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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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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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琳提醒:“她更像你。”孩子是她生的,但那孩子真正像的却是云唐,整个一妖孽。每每看着小歌,她就忍不住想起幼年初识时的云唐,心思莫测、多智近妖,唯一好点的就是小歌喜怒有常,没有杀人的爱好。
  “我的报应。”云唐气恼的拉过被褥将半裸的谢琳盖住,然后去开门。“祖宗你这回又想做甚?”
  “点餐。。。。。。”小歌瞅了瞅屋里的旖旎气愤,精致绝美的小脸上露出了戏谑的笑。“老头,白日宣淫伤身,我知道你身体好,但阿母素来身子弱,禁不起。。。。。。”
  “要吃什么便说,不说就滚。”云唐脸色臭臭的道,再啰嗦他就把人打包送回药王谷去。
  “烤乳猪。”
  “巫可以吃动物幼崽?。”
  “那烤成年猪。”
  “太油腻。”
  “我吃又不是你吃。”
  “你嫌命太长。”
  “那你亲手下厨。”
  “问题真多。”云唐随手拎起小歌将人丢飞了出去,随即关上了门,对外面的暗卫命令道:“送祖宗回兰院。”
  谢琳微微蹙眉。“你怎么又丢她?”
  “我用的是巧劲,加上那祖宗自身的身手,摔不着。”云唐一边吮吻着谢琳雪白的胴体一边含糊的回道。
  谢琳推了推云唐。“可她还是个孩子。”就算小歌身手好,也不能将人当球一样丢来丢去。
  云唐挺身进入谢琳体内,熟悉的温润令他不自觉的想要满足的叹息。“你见过她那样精的孩子?”
  “不管多聪明,她都只有三岁。”
  云唐笑问:“夫人啊,你是否忘了,她是在药王谷长大的,在那地方呆了三年,没疯也没死,你可敢摸着良心说她只是一个孩子?”
  莫说摸着良心,便是昧着良心谢琳也说不出自己的女儿是一个正常的孩子。药王谷那地方她有切肤之痛,也因此她比寻常人更清楚药王谷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医者的圣地,人间的炼狱,说的就是药王谷。婴儿本就一张任人涂抹的白纸,而在药王谷那个不正常的地方生活了三年,天知道小歌那张白纸被涂抹成了什么样,但肯定不会是正常人的颜色。“是我们对不起她。”
  “夫人你不欠她。”
  “可。。。。。。”
  “闭嘴,专心点。”
  吃了好几日的素,云唐一次性的找补了回来,小歌等着吃早膳,结果午膳时间都快到了也没见着早膳。在小歌考虑要不要再去砸门,提醒那对白日宣淫的夫妇,今日是她生辰,已经说好了要陪她一起过时,云唐终于神清气爽的出门了。也让府中的一众孩子松了口气,云唐再不给小歌准备吃的,小歌就真要去砸门欣赏活春宫了,小歌是个病人,云唐夫妇不可能将她如何,但其余的孩子可一个个健康得跟牛犊似的,抽一顿绝对死不了。
  菜市上,御风喝着自己做的野菜鱼片粥,小歌大发慈悲,将他的食谱从一种粥改成了百余种,每顿都不带重样的,可惜他没小歌那随便一样食材就可以做出几十种菜肴的本事,他只会做肉糜粥与野菜鱼片粥,因此小歌不在,他便只能吃自己做的。没有煮糊,也没半生,但总觉得粥里少了什么味道,有些食不知味。平日里怎么也要吃上四五碗的粥,御风吃了没两碗便吃不下去了。
  感觉到集市里似乎出现了一丝骚乱,御风随意的扭头,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菜市场的人。那是一个说不清年龄的男子,有着天人的容貌,也弱冠少年的俊逸、而立之年的成熟,以及不惑之年的沉淀,非常有魅力。男子着一袭月白云锦深衣,透着疏离与淡漠,宛若冷眼看世间的谪仙。这样一个人怎么都不是那种会出现在杂乱集市的市井中人,但那男子挑菜时认真的模样却没有半丝格格不入的味道,反而更衬得男子的魅力。周围的女子一个个禁不住芳心萌动,可惜男子腕间带着一枚比翼鸟的玉镯,腰间系着云纹比翼鸟的深色腰带,配着一枚有些年头的同心结,袍服上也绣着一个精致的琳字,就差被盖上戳以示此人有主。
  御风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前些日子看到有人成亲,与小歌聊起,小歌给他说了下列国的一些风俗。同心结是华族女子为心上之人所打的丝绦;在辰国,女子若是为一名男子亲手缝制比翼鸟纹的腰带便代表愿与那名男子结为连理,男子若赠一女子比翼鸟的镯子,便代表要迎娶那女子为正妻;在南方的青国有一种古俗,女子会在心爱男子的衣服上绣上自己的名字以示这男人是自己的。
  听到有人笑,且声音不似成人,云唐从菜里面移出了一丝注意力,第一眼便注意到了御风。四五岁大小的瘦小孩子坐在大大的木桶边吃粥,穿着黔首的短褐,凌厉的眉眼却隐匿着寻常黔首绝不会有的黑暗,宛若正在小憩的凶兽,暂时放下了凶兽的嗜血凶戾,但随时都可能露出锋利的爪牙将人撕碎。
  “这尾云鲤如何卖?”
  正在吃粥的御风不由抬头,讶异的发现男子已经跑到了自己的面前,但自己却一点都没感觉到,不由一阵背脊发凉。这段日子被风烬、月生与小歌三个进行恐怖训练,他对周围的变化极为敏锐,有人靠近他都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幸亏此时不是训练时间,不然如此疏忽,小歌三个随便哪个都会让他好好长长记性,别人跑到你面前了,你竟然没感觉,而等你反应过来,那三个人不过是哪个都能杀死一个人几十次了。
  看向男子看的鱼,上午的训练结束时,小歌不在,闲来无事他便下了洛水游泳,顺便捞了几尾鱼,不曾想意外的捕捉到了一尾尺许长的云鲤。这男子眼光倒是不错,御风看了看男子宛若绝美琥珀宝石的眸子,道:“不要钱。”
  云唐淡淡哦了声。“那你要什么?”
  辽阔的云水流域,鱼类无数,但云鲤必定是最珍贵的几种鱼类之一。云鲤色泽艳丽,鱼鳞多为金、红、金红,且肉质鲜美滋补,身体虚弱或受伤的人最适宜吃云鲤,因为云鲤补元气。这样的鱼,不管是做观赏用,还是食用都很受欢迎,但云鲤的价格却极高。云水流域生活的云鲤很多,但这种鱼生活在深水区,极少才会到浅水区透气,且气力极大,曾有人钓到一尾大云鲤,结果被云鲤连人带鱼竿一起拖进了水里险些溺毙。
  供不应求,云鲤的价格也一个劲的涨,一尾尺许长的云鲤怎么也能卖一枚银毫,按照辰国的货币兑换,一枚银毫相当于五千铜锱,而五千铜锱足够在王城维持有酒有肉的生活两三年。这么大一笔钱,就这般放弃了,云唐不信这孩子是无所求,纯粹看他顺眼就送鱼给他了。
  御风问:“阿叔你说送女孩子生辰礼物,送什么她才会喜欢呢?”
  云唐微怔,随即蹙眉。“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
  “阿叔不曾送过女子礼物?”
  “送过。”
  “那阿叔送的什么?”
  “我只送过三个女子礼物,第一次给女子送礼是送给我的母亲,送的是毒羹,她用了便死了;第二次是送给阿珩老妖婆,也就是我的祖母,送的是我花了一年时间精心炼制的毒,可惜阿珩老妖婆百毒不侵,毒不死。”云唐充满遗憾的道。
  周围的人听了云唐的话语齐刷刷的与云唐拉开了距离,弑母害祖母,这人究竟有没有人性?
  御风没有与云唐保持距离,而是沉默片刻后问:“还有一个呢?”
  云唐笑道:“还有一个是便是夫人,她每年生辰,我都会将自己送给她。”所以他最喜欢谢琳的生辰了,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要谢琳一整日,谢琳还不能说什么,他都送了那么重的礼,她怎么也不能当没看见,看见了自然要给点回应。
  御风很有抓狂的冲动,就没个正常点、认真点的礼物吗?“除了你自己,阿叔没给阿婶送过别的生辰礼?”
  云唐想了想。“有,成婚前,我亲手雕琢了一对比翼鸟玉镯赠她,但。。。。。。”云唐晃了晃腕间苍翠欲滴的碧玉镯,一对镯子,一只在谢琳的腕上,另一只在他这。
  “比翼鸟玉镯不是赠予正妻佩戴的吗?”御风的记忆很好。
  云唐露出了一丝带着甜蜜的微笑:“是啊,但她说,她是我正妻,我也是她正夫,一人一只,正好。”
  “男子佩戴女子才戴的镯子,岂不有失颜面?”
  云唐理所当然道:“戴了镯子可以上床,而颜面不能当饭吃,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颜面的确不能当饭吃,对此御风深表赞同,若要用颜面去换取吃食,他会毫不犹豫的交易,但云唐的前半句,串不通吧。“女子能当饭吃?”又不是食人的邪灵。
  “不能,然男子可三日不食,不可一日无妇。”
  御风:“。。。。。。”所谓色中饿鬼,说的就是阿叔你吧。
  无语之后御风默然的将云鲤从木桶里抓出来,用草绳串上递给云唐。
  接过云鲤,云唐问:“你还未说你要什么。”
  “刚才的问题便是我要的鱼钱。”可惜全是没有意义的废话,他若是送毒给小歌,小歌肯定会将毒灌进他的嘴里;送他自己?云唐与谢琳是夫妻,云唐那么做是情趣,他与小歌可不是,若那么做,小歌肯定当他发疯;送比翼鸟玉镯,礼物不错,但小歌不会收。
  那日见了别人迎娶的场面,他问小歌日后想要嫁怎样的男子,御风至今还记得小歌那另类的回答:“寻常人家养不起药罐子,养得起的不会愿意娶个药罐子,即使愿意也多半不怀好意,就算出现奇迹,有一个养得起又不别有用心的男子愿意娶,我也不会嫁,太造孽了。”
  小歌每日所服之药的药钱加起来不下百金,一般人的确养不起,养得起的,以小歌的骄傲,又怎会愿意做别人的累赘?而御风清楚自己没有那个能力,至少如今没有。
  收下鱼,云唐看了御风一眼,忽道:“送礼的话贵在用心,你用了心,便是送的石头,别人都会真心感激,不用心,即使送的是一座金山,别人也不会有感觉。当然,若别人的心中丝毫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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