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欢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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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欢不爱-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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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的“手术灯”灭了,是夜里六十秒的红灯不许走。护士推着病床走出来。明崇逸看着立初那嘴边盖着氧气瓶,眼睛,头部都缠着厚厚的绷带。
  点滴还在滴哒哒中,明崇逸有些紧张。“手术怎么样了?”
  “很成功,而且患者之前脑子里留的血块。这次开刀血块移位了,一起清理干净了。”医生做了几次头部运动,立初那的手术持续了六个小时,可把人累坏了。
  明崇逸只听得懂血块这个词,第二次了。七年前,立初那眼睛失明,那个场景现在还记忆犹新。“你是说我妹妹……不是,立初那可以看见了?”
  “不出意外,应该是可以。具体情况还是要住院观察。”
  明崇逸是碎碎的坐下去的,还是看见了,还是看见了。立初那看见了,熟悉的环境,好久不见的哥哥。
  真的慌了。
  多了一扇心灵的窗户,立初那不会只能在意明崇逸一个人了。如果可以,明崇逸希望立初那一辈子都看不见。这样,依赖的人就可以只有他一个了。
  因为,明崇逸能依赖的只有立初那一个人。
  长廊深处都是难闻的消毒味道。
  我能清晰地感觉到我醒了。头上有重重的纱布,眼睛,我的眼睛也有纱布。我是头部受伤,怎么眼睛也做了手术?分不清是头晕,还是眼睛晕。
  “来……来人……来人啊。”我扶着床栏,却怎么也使不出力气。
  笃笃,笃笃。是明崇逸的脚步。男人放下饭盒,抓住我的手有些欣喜说:“初那,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
  “有点酸痛的感觉。”我躺下,手胡乱的抚摸着我脑部的纱布。
  明崇逸拽住我的手,放进温暖的被窝里。把手放在我的脖子处,轻轻的按着。“初那,下次不要吵架了,你看你这次受伤好严重,折腾了好几天。”
  “哥,在我七岁之前。我们有没有见过?”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明崇逸同时放开了手。快到我无法以他的脉搏感受他的想法。
  “没有。”明崇逸本能的回答,没有疑虑。导致我没有怀疑他,当然这些原因都是后事了。“我不是说了吗?你之前一直在国外生活。”
  “对了,我眼睛的纱布什么时候能拆啊?”厚重的东西盖在眼皮上面,痒痒的。眼睛一直闭着,无法正常睁开。
  明崇逸用勺子在碗里轻刮了几道,安慰我说:“急什么,伤口要愈合的漂亮点啊。”
  新鲜的粥很快就凉了一层。“来,吃点。”
  我吃着,开心着。明崇逸只字不提我和鲁小卡的问题,倒也落得清闲。病房里还是有些消毒水味,身上的病号服贴身摩擦着。“对了,我穿的衣服呢。”
  “要那个干吗?”明崇逸眼圈有淡淡的黑色,像是樱花中心深重的粉色。
  “里面有我的录音笔,你帮我拿过来。”
  明崇逸轻轻的牵着我的手,递给我。好冷的衣服,看来我睡时间也不短了。我仔细摸摸里层的口袋,还好。鲁小卡的手机没有扔掉。这几天我都没有去学校,这小子有没有给我打电话啊。
  “干吗呢?”明崇逸话中透出慵懒无力。
  “没什么,吃吧。”我把衣服叠好,放在床头。喝粥的我是幸福的。
  滴滴……一条短信传来。
  几天后明崇逸带了医生过来,很难得。这个医生很好的活着。记得有一次感冒,我不停的咳嗽,主治医生开的处方全部没用。我不小心咳出了血,明崇逸可把那个医生整惨了,发配到非洲去医疗救援,到现在都没回国。
  “现在我开始拆纱布了。”医生左手拿着剪刀,右手镊子的小心翼翼的问我。
  “恩。”
  医生没有立即动手,开了一瓶消毒水放在旁边。“我做手术时,把你脑子里的血块都清理了。你要有个心理准备,注意强光,一会慢慢睁开眼睛。”
  “恩。”我心里有些欣喜,有七年多了吧?我看不见的日子太久了,久的我都不想看见了。听着医生的话,我不敢乱动。
  “现在是最后一块布了,你先闭上眼睛。”我感觉眼睛最后一层轻轻的揭开,像是破蛹成蝶。只是这蛹生死未卜。
  医生有些紧张说:“来,试着慢慢睁开。”
  有些晃眼,有点白光。当我慢慢睁开眼的时候,看着前方。没什么反应。
  “初那,立初那!”明崇逸的嗓音吵得有些耳聋,半跪在我面前。轻柔的抚摸着我的手指,第三次温柔的重复说:“初那。”
  我一把紧抓住了明崇逸的手,微笑的看着他。“哥,看来你没有想象的老啊。”
  明崇逸挣脱了我的手,在我眼前试探的晃着。“你看的见了?”
  “恩,我能看见你。”肤色算不上很白,刘海遮住眉毛。还有几根一直放在眼睛睫毛上。喜欢穿大衣,喜欢黑色。讨厌冷,不喜欢很热。不喜欢我很晚回家,最会煮粥。不喜欢我乱走……
  这就是明崇逸,比立初那还了解立初那的明崇逸,八年后第一次见面。
  好久不见,明崇逸。

  ☆、离开(1)

  黑色给窗帘外的风景蒙上了一层颜色。
  这跟七年前的记忆感觉到差不多。
  医生说现在还不宜暴露在阳光下太久,我就配了个墨镜。在学校里,遮住了眼睛,反而他们都不认识我了。也对,我确实不受关注。
  第一次使用了家里的全身镜,轻轻拨开刘海。眉毛上方有一个疤痕,不是很深。看来时间太久了,可是明崇逸从来没有说过以前的事。在他面前我也的确是问不出来。
  我把刘海理的很整齐,直到看不见那道疤痕。
  昨天夜里罚酒一直不肯离开我身边,我就这么抱着罚酒自言自语了一夜。我的回家总会有人为我高兴的。
  莲花池,柳树小道。边走路边吃饭的学生,特别是我期待了几年的蓝天。
  “立初那,你这几天是干嘛去了?”鲁小卡从背后就能看出是立初那,加快自行车的速度追上去。
  “什么干嘛?”我回头看着他,原来他就是鲁小卡啊,看来我之前判断的没错啊。185的个头,不是很短的头发。裤腿上有几滴白点点,还是有些嘻哈的风格。不过,还真看不出来有肌肉的样子。外表太瘦弱了!
  我是自顾自的打量,鲁小卡看我不回答,也有些恼了。“几天不接电话,说话也不理。来学校还带个鬼墨镜,发癫啊?”说着,风一样的摘了我的墨镜。
  一股强光照过来,“啊!好刺眼!快把墨镜给我!”我直露露地把手伸直,手掌摊开。
  “什么刺眼啊,这里阳光甚好。”这男人,说着。还在……鲁小卡还在晃我的眼镜,又是气死人的声音。“什么?立初那,你能看见了?”
  “快还给我!”奈何鲁小卡的海拔确实高我不少,我的墨镜染上了一层金黄。还有自行车铁链的声音,响亮的有节奏。
  “你真的能看见了?”面前的男人什么都听不见,一直不停的问我。
  “是啊,我能看见了。不要一直问好不好?”说着,我拿右手遮住眼睛,露出细微的缝隙。我怕光,我一直以为我是不怕的。可以随意的和朋友躺在草地上,但至少我现在是怕的。
  我的动作有些吓坏了鲁小卡,现在在他眼里就像是不能在白日下暴露的女鬼。“对不起,对不起。给!你的墨镜。”
  戴上了墨镜,现在的视力才算是慢慢缓下来。没有理他,我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
  “看来我和你真的有缘,不然你怎么会在遇到我之后就能看见呢?”鲁小卡没有停下自行车,选择了并肩和我一起散步。
  我狠狠的回答了一句。“孽缘!”
  我捶捶肩头,给粉红色的书包带调整了位置。“走了,去上课。”
  “好,我去停车。”
  “等等。”我本能的抓住鲁小卡的胳膊,看了眼下面说:“你鞋带散了。”
  “噢。”鲁小卡单膝没有着地,认真的的穿着鞋带。
  不知道是学校的风景好,还是我的心情问题。我蹲着和他平齐的位置,看着他该剪的头发。说了句“原来你长这个样子啊。”
  他没有起身,而是这么直视着我,直视的我耳根发烫。他露出我在鲁小卡生命里见到的最清新的笑容说:“你才知道啊。”
  认识一个人,是在他未出口的时候就记住相貌。然后有一天可以在潮水拥挤的人群里毫无顾忌的抓紧他的手。而我是靠声音认识了鲁小卡,像是另一个福利,闭着眼我和他也没有一丝空白。
  鞋带已经完全系好了,鲁小卡把拳头垫在下巴下面。眼睛睁大问我:“要不我们去喝杯咖啡?我请客。”
  我嘟嘟嘴,把书包脱下。“不容易啊,你也会逃课啦?”
  “要不要?”鲁小卡抢过我的书包,肌肉微弱的绷起。这丫头的书包好重!都装了些什么?
  我看着鲁小卡把书包背在身上,噗嗤笑了。“当然要了,今天我舍命陪君子。”
  “不过我还有一个愿望。”看了看四周人还不算多,说出这个让人觉得吐血的愿望。“能不能坐公交车?”
  “好啊!”鲁小卡答应了。我们就一直这么聊着,约定着。忘了站起来,我注视这个给我阳光的朋友。
  走到校门口时候,我停住了脚步,挡住了鲁小卡的视线,指着一个方向。“话说那是什么?”
  鲁小卡简单瞥了一眼说:“是汉服社。”
  果然了,好多的长水袖衣服。愣住一会儿,我突然发掘了什么,拍着鲁小卡的肩膀说:“我们去试穿试穿。”
  “你的意思是……让我陪你穿这种衣服逛街?”
  “对啊。”
  ……
  沉默一会。
  鲁小卡从嘴里哼出两字。“不要!”
  然而,我满脸堆笑,声音里有说不出的怪异。“试试嘛!没准我们穿上后,显得更加惊艳呢!”
  我选了一件全白水袖裙,一直长到脚边。一旁的学姐把我的头发散开,这样显得更像古代人了。谁知道汉服社只有女生装,没有男生装,所以我让鲁小卡去借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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