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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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传-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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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可以的。但是,她后来进入上海戏剧界、电影界,明显地表现出争名夺利、爱出风头,生活作风乱七八糟,等等。……后来,随着地位的变化,她越走越远,以至篡党夺权,成了‘四人帮’的头子,成了反革命集团的头子,成了历史的罪人。”
  一九三八年四月,当鲁迅艺术学院在延安成立之后,江青调到那里,担任戏剧教师。
  一九三八年八月,江青得到重要调令,即调她到军委办公室当秘书。实际上也就是到毛泽东身边工作——对于江青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这时,江青进入延安正好一年。
  “约法三章”
  毛泽东毕竟是中共最高领袖,而江青又是那么一个在上海曾闹得满城风雨的影星,何况那时毛泽东和贺子珍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因此,江青和毛泽东恋爱的消息传出,反对者大有人在。
  内中,最为激烈的反对者是张闻天。他认为,贺子珍是一位优秀的中共党员,有着光荣的斗争历史,又经过长征的艰苦考验,多次负伤,应该受到尊重。
  但是,也有人以为,毛泽东要跟谁结婚,纯属毛泽东个人私事,他人不必多加干涉。爱情不等于“干部鉴定”,无法勉强。支持者中最为激烈的是康生。
  据传,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毛泽东的婚事,同意了毛泽东的意愿,但对江青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江青只能以一个家庭主妇和事务助手的身份,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与健康,将不在党内机关担任职务,或干涉政治。”
  这一规定,后来又被传为“约法三章”。这“约法三章”流传甚广,却因没有原始文件为据,那“三章”的内容也就有着许多不同的“版本”。
  版本之一:
  “一、不准参政;二、不准出头露面;三、要好好照顾毛泽东同志的生活。”
  版本之二:
  “(一)江青不得利用她和毛泽东的关系作为政治资本;(二)她只能成为毛泽东的事务助手,不得干预政策及政治路线的决定;(三)她不得担任党内机关的重要职务。”
  版本之三:
  “(一)只此一次,不准再娶;(二)毛与贺子珍的婚约一天没有解除,只能称‘江青同志’,不能称‘毛泽东夫人’;(三)除照顾毛的私人生活外,不得过问党的内外一切人事和事务。”
  不过,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否认曾有过“约法三章”。他如此说:
  “还流传什么‘约法三章’?江青打倒了十几年,真有这个约法三章,约法人早就出来证明了。没人证明么。”①
  ①权延赤,《卫士长谈毛泽东》,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
  李银桥的意见,可以作为“一家之见”。
  值得提到的是,那位美国的维特克在《江青同志》一书中,没有说“约法三章”,但提及了:今后二十年或一生之间,江青只能专心家事,不准干预公事。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崔万秋在其所著《江青前传》中,提及国民党军队攻下延安时,曾查获王若飞的日记本,内中记述了“约法三章”的内容。王若飞当年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他记下“约法三章”是可能的:
  “第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第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第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二十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台湾方面公布的王若飞所记“约法三章”,文字较严谨,内容也比较准确。只是尚未见到公布原件手迹。这一“版本”的“约法三章”,是当时的原始文字记录。其余种种“版本”,是凭借记忆回忆或口头传说,所以彼此有出入。
  根据王若飞所记“约法三章”,第一条规定了毛、贺、江三人的关系,第二条规定了江青的任务,第三条规定了对江青所作的限制。这三条,条理清楚,用词稳妥,是种种“版本”中最为可信的。
  终于和毛泽东结婚
  二十四岁的江青,终于和四十五岁的毛泽东结婚了。
  结婚的时间,一般笼统地说是“一九三八年秋”。朱仲丽说是一九三八年十一月。
  倒是徐明清的回忆更具体,她记得是一九三八年十一月里的一天——那一天日本飞机第一次轰炸了延安。
  笔者查阅了《中国现代史大事记》①,该书记载:“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日机轰炸延安,死伤三十余人。次日又轰炸。”
  笔者在延安查阅当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新中华报》,在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该报上查到《反对敌机滥施炸轰延安边区各团体致全国同胞函》,内称:
  ①《中国现代史大事记》,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
  “最近敌在回军华北、围攻晋冀察边区,受到我全体军民重大打击之后,竟于羞怒之余,始以大飞机狂炸西安、榆林等不设防城市,继于十一月二十、二十一两日袭击延安,计前后敌机共来三十余架,投弹一百五十九枚,死伤共一百五十余人,毁民房三百零九间,牲口九十余匹,损失无算。……”
  另据一九九○年八月二十日《延安精神》报所载《陈云遇险》一文记载: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正好是星期天,天大亮了,但太阳还未从清凉山露脸。突然从东北方向响起了一阵沉重的嗡嗡声,只见十几支黑乌鸦(引者注:指日军飞机)出现在延安上空,紧接着听到的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那天,陈云躲进一孔窑洞,那窑洞被炸坍了。七、八个人在外边扒土,这才把陈云救了出来。
  笔者访问了毛泽东在凤凰山下的旧居——那是一排三孔窑洞。据介绍,这三孔窑洞在那次轰炸时被炸坍,后来重新修复的。那天被炸的,还有光华书局、组织部、训练班,以西北旅社前后为最严重。
  在日军飞机轰炸的当天,中共中央机关决定迁往西北郊的杨家岭。毛泽东和江青亦于当夜迁往杨家岭,成仿吾让出了自己的窑洞给毛泽东、江青居住。
  这么一来,江青和毛泽东结婚的日子,可以考证出来,即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日,也就是徐明清说的“日本飞机第一次轰炸延安那一天”。
  徐明清回忆说,那天,她和丈夫王观澜接到毛泽东的通知,请他俩去吃晚饭。她在路上见到许多被炸死者的尸体。①。
  ①本书作者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日对徐明清所作补充采访
  毛泽东不在“合作社”请客,而在他自己当时所住的凤凰山的窑洞里,请一位厨师掌勺。那天,一起被邀请的,还有洛甫(张闻天)、李富春、蔡畅、罗瑞卿等。客人们坐满一桌。
  客人们都知道这是毛泽东跟江青结婚而请客,但毛泽东却又没有明说。反正主人和宾客都明白,心照不宣。江青坐在毛泽东身边,殷勤地为客人们敬酒夹菜。
  那时,徐明清是陈云的部下——她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当妇女科副科长,部长便是陈云。
  不过,徐明清说明道:“在那天以前,以后,毛泽东分批请客。因为一个厨师来不及烧几桌菜,所以只好分批地请。这样,很难说那一天就是他们结婚的日子,反正就在那天左右。”
  结婚以后,江青名义上仍是中共中央军委档案秘书,实际上就在毛泽东身边,照料他的生活。
  新婚不久,毛泽东从凤凰山迁往杨家岭的三间新窑洞。那窑洞在山脚,地上铺着砖,墙上刷了白灰,窗格子上糊了薄薄的白纸,屋里显得亮堂。有些家具是新做的,但没有用油漆漆过,因为那时油漆短缺。
  三间窑洞一间是起居室,一间是毛泽东书房兼卧室,一间是江青卧室。
  屋外,是一块碾平过的平地,摆着石桌、石凳。还有一小块菜地,毛泽东闲时爱种菜。
  没有电灯,没有自来水。只有蜡烛、煤油灯,水则是从井里打上来,盛在搪瓷脸盆里。
  江青完全成了一位家庭主妇。这时的她,收敛了,检点了,跟在上海时那般罗曼蒂克,判若两人。特别是在夫人们之中,她深知自己革命资历的浅薄:周恩来夫人邓颖超是资深革命家,朱德夫人康克清上过井冈山、经过长征,任粥时夫人陈琼英在上海做过多年地下工作,博古夫人刘群先去过苏联、经过长征,张闻天夫人刘英在长征中是中央队的秘书长……在这样的夫人群中,只有像具有贺子珍那样的革命资历才能匹配。正因为如此,江青初入毛泽东的窑洞,不能不小心翼翼,见到谁都微微一笑,点一点头,极少言语。这时的她,尚是“新媳妇”、“小媳妇”。
  江青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结束后,调到鲁迅艺术学院工作。有些关于江青的传记称江青进延安后便入“鲁艺”,那是不确的。“鲁艺”是在一九三八年四月十日开始宣告成立,最初在延安城内二道街临时借用房子。后来迁至延安北门外两侧半山坡。一九三九年八月三日,迁往延安东郊十余里的桥儿沟天主教堂——那里原是中共中央党校校址。
  据现存的《鲁艺通告》载:“戏剧系张庚,助理员黄乃一,编剧王震之,指导员江青。”
  在《鲁字第十二号通告》上,记载着该校各种会议参加者名单。在“教务会议”及“训育会议”的参加者名单中,有江青。
  和毛泽东结婚后,江青也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例如:
  一九三九年二月十日,中华全国戏剧界抗敌协会陕甘宁边区分会成立,江青为该会理事之一;
  一九四○年一月四日至十二日,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江青当选为该会执行委员之一。
  一九四六年七月底,延安电影制片厂成立,江青当选为该厂董事之一。
  新婚之初的日子是平静的。她跟毛泽东相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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