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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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10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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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代的隔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不许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激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未完待续。)


第三十节利刃
    小苗非常的奇怪,莫阿斯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薛西斯一千人出门,总是到晚上才回来,还总是显得非常疲惫,不过这没关系,只要每天回来就好。
    小苗还是保持着云家的传统,每天清点完人头才会回去睡觉,这一招是和辛月学的,辛月每天就会干这些事情,如果晚上要是少了谁,家里的大门总是会给他留着,当然,单鹰和狗子这种喜欢爬墙的就不留大门了。
    今天早晨去给那些孩子送吃的,那个小少年又来了,这一回比较聪明,换了靴子,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冲着自己笑,伸手要吃的。
    小苗给了他食物,他转手就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又伸手讨要,被小苗一脚踢飞之后,他居然趴在墙角对小苗说,明天还来。
    禁令是有效的,那把刀子就抽在街道中间,于是这条大街也改名叫做插刀街,突厥人一般不来这条街上,城主的卫队也不来这里,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街变得非常的繁华。
    小苗现在买食物不用给钱了,每天早上都有商人把食物装在篮子里送过来,都是她的侍女伊利斯姐妹打理,她只需要早上起来之后提着篮子给孩子们送食物。
    有一天,小苗看到伊利斯姐妹艰难的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卧室,就上前帮了一把,箱子果然很沉,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铜币和银币。
    “这是谁的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苗吃惊极了。
    伊利斯姐妹笑着行礼拿过来一个账本放在小苗的跟前说:“这些当然是殿下您的钱财,整个城北都是属于殿下您的,这些都是那些商人们缴纳的赋税。”
    “赋税?”小苗挠挠头发,发现头发很痒,底下的黑头发又长出来了,不过伊利斯姐妹一点都不奇怪,见小苗不太会染头发,就帮着小苗拿药水重新染,于是小苗总是保持着亚麻色的头发。
    提到赋税,小苗就想起那个总来云家搬走好多钱财的小官,如果不是辛月拦着她,她都想把那些从家里搬走的钱财都拿回来,这不太难,运钱的都是些酒囊饭袋,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侯爷说一个人赚了钱就必须要交税,要不然国家就没钱打仗,没钱修路,也没有钱救济灾民,侯爷的俸禄也就没人给了。
    小苗从小就练武,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对外面的世界很是陌生,她其实想不明白侯爷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需要国家发俸禄,侯爷说干了活就该给钱,这是道理,不管那个人富不富裕。
    怎么自己也开始收税了?难道自己也成了那个小官一样的人?
    不过有钱就很好,谁去管这些钱财是那里来的,不用自己晚上去大户人家拿钱,也不错。
    她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在城外,莫阿斯每天都要带着五百人进行操演,他们拿着大盾,排着整齐的方阵一步一刺,或者,或者一部一挡,这样的训练要维持到中午,吃过饭之后,他们又开始进行一对一的作战训练。莫阿斯原本就是最好的教官。
    薛西斯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吹响了一支号角,所有的人开始哀叹着离开操演场坐在地上休息。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靼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靼国的贵族?”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敢,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的颜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怛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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