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继续,爱我到时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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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继续,爱我到时光尽头-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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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到底是心里有事,吃了两口饭之后只觉得前所未有的难以下咽,跟众人略一点头就离开;他一走,仿佛带走了阴沉的低气压,饭桌上僵硬的气氛好起来,虽然不能回到一开始的高涨情绪里,但也还不错。水电人,要的就是这份乐观的精神。
  只不过对陆筠而言,这顿饭同样不知其味。她大多数时间都低着头,目光不和任何人撞伤,必要的时候还是正常人般的说笑,周旭发现她神态的异常,回宿舍的路上关切的问:“没事?”
  “没有,”她无比肯定,“放心好了。”
  不予多谈的样子。周旭心中一叹,也不再问。
  回到宿舍,继续看资料和图纸,天气很冷,独自一人枯坐着,冷得笔都握不住,写出来的字鬼哭狼嚎。她烧了热水,灌满了热水瓶和热水袋后终于暖和了一点。这时敲门声响起来。
  通常这么晚还登门拜访的只有周旭一个人,陆筠起身着起身去开门,正想说一句“什么事情”时没了声音,门外那个高个子修长身材的人,除了吴维以,还有谁?
  陆筠怔怔,半晌之后才想起让开半边身子,摆了个请他进屋的动作:“吴总,请进。”
  屋子里没有多余的椅子,陆筠让出椅子,给他倒了杯热水后坐到了床沿。吴维以抱着水杯,也不喝,打量这间屋子。颜色灰暗,四壁空旷,除了最基本的几样家具和书之外,毫无特色个人特色;是那种见惯的宿舍模样,以前不觉得如何简陋,可看到她抱着热水袋坐在那里,笑盈盈的,眸光闪动,一对酒窝时隐时现,那种毫无做作的俏皮怎么也藏不住——吴维以猛然生出一种极不搭调的怪异感觉。
  她不应该在这里。
  与此同时,陆筠也在想着半年前吴维以第一次领她到这间屋子的情形。今天是他第二次进这间屋子吧。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穿着大衣,可看上去仿佛有点冷。头发稍显乱,脸色微微发红,像是被风吹的。
  她把热水袋递给他:“吴总,好像你很冷。”
  吴维以慢慢垂下目光去看那个粉红色橡胶热水袋,白皙细小的手腕让他想起一件事情,开口:“我不冷,你留着。对了,上次你在格拉姆买的那条手链,好像一直没有戴?”
  原来他都记得。陆筠不知道是感动居多还是震惊居多,轻声解释:“画图的时候,带手链很不方便。”
  实际上是要还有别的办法可以想,怎么都不会解下来的。那条手链就在她枕头底下压着,很多个晚上睡觉之前都会拿出来看看,一遍遍的回想在那盏安静的路灯下,他三两下打出那个漂亮的结的所有动作,也曾试过多次,可无论如何也不能系得像他一样好。
  “也许是有些影响,”吴维以仿佛才想起这件事,“不带在手腕上带在身上也可以,周旭给你的那串佛珠,以后都随身带着。”
  陆筠骇笑:“为什么?”
  吴维以看她,淡淡开口:“这是一个建议,而我也没有开玩笑。”
  他那个态度完全是十足十的工作状态,相处这么久,陆筠也明白根这样子的他是没办法争论的,只好点点头。
  沉默太久气氛会变得尴尬,吴维以提起正事:“我来,是因为晚上的事情跟你道歉。”
  “那个啊,不是都解释了吗,”陆筠摆手,“没事的。你不用再特地跟我解释的,我理解。”
  “真的?”
  他声音很轻,低沉的嗓音却温柔迷人得不可思议,好像有了重量,坠入心里深处,引发了一阵阵的战栗。陆筠想了想,抬头去看他的脸,被那双光泽流转的眼睛吸引,仿佛受到了蛊惑,缓慢而艰难地说:“也不能说完全没事……我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被人否定。”
  在她生命里的最初十五年,是被骂着长大的。批评和指责是家常便饭,每天都会发生。父亲是教师,长年担任班主任,对学生犹如春天般温暖,可对自己的女儿却犹如冬天般严寒。
  陆筠顿了顿,又说:“小的时候,我身上都是一团团被皮带、扫把打出来的红印,所以哪怕是夏天我都穿长衣长裤,我还记得啊,大概是五年级有次期末考试,我成绩退步了,我爸就在校门口给我一耳光,全年级的同学都看到了。我怕疼,怕得要死,每次看到我爸就浑身紧张哆嗦,为了避免皮肉之痛,我什么都要做得最好。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聪明的人,天天玩还可以考满分,可我不行,拼了命也只能考九十五。聪明的学生我爸这辈子见了不少,再回家看到我,对我不满意,恨我为什么不给他争脸,因此,我快高中毕业了还在挨打。”
  后来的阿姨谈不上什么坏人,不是那种人们想象中虐待孩子的那种后妈,但是也不能说好。对她的态度无非是“多了个人多一副碗筷”的存在,保证她能吃饱喝足,除此外也就什么都不管了。
  陆筠也不知道自己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她只是觉得这辈子所有的委屈都堆积到了胸口,再不说出来就要死过去。
  “其实说来最好笑的是,我爸口口声声的望女成凤,可当我申请到了留学资格可以去美国的时候,他又说没钱送我出去,那时他当了副校长,有钱再去买一套一百多平方的大房子。”
  “你原谅你爸爸?”
  吴维以抱着水杯的手指一动。目光里难得的出现了困惑和不理解。
  “谈不上原谅,”陆筠渐渐镇定,慢慢地莞尔一笑,“是我太苛求了。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我不一样。”
  “这样积极的态度,很难做到。”他的语气似有感悟,可陆筠去深究的时候,早已无迹可寻。
  “也许不是我积极,”陆筠说,“是因为伤害得还不够深。我爸留给我的,也不全是糟糕的记忆。毕竟打我的是他,病了连夜背着我去医院的人也是他。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水杯里的热水快要凉尽,吴维以喝了一口,再把杯子小心翼翼的放到书桌上,开口说话。
  “有些事情,你没有猜错。”
  二十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
  那是一个百废待兴的年代。
  “两个凡是”的观点得到了纠正;陈景润进一步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高考制度研究生制度开始恢复;农业体制逐渐改革,实行保产到户;几十万“右派分子”的帽子摘除;还有,下放农村十余年的知青开始大规模返城。
  这些消息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传到西南地区的汉谟混杂的沅西时,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挂起了一丝一丝的涟漪。
  初秋的沅西正处在是一年之最美丽的时节——漫长的夏季刚刚过去,秋天的到来没有改变这漫山遍野的绿色,相反,只属于这个季节的特色渐渐露出了端倪。
  水稻已经收割,明晃晃的水田里里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堆放的稻梗,稻梗是金色的,歪歪斜斜的扎堆捆在一起;田边的筒车安静的在夕阳中沉睡;沅西的地势跬步皆山,山脚下是一条生机勃勃的沅河。所谓的依山傍水,白色的河水映衬着层层的稻田,这是别的地方看不到的风景。
  那年的吴维以,刚刚三岁。
  虽然小,但也记事了。越过水田,在山的背后,是一片一片长得高大的桐树林,一颗颗饱满成熟的桐子悬在枝头。男人挑着箩筐,女人背着竹篓穿梭其中。小小的男孩穿着看靛青色布料的衣服,坐在母亲背后的竹篓里面,仰头看着母亲手持竹竿精准地把一颗颗桐子打下来,拍拍手笑了。
  三岁的小男孩眼睛又大又圆,皮肤细如白瓷,每个人看到都会惊呼,这么漂亮的小阿哥啊!抱住就不肯放手,只要手里还有一点可吃的,就会小心的喂给他。这样被人传来抱去,他也不认生,不论谁抱都对人甜甜一笑。长辈们捏捏他的鼻子,说:长大后不知道多少阿妹喜欢呢。
  小男孩长得非常像母亲。
  极其年轻的母亲吴月是远近数十个谟寨里最出众最漂亮的阿妹。她声音好听,唱起山歌时声音宛如云雀出谷,连鸟都不肯飞走;她心灵手巧,绣出来的花似乎都能闻到暗香;她身材纤细,体态柔软,走起路来身上的银饰叮当作响,就像她的步履一样轻快。
  那个年代,沅西的谟族人受过教育的极少,绝大多数人连自己的汉族名字都不认得,在这种极度贫乏的认知下,人们只知道她等于漂亮。
  人们形容一朵花,就说:就像古洞寨的吴月的笑脸那么好看。
  人们看到天上的月亮,也会说:吴月这个名字还取对了,那个阿妹啊,就像月亮一样。
  从吴月十六岁开始,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包括寨主的儿子,队长的儿子。她坚定的一概回绝。大家说她的眼睛长到天上去了,她也承认。
  因为她喜欢上城里来的年轻人蒋士明。
  插队来的知青们住在五里外的农场上里,她每天走上两个小时给他送鸡蛋,做饭,帮他洗衣服,帮他整理书架,看着他写字,给他倒茶递水。天冷了送炭火给他,天热了扎好蒲扇送给他。
  吴月认识一些字,可是他写了什么她不知道,只知道他写了一本又一本的笔记,笔记上全是图和复杂的数字。据说蒋士明的父亲是大学里的教授,而他是大学生,学问很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知道。谟族的女孩子决不扭扭捏捏,天生就有股爽朗利索的气质,就像数学算式一样明确。她跟所有姐妹大声说,我就要嫁给他。
  年轻姑娘主动表明心意,很难有人不被打动。父亲被打成了右派,眼看着回城无望,身边的人陆续和当地的姑娘结婚,生孩子,蒋士明也渐渐死了心,顺理成章的接受了吴月的心意。
  毕竟,她是一个怎么都挑不出毛病的女孩。蒋士明之前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她身上有着一股天然的不经雕琢的美丽;而且聪明得让人震惊,他借给她看的书,她很快就能看完并且背出来,基本上过目不忘。
  如果没办法回城的话,和她在一起过日子,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那个时候的吴维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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