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汉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那时汉朝- 第34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戳恕

再进一步探究,就会发现:报复,或者复仇,在人类发展史上,当国家还没有出现之前,或者国家形式,还没有达到文明理性阶段,杀人偿命,血债血还,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道的。甚至此种暴力行为,不被吐口水,反而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搜神记》里有这么一则故事:楚国有一对夫妇,夫为干将,妻叫莫邪。他们都是造剑专业户,楚王命他们造一对利剑。三年后,利剑铸成。夫干将却告诉妻莫邪说,我们替楚王造剑,一旦他得到手,为绝世人非份之想,他肯定把我干掉。反正都是死,不如我们只给他雌剑,雄剑藏到南山。你怀孕在身,将来若生儿子,记得叫他替我报仇。

果然,楚王得剑后,就把干将杀了。不久,莫邪果然生了一个遗腹子。儿子长大后,决定要报杀父之仇。结果他去南山取下雄剑后,楚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帅气高大的男人要杀他。于是下令搜捕,莫邪儿子自知心虚,躲山里去了。

就在山里,他遇见一侠客。侠客了解情况后,说愿意替他报仇,但必须借两样东西。一样就是雄剑,一样就是他的头颅。莫邪儿子同意献上头颅和剑,剑客就提着就两样东西去见楚王。

楚王见到要杀他的人头后,狂喜。侠客建议他起火煮头,煮了三天三夜,头都没烂。侠客又诱楚王到窝前视看,楚王一探身,侠客手起刀落,把楚王的头砍下了。接着,侠客也将自己头砍下,三头并煮窝中。

瞧瞧,多仗义多悲情多浪漫的复仇故事啊。

以上故事,无论是人与命运斗,还是人与人斗,都是个体复仇。这种个体复仇方式,源远流长,影响久远。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个体复仇又演变成集团复仇,这才是最具有恐惧性质毁灭行为。

战国时代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打败战国,俘获四十万赵国人。当是时,白起担心赵国俘虏造反,干脆一不做两不休,一夜之间就将四十万赵国兵坑杀,只放了二百来号人回国报信。

白起这笔恶帐,记在了秦国头上。多年以后,秦朝崩溃,故楚国贵族将军项燕孙子项羽,兵指咸阳,打败秦兵,俘获二十万秦国兵。跟当年的白起一样,项羽担心俘虏群体过大,一旦失控后果很严重,又是一不做两不休,仅一夜就坑杀秦二十万俘虏。

项羽的一生,是复仇的一生。他身上所有的能量,都是复仇魔鬼赐于他的。随着阿房宫那一把大火,终于息了他沉积多年的灭国之恨。但是,项圈却没想到,暴力不是万能手段,他崇拜暴力,也死于暴力。

由此再来看项羽对手汉高祖刘邦。刘邦早年征伐时,也屠过城。但是,刘邦喝酒是上了瘾的,杀人却没上瘾。相反,他收放自如。咸阳城下,约法三章,此举就注定王天下者,必是刘邦者。刘秀的血液里,流敞着高祖刘邦的血。他可以允许耿弇屠城,却不可以吴汉火烧宫殿,奸杀平民。

这是为什么呢?认真研究,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学问很多。

我认为,在历史集团对抗斗争中,报复性的屠杀,就结果看,肯定是个政治学问题。但是,从动机来看,却是个经济学问题。政治学关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强权与弱势的平衡,经济学则注重成本投入与收益利润的比较。

我们就举公孙述造反一事,分析吴汉这种奇怪的社会心理学吧。公孙述和刘秀对抗过程中,双方都是投入老本的。公孙述倾全国之力,刘秀也基本上把全国优秀将领和兵力,都投到战场中去。

战争的游戏规则,古来有一个不成文的条例,即是降者不杀,杀降不祥。我们排除个别像白起项羽这种不守游戏规则的,大多数人都还是遵守规则的人。比如,刘秀王邑率数十万军,攻打昆阳城时,王凤顶不住说要投降,他死都不同意。

为什么呢?因为王邑知道,如果王凤降了,按游戏规则,他就不能屠城了。

我们算算,刘秀和公孙述交上兵后,刘秀劝公孙述投降多少次了?多的不敢说,两三次还是有的。甚至公孙述只剩孤城成都时,刘秀还好言好语说,只要你肯投降,刺杀来歙和岑彭的事就算了。可是,公孙述就是不肯,骨头比石头还硬。

公孙述生前不肯降,延岑也不能代表公孙述。所以,吴汉就只有按游戏规则来办事,屠城泄愤。我们可以替吴汉想想,如果不屠,便宜了公孙述,那来歙和岑彭之死这笔帐怎么算?还有自己两次打到成都城,险些丧命,这笔风险怎么偿还?

战争的本质是什么?实际上它就是另外一种经济形态,就是尽量节约更多经济成本,尽量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换句话说,吴汉屠城不仅仅是泄愤的问题,更是平衡了收益利润与成本投入比例,要不然就没办法解释战争的合理性。

现在,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了:吴汉屠城,得到了经济利润,却输掉了政治道义。政治学的意义,就是宁愿吃眼前亏,也不要输长远前途。只可惜,吴汉悟性不够,定力不足,所以没有参透。也就怪不得,目光长远的刘秀要拍桌子骂娘了。

加些精彩回帖(草原隼):

作者:月望东山:

转一篇文章,以供诸位商榷:

驳“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转载)

我是蜀国人

近日看到百度吧里有“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的帖子,大发谬论,不禁兴起,试驳之。

为了否定刘邦曾伙同项羽参与屠城的血腥恶行,作者不仅煞费苦心将“屠”字含义加以种种曲解,硬生生给它加上一个从来没有的“攻克、攻破”意义,并引申为美好意义的“解放”。这样一来《史记》和《汉书》共同记载的“(项)梁使羽与沛公别攻城阳,屠之”,摇身一变,项羽、刘邦变成“解放”军,来解救苦难的城阳老百姓,给人民送温暖来了。这种信口雌黄否定历史事实,并不惜篡改字义做法令人齿冷。

《史记》、《汉书》中“屠某地”的记载无一例外都是屠杀、屠戮的意思,没有所谓的“攻克、攻破”意义,更没有美好的“解放”之意。

比如刘邦曾威胁屠他的老家沛,“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史记·高祖本纪》这里《索隐》解释这个“屠”字说:“范晔谓克城多所诛杀,故云屠。”这段话《汉书·高祖纪》也有,唐代颜师古解释:“屠,谓破取城邑,诛杀其人,如屠六畜然。”

作者对比了两段记载,“(周勃)至马邑,马邑不下,即攻残之。”(《史记·高祖本纪》)和“(周勃)屠马邑。”(《史记·绛侯周勃世家》),通过对比,似乎顺理成章得出“屠=攻残”,然后又大发谬论,狡辩说:“由此可见,当‘屠’的对象是‘城’时,可解释为:攻克、攻残、破。使用‘屠’字,说明战斗很激烈,守敌很顽强,战斗结束后,对‘城’的破坏很大,有可能只剩下残垣断壁。”

似乎作者认为的“攻残”只是攻破城墙,因此“屠”也就仅仅是攻破城墙,把怒气发泄在城头,留下一片残垣断壁而已,对人民是秋毫无犯的。可惜,《汉书·高祖纪》中偏偏对周勃“攻残”马邑有这样的记载:“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马邑,马邑不下,攻残之。师古曰:‘残,谓多所杀戮也。’”请注意颜师古的解释!“攻残”由两个字组成,攻是攻破之意,残就是杀戮、残杀民众。“攻残”的确切意思也就是攻破城市,并屠杀民众,并不是仅仅拿破坏城墙来发泄,留下残垣断壁。

同样,作者将《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又闻沛公已破咸阳,项羽大怒,使当阳君等击关。”与《汉书·陈胜项籍传》:“(项羽)闻沛公已屠咸阳,羽大怒,使当阳君击关。”对比,就轻率地得出“屠=破”的结论,其实这也是靠不住。

因为《史记》这里只是用“破”揭示了刘邦攻破咸阳这个大的事实(此处的“破”当然也隐含有攻破、杀戮之意),而《汉书》才精确指出刘邦入咸阳时曾“屠咸阳”,也就是在攻破咸阳时,对民众多所杀伤的事实。刘邦“屠咸阳”的事实也被后代史家所接受,《三国志·蜀书》云:“昔高祖与楚约,先破秦者王。及屠咸阳,获子婴,犹怀推让。”另外假如说《汉书·陈胜项籍传》:“(项羽)闻沛公已屠咸阳”中的“屠”就是“破”,那么怎么解释在同一篇文章中下面这个“屠”字?“后数日,羽乃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其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宝货,略妇女而东。”(《汉书·陈胜项籍传》)作者大人,您总不能闭着眼睛胡诌,说刘邦就是天生圣人,道德高尚,他的“屠咸阳”就是纯粹“破”城,就是“解放”民众;而项羽的“屠咸阳”,才是不折不扣的屠杀。同一篇文章中,上下段落间,同样的“屠咸阳”的“屠”字,难道您就可以这样信口雌黄地变来变去?

明确了《史记》、《汉书》以来“屠”某地都是无一例外都是屠杀、屠戮的意思,我们也不难理解,《后汉书·耿弇列传》的记载:“(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这里的“屠”也是屠杀、屠戮的意思。为什么耿弇敢于如此疯狂,因为光武帝暗地鼓励大将这么做!

像光武大将吴汉消灭蜀地公孙述政权时,曾大肆杀降屠戮,“乃夷述妻子,尽灭公孙氏,并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宫室。”光武帝对吴汉屠蜀,也只有寥寥几句谴责,“帝闻之怒,以谴汉。”只是骂骂吴汉的副将刘尚,“城降三日,吏人从服,孩儿老母,口以万数,一旦于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尚宗室子孙,尝更吏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斩将吊人之义也!”(《后汉书·公孙述传》)说光武帝做做样子,是因为,光武帝没有对刘尚做出任何实质性惩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