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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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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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手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有一张照片,背景就在威廉一世雕像的纪念柱下面,父亲单手搂着她的肩膀,笑容温和而宠溺。
  她用手指轻轻触摸着照片中父亲的脸庞,过了很久,她低声说:“爸爸,我很想你。”
  她一直在广场里兜了很久,直到云正临给她打电话才知道原来已经是中午了。
  她带他去国王大厦的柱廊吃烤肉,两个人点了一大桌子的东西,肉摊在铺了锡箔纸的铁网上发出“嘶嘶”的声响。她撒了些柠檬汁上去,柠檬的清香、烤肉的浓香和葡萄酒的果香混合在一起,让人闻着就食指大动。
  她告诉他,“这家店已经开了很多年了,我以前上大学时,一到放假就坐几个小时的车从Karlsruhe跑到这里来吃东西。那时候刚来德国,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德国菜这么难吃的东西,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几乎一日三餐都是在吃面包,直到有一次周末和同学到Stuttgart来玩,偶然吃到这家店的烤肉,觉得满汉全席也不过如此了。”
  也许是因为美食当前,也许是因为以前的那些记忆,她说话时的样子有种难得的俏皮,表情生动,仿佛眼睛也在说话,他不由得笑了。
  在德国最初的两个月,她因为吃不惯东西一下瘦了十多斤,她本来也不胖,那样瘦下去,身上几乎连一点肉都没有,一摸,全是骨头。后来在电话里跟父亲抱怨这里的东西难吃,一开始父亲并没有太在意,以为就是小孩子第一次离家所以撒撒娇,直到后来过来看到她,心疼的差点掉眼泪。立马雷厉风行的帮她在外面租好房子,又找了个会做中国菜的阿姨,她
  这才算不用再饿肚子。以前的她什么都不用担心,因为无论在哪里,无论发生什么,父亲都会站在身后护着她,让她依傍。
  他点头称是,“的确还是中餐最好吃。”
  她咦了一声说:“不是说你从小是在美国长大的吗?”
  他答:“其实也不算从小,我是在十岁那年跟我妈妈一起到洛杉矶定居的,不过在家里我们还是一直吃中餐。”他眨眨眼,对她说,“美国菜也是一样的难吃。”
  她哦的一声,颇为愤然,“刚到德国饿肚子那会我还挺后悔没去美国的,我高中里有个跟我关系挺好的女同学在宾大,以前她一直游说我跟她一起去美国没成功,后来每次我跟她抱怨德国菜难吃的时候她就在电话里向我炫耀说美国的东西好吃,原来是骗我的。”
  他被她逗笑,说:“宾大是私立大学,菜自然好一点。”又问她,“你当初为什么没去美国?”
  她说:“我觉得学建筑还是德国比较好,而且我那个同学是林徽因的粉丝,她纯粹是膜拜偶像去了,我才不跟她发疯。”
  他哈哈大笑,接着又感慨,“梁思成和林徽因都是宾大毕业的,青梅竹马,又是志同道合,同在异乡留学,为共同的梦想携手奋斗,幸福大概就是如此。”
  谨纾却淡淡摇头,说:“然而最后他到底还是娶了旁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可她不过走了七年,他就另娶了别人。”
  云正临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静静的停了一会,又听见她说:“不过,其实能这样也是很好的。十几岁看别人写金岳霖的时候看到一则小故事,说他在林徽因走后多年,忽然有一天请友人吃饭,众人不解。直到吃完饭后他才对众人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我当初想,林徽因多么幸运,有一个男人这样待她。可是现在想想,明明知道无法拥有,却始终无法爱上别的人,曾经沧海难为水,其实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云正临微微一怔,她的眼睛闪过一刹那的落寞与哀伤,他忽然想起昨天在飞机上,她对着电脑屏幕默默垂泪的样子。
  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因为她很快抬头问他,“对了,昨天在Finn家,你为什么会说那句话?”
  他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说:“我当时那样说真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可能你不会相信,但这真的是事实,我保证。”
  
  (3)
  他们在第二天的下午就动身回国,谨纾觉得奇怪,“我怎么觉得我们这次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干?”
  云正临看了她一眼,说:“其实这次来,最主要的原因是Finn想见见你,很抱歉,之前我没有跟你说实话。”
  “见我?”她怔了怔,忽然想起那张照片,于是很快说,“我明白了。”
  他淡淡一笑,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果然是有些道理的,怪不得Finn那么挑剔的一个人却一见你就喜欢。”
  回去的路程好像永远要比来时的快,她躺在柔软的沙发椅上睡得极为安稳,大约是因为冷,整个人都缩进毛毯里,侧着身子,头发散在椅背上,他想到一个词,青丝如绢。她的睡相极好,已经睡了快两个小时,连动都没动过一下。她的眼睫毛很密很长,像两只黑色的小蝴蝶停在眼睑上,他轻手轻脚的把自己腿上的毛毯展开来盖到她身上,连呼吸都是屏住的,好像一旦重一些就会惊扰到那两只小蝴蝶。俯身的时候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不同于别的女人身上脂粉味和香水味夹杂的甜腻,那是一种极淡的清甜味,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只觉得好闻。
  他伸出手,替她掖了掖被角,直起身子的时候速度太快,膝盖砰的一声撞到座位前的折叠小桌板上,他按住膝盖忙转头去看她,她只是轻轻在睡梦中皱了下眉,并没有醒。桌板上的笔记本被刚刚那一下撞得有些倾斜,他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字忽然有些心烦意乱,索性合上电脑,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没想到最后却是睡着了,那是他生平第一次在飞机上睡着,等醒来时,飞机已经快要降落了。
  下飞机时是北京时间的早上九点,一出接机口就看见曹然迎上来,“董事长。”似乎有些欲言又止。
  他转头对她说:“今天放你一天假回去好好休息。”然后把她的行李箱递给司机,吩咐他,“你送梁小姐回家。”最后才朝曹然点点头道,“走吧。”
  谨纾回到家时,钟点工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她一直不习惯家里有陌生人,所以事前跟对方约好了时间,总是在她上班的时候才来家里打扫。钟点工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手脚很麻利,人也不麻烦,看到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跟她打招呼,“梁小姐,出差回来啦。”
  谨纾微笑的冲她点点头,“你好。”又从行李箱里拿了盒樱桃巧克力出来给她,“这种巧克力是德国的特产,回去给你孩子尝尝吧。”
  那位阿姨有些不好意思,用手摸了摸精致的巧克力盒,说:“哎呦,这个巧克力很贵的吧,这怎么好意思?”
  她只是摇摇头,说:“没关系,不贵的。”
  晚上约苏晓益去荣安记吃水煮鱼,顺便把带回来的礼物拿去给她。
  苏晓益听到她跟云正临一起出差,连鱼都不吃了,搁下筷子瞪大了眼睛问她,“老实交代,孤男寡女,异国他乡,良辰美景有没有发生点什么?”
  白而嫩的鱼肉被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相间着滚红的麻椒一起浮在红油汤面上,吃在嘴里,舌尖上又麻又辣,连鼻尖上都起了细细的一层汗。谨纾出生于南方,自然很少吃辣,但在这样的冬日里吃一锅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却实在是舒爽,仿佛身上每一个毛细孔都张开了。她自顾自的吃,对苏晓益的话充耳不闻。
  苏晓益是一家言情小说杂志的执行主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多了那些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总把小说里的风花雪月带到现实中,她于是常常说她有幻想症职业病。
  其实谨纾跟苏晓益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去年二月份的时候,她独自去了山西攀爬黄土高原,结果在途中出现高原反应,不停的上吐下泻,一个人躺在农家客栈的床上,身上已经痛到麻木,她当时有些自暴自弃的想,也许自己真的就这样客死在异乡了。
  最后救了她的就是苏晓益,她被人从高原上降下来时也是她一直陪在她身边。后来苏晓益每次跟她开玩笑,总要逼迫她叫她恩公。
  谨纾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次攀爬途中苏晓益就走在她前面,因为大家都是一个人,她虽然没注意,但苏晓益对她的印象特别深,晚上投住农家客栈,两个人又正好投住在同一家。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第二天苏晓益退房时,昨天晚上的老板娘不在,换成了一个中年男人,想必是客栈的老板。那老板大概挺喜欢跟漂亮女孩子搭讪,看苏晓益一个人,便一边帮她办手续一边夸赞她,说:“姑娘你可真有勇气,我还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敢一个人上高原的。”
  苏晓益随口答:“没有吧,我昨天还看见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也只有一个人,也住在你们这里,你没看见吗?”
  老板哦了一声说:“那大概还没起来,我一上午都坐在这里,没看见还有单独一个人的。”
  当时时间已将近中午,苏晓益隐隐觉得不对,想了想还是跑到她房门口去敲她的门,发现没人应后更觉得不对头。于是跑出去叫老板拿备用房卡去开门,苏晓益后来告诉谨纾说当时他们发现她时,她整个人已经开始出现水肿,并且陷入昏迷。
  两个人熟识后,苏晓益总要教训她,“你胆儿可真够大的,第一次上高原就敢一个人去,我告诉你那次是你命大,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4)
  谨纾一直没有告诉苏晓益,其实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登高原。
  第一次是在四年前,跟旅游团去西藏自治区。隆冬季节的青藏高原,大雪足足积了有一尺厚,远远望出去白雪皑皑的壮阔山脊,如同是支撑于天地之间的一块玉璧,雪白无瑕,无边无际。
  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轩峻壮丽的世界,几乎不能说话。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白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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