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的第二春恋情:爱已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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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的第二春恋情:爱已蔚蓝-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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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烦躁。他起身走到酒柜前,为自己斟了半杯威士忌,放在唇边细细地啜饮着。
  也许是一个人面对一间房的孤寂太深重,让他不禁想起了从前……  
  遇见卫岚是在七年前。那时候他刚进大学,修读国际金融系,又参加篮球社,又参加辩论队,在校园里很是意气风发。很多女生崇拜他爱慕他,有一阵子,他每天收情书收到手酸。  
  他书读得很棒。没有课的时候,他多数泡在篮球场。虽然他的球技不如体育专业科班出身的那些球员那么炉火纯青,然而,热门专业高材生的身份不缔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再加上他外形英俊,因此,每次当他因为体力不支而下场休息时,都会有十几个不同颜色形状的饮料瓶递到他面前。而这些饮料瓶的主人都是女生。  
  那时候,卫岚并不在她们中间。他遇上卫岚,纯属机缘巧合。  
  记得那是炎热夏季的某一天。他参加完系里的一场篮球比赛,浑身是汗地沿着校内的小河边走,准备回寝室去洗澡。这时候,他看见河边有一个女孩子。她身穿波西米亚风格的水蓝色棉布长裙坐在草丛里,赤着脚,膝盖上搁着一块画板。
  这个女生八成是有毛病。这是当时他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在阳光的暴晒下写生。  
  然而,当这个女生不经意转过头来时,他愣住了。老天啊……他不可置信地瞪着她上身穿的薄如蝉翼的棉制白T恤。在日光的直射下,这件衣服被她身上不断冒出的汗水濡湿,几乎呈透明状。可以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是——完全暴露,一览无遗。他几乎可以透过她的T恤看到她里面穿的水蓝色内衣。  
  她……真的是有病吧?居然穿这种什么都遮不住的衣服坐在河边任人观赏?当下,他脑中“轰”的一声爆炸了,血往上涌,心跳狂乱,脸颊发烫。他像个木头人似的死死瞪着这个奇怪的女生,只见她蓄着微微卷曲的长发,发稍有些枯黄;她的脸色很红润,眉毛淡淡的,却长了一双像桂圆那么大的圆眼睛,黑白分明;她的嘴唇很湿润,仿佛抹了猪油似的,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盯着那两片唇瓣,突然间觉得整个身子都燥热起来。  
  这个女生……莫非不是人,而是这河里的水妖?一时之间,他脑中冒出这么个念头来。  
  正在这时,那女生说话了:“你是谁?”  
  任伟伦愣住。她不认识他?他以为自己在校园里很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这个女生的眼神好冷淡,表情好平静。不会吧?她真的不认识他?  
  他顿时觉得自尊心受到了小小的打击,急忙岔开话题:“同学,你……出了很多汗,衣服都湿透了。”他有些尴尬地提醒她。  
  谁知那女生好笑地翻了个白眼,“怕什么?我又不是里面没穿内衣。”酷酷的一句话,险些让他当场一头栽进河里去。  
  与卫岚的第一次见面,任伟伦落荒而逃。可是不知怎么了,到了那天晚上,他却开始失眠。在上铺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全是那透明的白T恤、枯黄的卷发、桂圆似的大眼睛和湿润的嘴唇。好不容易快到天亮时他睡着了两个小时,其中有一个半小时在做梦,而梦里——依旧是那透明的白T恤、枯黄的卷发、桂圆似的大眼睛和湿润的嘴唇。
  第二天,他像中了蛊似的又跑去河边偷看她,没敢上前跟她说话。晚上,再度失眠。  
  第三天,他在学校的食堂门口碰上了她。她没认出他来,而他紧张得不会走路了,与迎面走来的人撞了个满怀,那人将一盆番茄炒蛋统统翻倒在他衣服上。  
  第四天,他又去河边看她,她没来。他沮丧得一整天不想吃饭。  
  第五天,她又没来。他在球场上发挥失常,把篮球扣进自家篮筐。  
  第六天,终于在河边等到她。这天一定是他的幸运日,因为她居然主动跟他说话了。她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然后蹙起眉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你是篮球队的吧?”  
  当时,他紧张得快要暴毙了,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挤出一句:“其实……其实我是国际金融系的。”他多么害怕让她误解他是大学校园里那种只会打球、不会念书的草包男生啊,所以赶快跟她解释。  
  而她听了,只是微微点了下头,“唔。我叫卫岚,日文系一年级的。”就这样,算是认识了。她表面上云淡风轻,他心里如同山洪爆发。  
  他得知了她的名字,当天晚上就在梦中重现。他梦见他和她一起坐在河水清清的小河边,他用手揽住她的肩头,轻轻唤她:“岚。”梦做到这里,他猝然惊醒,满头满身的冷汗,还以为自己变身为琼瑶剧男主角了。  
  在这种乌龙状况持续了将近两个星期以后,任伟伦再也受不了了。他把这些天来的反常情绪都告诉自己的一位室友,那哥们儿听了,手势沉重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兄弟,节哀顺变吧,你、恋、爱、了。”  
  “你恋爱了”——四个字给了他当头一棒。什么?恋爱了?这样简单、这样轻易地就恋爱了?学校里那么多美女喜欢他,他原本打定主意要矜持、要冷酷、要好好地挑上一挑,可是谁知道——自己那么没用,竟然爱上一个酷酷的、怪怪的、不太爱搭理他的日文系女生?  
  他不甘心。每天都不甘心,但又每天跑去河边看她写生。每一回她主动跟他说话,他都觉得受到老天的眷顾。如果哪一天她心情好对他笑了一下,他更是激动得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发抖。  
  就这样不甘心了一个月以后,他终于决定向自己内心的渴望投降。他是真的喜欢卫岚,实在无法否认;如果再一直这么每天看着她却不能拥抱她的话,他一定会死的。于是,他决定主动追求她。  
  任伟伦动用自己在日文系的人脉,顺利弄到卫岚的寝室电话和手机号码。但是那个向他提供情报的男生对他说:“你想追卫岚?呵呵,老兄,节哀顺变。”  
  又是一个“节哀顺变”!任伟伦急了,一把揪住那人问:“为什么?难道她有男朋友了?”他心一沉。
  “那倒不是。”男生摇摇头,补充道:“我只能说——帅哥你的喜好真特别。我们系里的男生都有这样的共识:卫岚不是怪人,她是外星人。”  
  任伟伦听到他这么说,丝毫不气馁。卫岚是外星人?呵呵,好可爱的外星人啊,他喜欢这个贴切的形容。他想着想着,胸腔发热了。别人没有福分欣赏她的美,正好,这个便宜让他捡到。  
  只是——追求外星人的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一开始,任伟伦往卫岚的寝室送花,往她信箱里塞情书。鲜花每天送,情书每天写,一个月以后,佳人还是没反应。  
  任伟伦坐不住了。于是拿手机发短信给她。从一开始的互道“你好”,到之后讨论彼此喜欢的偶像明星、衣服品牌和流行歌曲——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他愿意做手指运动,她就随时候命、不痛不痒地陪他聊。那一阵子,国际金融系的同学经常看到任伟伦上课时捧着手机傻笑,他们都以为帅哥得了失心疯。  
  两人在短信里聊得这么投机,有一天,任伟伦终于鼓起勇气发了这样一条短信给她:“卫岚,你一直欠我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那边发来一串问号。  
  “就是——”他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在手机屏幕上打下:“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之后足足有三分钟的时间,他的手机没有响。那三分钟对他而言是终身难忘的三分钟。他数着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如同擂鼓,完蛋了,她不回信息给他,这是否意味着她拒绝了他,她不喜欢他?  
  在那三分钟里,他的心脏,狠狠抽痛了一下又一下,他终于尝到被外星人袭击的痛苦滋味。原来过去的那段日子,她只是陪他玩笑,一旦认真起来,她便逃得连影子也不见了。  
  然而,正在他感到万分绝望的时刻,手机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是卫岚!他立刻复活了,由地狱一路飞升到天堂。他急忙抓过手机一看,她这样说:“我刚才去翻了一下通讯录,确定我不认识你这个号码。郁闷,居然和不认识的人发了一个月的短信。”  
  看到这个留言,任伟伦只差没当场吐血身亡。郁闷?他才郁闷好不好?她居然说不认识他?那他之前送的花呢?写的情书呢?这一个月以来每天和她短信传情是为了什么?他每晚失眠、饭量骤减、成绩骤跌又是为了什么?  
  看来日文系那位兄弟说得没错,卫岚真的是外星人。他和她大脑波长不同,不管怎么沟通也没有用,放弃吧——他对自己说。他沮丧地丢开手机,从桌子底下用脚勾出一颗篮球,想拿到球场上去打,可是那球已经漏了气,球身瘪瘪的,像一颗放了太久不新鲜的柳橙。  
  他浑身无力地趴在桌子上,眼睛又忍不住盯着自己的手机。明明告诉自己要放弃的,但心里却软弱地给自己找借口:只要她主动打电话给他,只要一次……他就不放弃了,他就有动力继续爱她。  
  然而,他等了三个小时又四十分钟,电话终究没有响。那天晚上,他彻夜不眠,买了一打啤酒一罐接一罐地喝,也不知道自己醉了没有,到最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手往脸上一摸,发现自己满脸的泪水。
  好死不死的,第二天他去上课,居然在文史楼的走廊上碰见她和她的同学——后来他知道那个女生名叫钱千芊。
  “嗨。”卫岚胳肢窝里夹着书,挥着另一只手跟他打招呼,表情很自然。  
  在那一刻,任伟伦几乎要开始恨她了。她怎么能这样?她怎么能这样?!他疯狂地爱她,铆足了劲儿追求她,只换来她一句云淡风轻的“嗨”?  
  他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被她影响。他抿紧了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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