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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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倭- 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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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倭寇自明初就开始袭扰朝鲜,当时的主要攻击地点是朝鲜西南海岸的“罗州”,而且早在明洪武年间,倭寇就已经在朝鲜沿海占据岛屿常住——
  《高丽史·辛禑世家》高丽王辛禑十三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1387):“五月,契长寿还自京师,钦奉宣谕圣旨曰:“……我的言语,这里册上都写着有。大抵我的话紧则要他至诚。那里岂无贤人君子?必知道这意也。你对那宰相每说,他只是占田土,占奴婢,享富贵快活,也合寻思教百姓安宁,至至诚诚的做些好勾当,密匝匝的似兀那罗州一带筑起城子,多造些军船,教倭子害不得便好。你却沿海每三五十里家无人烟耕种。又说倭子在恁那一个甚么海岛子里经年家住,也不回去,恁却近不得他。这的有甚难处?着军船围了,困也困杀那厮!”
  至嘉靖年间,倭寇对中国的袭扰达到了颠峰。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倭寇的目的就是抢劫,没有深意。日方也多次解释,这是日本国民的个人行为,政府管不了,更没有参与。但也有人已经敏锐地发现,倭寇之心深不可测,其叵测用心远非抢劫——
  《玉堂丛语》卷2:“倭事起,上以所蹂躏多徐阶乡,而阶又晓畅军事,以故数数询问。时抚按亟告急请兵,而职方郎谓兵发则倭已去,谁任其费?尚书惑之,阶持不可,乃以羸卒三千人往。阶上疏争之曰:‘江南,腹心地也,捐以共贼久矣。今据抚按奏报,或云来者未已,或云意不在抢而在扰,势不欲去而欲留,彼皆真有以验之。而部臣于千里外,乃能隃度贼之必去,又隃度其去而必不来,而阻援兵不发,置此腹心地于度外,臣所不能解也。夫用兵之道,计当发与不当发耳,不当发,则毋论精弱皆不发,以省费;当发,则必发精者以取胜。而奈何用虚文涂耳目,置此三千羸卒与数万金之费而委贼,臣又所不能解也。’尚书乃惧,请发精卒六千人,俾偏将军许国、李逢时将焉。国已老,逢时敢深入而疎,骤击倭,胜之,前遇伏溃。当事者方以发兵为阶咎,冀因而摇阶。而阶复上疏,谓法当责将校战而守令守。将校一不利,辄坐死,而守令偃然自如。及城溃矣,将校复坐死,而守令复仅左降,此何以劝惩也。夫能使民者,守令也,今为兵者一,而民者百,奈何以战守并责将校也。夫守令勤则储饷必不乏,守令果则探哨必不误,守令警则奸细必不容,守令仁则乡兵必为用,臣以为重责守令可也。报可。”
  由此可见,倭寇的用心,无论是对朝鲜,还是中国,都“意不在抢而在扰,势不欲去而欲留”!徐华亭和明世宗可谓有远虑!而至万历二十年,日本公然发兵侵入朝鲜,神宗最终下定决心入朝应援,更是有远见卓识的决定。
  做学问也要讲良心,如果是学问没做透,人云亦云者还可以原谅;如果是心怀叵测,为虎作伥就是汉奸。
  记得厦门大学有一位姓戴的老先生,这里就不点名了。多年前曾经专门写了一本书论述倭寇的组成成分,其结论是,倭寇中的日本人很少,大部分是中国人装扮的。这一结论深受日本学者的欢迎。进而有人以这一结论为依据来说明明代倭寇不仅规模很小,且胸无大志,以劫略为务。根据现有史料看,确有一些中国沿海的浙江和福建人扮成倭寇,他们或依附倭寇,甘为前驱,或干脆自己上阵,李代桃僵。但这绝不是主流,也掩盖不了倭寇志在殖民的狼子野心。
  樊树志的《晚明史》,看到一段惊心动魄的实事。明代的倭寇,原来就是我们中国人!其核心领导层是安徽商人,中层干部是浙江人,下层多为浙江和福建渔民,此外,还有少数日本雇佣军。
  明代禁海,但时紧时松。当时浙江福建一带的海上贸易,控制在徽州商人手中,先是许家四兄弟,然后是汪(王)直。他们一度在浙江沿海建立了类似澳门的贸易区,与日本和葡萄牙人贸易,但被剿灭。后来汪直吞并了几个走私集团,成为老大。并在日本建立了基地,追随他的安徽、浙江和福建人有十几万人,他自立为徽王,设立官府,从葡萄牙人那里购买火器,雇佣日本浪人,到山东、江苏、浙江和福田一带抢掠。戚继光对付的,正是汪直集团。
  另外一个历史事实是,所谓的倭寇并不是被戚继光消灭的,而是后来明朝放松了对外贸易,追随汪直的人纷纷回国,汪直集团也就不成气候了。
  关于这段历史,实际上明代史料中还是十分清楚的,但是中国的历史学家在很多年里一直不承认这个问题。
  那时倭寇后期的情况,开始,在应仁之乱以后,确实有一些真倭寇来打劫,是亡命之徒,战斗力很强。他们主要是打劫。
  后来就逐渐变成假倭寇,多数是中国人,有些雇佣的日本人充门面,这些雇佣军的战斗力也不能和原来的倭寇比,毕竟是拿人钱财替人销灾的,有些还未必是武士,他们主要目的是武装走私。
  在明政府厉行海禁,残酷打击海上贸易的情况下,一些海商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武装起来,组成武装海商集团,以对抗官军的追捕和残杀,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海寇。其实,这些海寇并不同于当时到东方来从事侵略、掠夺的西方海盗,他们大多是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只因冲破海禁樊笼,触犯了海禁律法,而被视为海盗,其情况恰如嘉靖的主事唐枢所说:“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十一,《经略·叙寇原》)。当然,亦商亦盗是这些海商的本色,他们在纠番诱倭的商贸活动中往往是华夷相纠,彼此间称贷互市,其中货价莫偿或诓骗财物者比比皆是,而民间海商为争夺行商地盘,也往往各结伙党,彼此间兵戎相见,互相残杀者也不乏其人。
  这些海商的组成成份比较复杂,他们中有的原是从事对内贸易转为从事对外贸易;有的是受官府欺压,冤抑难伸而下海经商;有的是豪门世家为牟利而参与活动;有的原是功名未就而下海从商;以及“迫于贪酷,苦于役赋,困于饥寒”的小民,“凶彼、逸赋、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等等(郑晓:与彭草亭都宪,载《明经世文编》卷218)这些海商在以舟山群岛为中心的商贸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李光头、许氏兄弟、王直、徐海、毛海峰等为首的海商集团和以双屿、大茅(猫)、沥港、横港、长涂等为中心的海上贸易基地。
  1。许氏海商集团
  许氏海商集团包括许一(松)、许二(栋)、许三(楠)、许四(梓)四个兄弟;他们是徽州府歙县人。明代徽州府是一个商业资本汇聚之地;与晋商构成重要的商业势力。他们不仅活跃在国内市场;而且还经营海外贸易。俞大猷曾说:“数年之前;有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前至浙江之双屿港等处买卖;逃广东市舶之税;及货尽将去之时;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气堂集》卷7)。对许氏兄弟下海通商的过程;历史上有不同的说法。胡宗宪认为许二是从福建破狱入海;勾引倭奴的。他说:“嘉靖十九年(1540);贼首李光头、许栋引倭聚双屿港为巢。光头者,福人李七;许栋,歙人许二也;皆认罪系福建狱;逸入海;勾引倭奴;结巢于郭巨之双屿”(胡宗宪:《筹海图编》卷5)。而郑舜功《日本一鉴》则说许二、许三先年下海通番是入赘于大宜满刺加;自后许四与兄许一“尝往通之”,嘉靖十九年;许氏四兄弟“潜入大宜满剌加等国诱引佛郎机国夷人;络绎浙海;亦泊双屿、大茅等港;以要大利”(郑舜功:《日本一鉴》卷6)。虽然他们对许氏兄弟来舟山前的活动有不同的说法;但对许氏兄弟来双屿的时间是一致的。许氏兄弟到双屿后;与原在舟山活动的福建海商李光头合为一伙。
  嘉靖二十三年(1544),许二又“载货往日本贸易”,翌年“始诱博多津倭,助、才、门三人来市双屿”。不久;许一被明政府捕获;许三丧亡;许氏海商集团受到很大打击。但明朝政府的镇压并不能阻止他们的海上贸易活动。许二、许四为扩大海商集团的势力,“计令伙伴于直隶、苏松等处地方诱人置货,往市双屿,许二、许四阴嗾番人抢夺,阳则宽慰”。这些被抢的商人“自本者舍而去之,借本者不敢归去”,不得不跟从许氏兄弟下海贸易,“图偿货价而归”,从而扩大许氏海商集团的势力。
  嘉靖二十六年(1547),海盗商人林剪自彭亨“驾船七十余艘至浙海”,与许二、许四合为一伙,使许氏海商力量大大加强。同时,另一徽州商人王直也“招亡命千人逃入海,推许二为师”(何乔远:《闽书》卷146,载《岛夷志》)。至此,以许二为首的海商集团终于形成,成为“海上寇最称强者”。
  许氏海商集团在东南沿海既从事走私贸易,又攻城略地,“每掳掠海隅富民以索重赎”。如明朝军队的指挥吴璋及总旗王雷斋被抓获,用一千二百金才赎回,又如“谢文正公迁第宅也遭其一空”。他们的活动给明朝政府很大的打击和威胁。为了消灭许氏海商集团,嘉靖二十七年(1548),浙江巡抚朱执调兵遣将,进行围剿。三月,以都司卢镗率兵船泊温州之海门,海道副吏柯乔统领福清兵船泊漳州,专备海战,以遏南逸入闽广之路。在完成以上的兵力部署以后,四月,朱纨亲自带领备倭指挥刘恩至、张四维、张汉等强攻许氏海商集团的根据地——双屿港。经过激烈的战斗,明朝军队“破其巢穴,焚其舟舰,擒杀殆半”,许氏兄弟惨遭失败,同伙李光头、许六、姚大总及“大窝主顾良玉、祝良贵、刘奇十四等,皆就擒”(胡宗宪:《筹海图编》卷5,载《浙江倭变记》)。许二及许四逃往西洋。虽然许氏海商集团被击溃了,但江浙海商并没有被消灭,不久,又出现了规模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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