成作历;逮乎帝唐,羲和察影,皆所以审农时而重民事也。太和十一年,臣自博士迁著作,忝司载述,时旧钟律郎张明豫推步历法,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