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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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隋乱- 第5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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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归,对防守在长城上的联军弟兄的士气,也会是一个很大的鼓励。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咱们要是留了牛羊畜生,他们就会有人饿死。”与张江等人的意见相反,从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周大牛却心怀慈悲。“人到绝路都会拼命。况且咱们杆了牛羊,就不能翻山。万一被突厥狼骑从背后缀上,又是个大麻烦!”
    “就这样的狼骑?”时德方忍不住冷笑。他目睹了昨夜偷袭战的全过程,与他事先的设想大相径庭。以前通过各种各样的谣传以及李旭的谨慎态度,使得他认为塞上狼骑一定战力强悍,至少和博陵军骑兵可以相提并论。但现在看来,所谓草原上的骑兵不过尔尔。他们的确是骑在马上,的确擅长操控牲畜,却无法称之为士兵。闻鼓而进,闻金而退,互为支援,死不旋踵,这些博陵军日常训练中一再强调的东西,部族武士们一条都没做到。他们当中不乏悍不畏死的勇士,却总是不顾号令,毫无组织地冲上前来无谓地送死。一队训练有素的博陵士卒,至少可以击败三百名这样的勇士。以此类推,眼下大伙身边这一万五千博陵精锐,遇到五万塞上骑兵也未必会输…。
    “这些不是狼骑。部族主力都不在这里。相比于中原而言,这些人只能算普通百姓!”目送霫族部众离开的李旭笑着回过头,低声解释。通过一场伤亡不大的偷袭战彻底砍掉骨托鲁的一根手指,这样的结果让他自己也非常满意。但大伙却不能因此而起了轻敌之心,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
    “大将军说,他们,他们只能算农夫?”听了李旭的话,时德方迟疑着着问。
    “的确如此,草原上的孩子会走路时就开始学着骑马,十几岁便能纵马引弓者比比皆是!”李旭点点头,低声回应。“咱们的孩子学着种地时,他们学着骑马。咱们的孩子学着礼仪时,他们的孩子学着劫掠……”
    说到后来,他的声音慢慢放低。中原人和草原上有着完全不同的生活习惯,所以当他们生活的地域出现重叠时,难免就会有冲突的发生。从小就被教育着谦良恭让的孩子,乍一遇到被教育弱肉强食天经地义的孩子,肯定会吃大亏。
    但中原人的坚韧与协作能力也是草原牧人无法比的。他们会一点点在挫折中吸取教训,然后用漫长的时间来壮大自己,互相扶持着,将牧人赶离自己的家园。
    而草原牧人们遭受挫折后,往往会选择逃避。他们喜欢用未知的力量来解释失败,就像这次,他们将自己看成了长生天的使者。
    为了瓦解骨托鲁麾下的联军,旭子刻意没有纠正舍脱沙哥等人对自己的误会。生有翅膀的银狼王,这个称号他很喜欢。对于讲究弱肉强食的部族武士来说,越是强大神秘的力量,越会令他们丧失作战意志。
    “但他们却不懂得齐心协力,也没韧性!”时德方不愿意李旭过于涨敌人威风,小声辩解。“大将军轻松就击败了他们。并且让他们彻底臣服。以后咱们六郡对于霫族来说就是天朝上邦,处处都高他们一头!”
    “大将军今后就是他们的大汗!十三部的共主!”提到霫族长老们的选择,方延年等人也是满脸自豪。能带着四十几人直闯对方大营,并令敌军作出舍弃自家原来首领,改投于其麾下的,古往今来,也就是骠骑大将军李旭一个人。即便是数百年前封狼居胥的那位骠骑大将军,也只是把威名植在山川上,而不是根植于草原牧人的心中。
    “今后咱们打败哪个部落,都要照此处理,让他们都推举李将军做大汗!”周大牛仍旧沉浸在敌营之行的兴奋中,笑着提议。
    “那得有个汗名,叫仲坚大汗可不成!”时德方笑着凑趣。没能辅佐李旭在中原问鼎逐鹿,作为谋臣的他非常不甘。现在,刚好能通过征服草原部族来弥补。
    “还用找么,就叫附离大汗!反正他们都称大将军为附离!”方延年顺着时德方的话题延伸。跟着李旭身边与舍脱沙哥等长老谈判时,他总是听见对方以非常恭敬的口吻提及“附离”两个字眼。过后自己跟通晓突厥话的向导询问了,才知道“附离”在突厥话中是“狼”的意思。而长着翅膀的银狼王,则是牧人送给李将军的名号。既然这个名号在草原上如此响亮,何不将其彻底利用起来。
    “对,就叫附离大汗!”众将领哄笑着响应。草原上,拥有五百部众的人都可以自称为汗,李旭目前拥有六郡的封地,数万部属,叫个可汗理所当然。
    见大伙笑得愉快,旭子也不忍扫了众人的兴。“附离汗可不行,突厥人称汗,会在名头前加一长串东西,有时是山川河流,有时是功绩……。”说到这里,他的话音又低沉下去。自从那年离开之后,他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重新出现在舍脱沙哥等人面前。更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亲手夺取了苏啜附离的可汗之位。
    虽然对于旭子本身而言,这个汗位如同鸡肋一般,可有可无。但对于苏啜附离而言,却是他们部落挣扎了很多年,牺牲了很多东西,才换回来的一点点回报。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轮回吧,老天刻意安排的轮回。跟舍脱沙哥等人谈了近一个时辰长生天,旭子的思维也多少受了些影响。
    “如果长生天这些年来一直在默默地看着,他会怎样看待自己今天的作为。是夸赞自己机智善良,还是以牧人的思维方式笑自己不够狠辣?如果陶阔脱丝呢,她听到这个消息后,会怎么想?!”猛然,一个美丽的身影又在他眼前一闪。然后迅速模糊。上次两人重逢时,陶阔脱丝为了避免让阿史那骨托鲁误会,刻意保持了与自己的距离。而自己当时也没觉得对方那样做有什么不妥。可这次不同了,这次自己要和她的丈夫拼个你死我活……
    无论如何,旭子知道自己不会退让。背后就是家园,无论为了谁,什么理由,他都没有退让的余地。


第七卷 逍遥游 第六章 持槊 (四 下)
    在流花河南岸休息了一日后,李旭带领麾下将士拔营回返。鉴于阿史那骨托鲁一时半会儿未必能追上来,所以博陵将士选择了另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沿途中又遇到了两股急于冲入中原抢劫的牧人,张江和周大牛各带一队悍卒迎上去,不到半日功夫,便将部族武士们打得溃不成军。战败的武士们策马远遁,众将士望着远去的烟尘大笑,也不认真去追。
    如此一来,博陵军上下对突厥狼骑的战斗力愈发瞧不上。都道“骨托鲁小汗有种便来,到了长城脚下,大伙定叫他有来无回!”
    而牧人们心中对李旭却愈发敬畏,多次转述之后,将圣狼侍卫的谣言越传越真。
    第二日下午,大伙又在一座无名高山的转角处挡住正在北返的霫族骑兵。虽然此时霫族武士们已经接到了各部长老遣人用快马送来的命令,知道博陵军与自己不再是敌人。当看到突然出现在山坡上的中原精锐后,还是被吓了一跳。
    舍脱部的哥撒那看了看必识部的侯曲利,二人咧了咧嘴巴,将目光又同时投向苏啜部的阿斯蓝,从对方的目光中,他们都看到了难以掩饰的惊诧。在接到长老们的命令后,三人都非常不情愿。特别是苏啜部的阿思蓝,若不是考虑到自家后路随时可能被李旭切断的风险,甚至想调遣本族武士挟裹着其他部落的英杰继续南进。当看到了博陵将士后,三人终于明白长老们的决断是多么的正确。老狐狸们并非被李旭的虚名给吓破了胆,他们是清清楚楚看明白了中原的实力。
    对手并不像苏啜附离和阿史那骨托鲁二人所说的那样不堪一击。他们富有,但绝不软弱。就在不远处猎猎飘舞的战旗下,随便一个中原儿郎拉出来,身手都不会比霫族武士差。特别是中原儿郎身上所流露出来的气质,那种有我无敌的气质。哪里是来自一个内部纷争不断的垂老部落,分明来自一个百战百胜的强大民族。
    这个民族不可能轻易被击败。打了这么多年仗,阿思蓝对敌人的强弱程度几乎能做到一望而知。他忽然开始为自己部族的命运而担心起来,据他所知,苏啜附离并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如果苏啜附离得知其他霫族部落已经改奉李旭为大汗的消息,肯定要用尽一切手段试图将失去的汗位夺回。那时,苏啜部与必识部、舍脱部,还有其他散落于月牙湖附近的白天鹅的子孙们将进行一场恶战,而届时李旭只要将山坡上那些武士派遣一半到草原上,便足以让苏啜部万劫不复。
    ‘如果我现在趁人不备射杀了他……’一个阴冷的想法突然涌入阿思蓝的心头。那样,苏啜部所面临的劫难将轻一些,白天鹅的子孙也许不用再自相残杀。但那有可能么?阿思蓝记得多年前,附离 (李旭)的射艺已经不逊于自己,况且自从附离从山坡上出现后,哥撒那与侯曲利两个就有意无意地在遮挡自己的视线。
    两个小狐狸和他们的父辈一样狡猾!苏啜阿思蓝在心底苦笑。他理解必识侯曲利和舍脱哥撒那的想法,霫族各部骑兵只有四千三百多人,而山坡上严阵以待的中原儿郎足有一万五千。如果自己真的射杀了李旭,恐怕身边这四千部族武士没一个能活着走出山谷。
    可如果不杀了他……阿思蓝心里的感觉越来越凉。他的儿子与阿史那却隅的女儿早有婚约。陶阔脱丝的丈夫就是阿史那骨托鲁,除了麾下的两千武士外,苏啜部的其余部众都以贵宾的身份与骨托鲁的嫡系部众走在一起……。
    就在他再一次颤抖着试图将手伸向马鞍旁的角弓时,舍脱哥撒那与必识侯曲利二人突然让开了。他们两个不再试图阻挡阿思蓝的任何行为,而是策马直奔对面而去。阿思蓝微微一愣,旋即看到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壮汉拎着数个皮口袋,踏着阳光从山坡上走了下来。
    “兄弟临行前请喝了这袋子马奶酒,你我也许今后很难再相见啊,每逢春来,温暖却像酒浆一样淌过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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