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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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审判-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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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谷寿夫,唵,在南京杀害了几十万中国人,罪不容诛,不能听三个监审官的,非判处他的死刑不可,唵!”
  正当准备开庭审判谷寿夫时,他却因心脏病复发而卧床不起,只好将审判时间推迟到他病愈之后的二月二十五日。现在是三月十日上午的最后一次开庭,加上在南京的五次预审,这是第六次审判。
  法庭设在南京中山路励志社礼堂。悬挂在审判厅上方的横幅写着:
  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
  两根柱子贴着将岳飞《满江红》里的名句改动两个字的对联:
  壮志饥餐胡虏肉;
  笑谈渴饮倭寇血。
  台上第一排座位上坐着石美瑜、陈光虞、张体坤等七名身着黑色法衣的法官,第二排坐着出庭作证的中外人士和两名指定辩护人。监审官赫伯特、阿尔达克和霍西,因为手中的指挥棒失灵,心里不是滋味,没有到庭,台下坐着中外记者和听众一千五百多人。
  八点二十分,暂时被解除手铐的谷寿夫,由四名法警押上法庭。他头戴深灰色礼帽,身着从东京带来一直没有穿过的土黄色呢料军服,两手戴着白色手套,嘴上的仁丹胡也着意修理过。从他的这副打扮和表情看,仿佛是出席朋友的宴会似的。其实,他是想给中国人留下一个临死不屈的形象,但是,这在中国人看来,他是个厚颜无耻的形象,一个令人看了感到恶心的形象,很像一只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吓得魂不附体的猫头鹰。然而,他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战争罪犯,抬头望了望台上的横幅和对联,取下礼帽向台上一鞠躬,又向台下一鞠躬,然后将礼帽提在右腿旁,转过身去面向台上站着。
  八点十三分,石美瑜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神色肃然地宣布开庭。顿时,全场鸦雀无声,仿佛法庭突然变得非常宽阔起来。
  “被告谷寿夫,六十六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先后任日本第六师团长和第五十九军司令官。”公诉人陈光虞开始宣读长达两个小时的起诉书,历陈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所犯下的累累罪行。
  谷寿夫全神贯注地听着,当陈光虞说到“被杀害者过去认为是三十万人,经过反复调查核实,被杀害的确切数字是五十万人,以及二万妇女被强奸,大火烧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熄灭”时,他皱着眉头,蠢蠢不安地蠕动着矮胖的身子,又两手不安地合在一起搓了搓。
  十点三十五分,起诉书宣读完毕,石美瑜说:“现在,由律师梅祖芳、张仁德先生为被告辩护。”
  谷寿夫搔了搔花白头发的脑袋,拒绝说:“不用律师辩护,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真相,也更了解我自己。”
  “你可以不要律师辩护。”石美瑜说,“那么,你对起诉书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还有什么话要说?”
  “对公诉人先生的指控我不能接受。”谷寿夫仍与预审他时一样抵赖着,“我已说过,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对此,我只能表示深深的遣憾。有战争必有伤亡。所以,不存在什么大屠杀,不存在有什么大屠杀主犯。”
  他花言巧语,将自己的犯罪行为推得一干二净。
  石美瑜狠狠瞪了谷寿夫一眼:“请受害人提供证据。”
  一个中年男性从台上第二排座位上站起身来,他满脸愤慨地说:
  “我名叫冯清江,是南京的一名建筑工人。民国二十六(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三点左右,我从工厂回家,路过草鞋峡时,遇上一队日军押着五万七千多个男女难民走过来。我想逃走,但已来不及,也被他们抓住了。这么多的人没地方关押,都坐一块草坪里。一个小时之后,日军用铁丝穿着难民的手掌心,将两个人连在一起。大约穿了千把人时,有个军官模样的人走来,对正在用铁丝穿难民手掌心的士乒们说:不用穿了,第六师团部有命令,凡是抓到的中国人统统枪毙!”
  冯清江声泪俱下:“于是,日军命令难民全部站起来,然后用机枪对我们进行扫射。”我装着死了倒在地上,拉两具尸体盖在身上。日军担心有人没有死,又用刺刀在尸体上乱戳一气。“
  他卷起右手袖子:“我的右手臂被戳伤,这是伤疤。”
  台下有许多人泪水横流。这泪水,饱含民族的辛酸,饱含自鸦片战争以来上百年的耻辱,滴落在神圣的法庭上。
  第二个作证的是英国《曼特斯特卫报》驻南京记者特伯勒,他手捧一份剪报说:
  “这是我十年前写的一篇通讯,题目叫做《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文章约四千字,揭露了日军在中华门一带屠杀中国人和烧毁房屋、强奸妇女等累累罪迹。现在,我将这篇通讯念一遍。”
  他念道:“据不完全统计,到十二月二十七日止,日军在这一带杀害无辜平民五万多人,强奸妇女五千多人,烧毁房屋一千八百多幢。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活地狱,是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日子。国际委员会主席雷伯先生和秘书史密斯先生见此惨状,特地走访日军第六师团部,要求阻止无法容忍的残暴行为。但身为师团长的谷寿夫先生避而不见,只让一名少佐军官出面应付几句。因此,日军的残暴行为更加变本加厉。”
  石美瑜问:“谷寿夫先生!雷伯先生和史密斯先生访问你,你为什么避而不见?”
  谷寿夫说:“十年了,往事如烟,记不得了。”
  特怕勒念完,美国《纽约时报》驻南京特派记者杜廷宣读了他当年写的通讯《南京大屠杀目睹记》,揭露了日军在草场门、上新河、上元门、紫金山一带屠杀八万多个中国人,以及抢劫和强奸妇女等罪行。杜廷说:“日军占领南京时之屠杀,掠夺与强奸行为,其野蛮之程度,超过了此次中日战争中所有的残暴屠杀行为,日军的残酷行为,堪与欧洲中世纪黑暗时代之野蛮行为,与亚洲中世纪征服者的残忍行为相比并。”
  “我对两个记者先生所说一无所知。”谷寿夫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请问两位记者先生,你们写的是虚构的小说吧!”
  石美瑜一击惊堂木,喝道:“请谷寿夫先生态度老实点!你知道你是在什么场合,在同谁说话吗?”
  他接着说:“下面,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先生作证。”
  郭歧原为部队文化干事,现为营长。他将《陷都血泪录》念了上遍之后,说道:
  “这篇五千字的文章所记载的事实与特伯勒先生所写的大抵相似。但我的文章多一个内容,就是日军利用杀人取乐。为了加深印象,情允许我将这段文字再念一遍: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五十多个日军把一千八百多个男女难民驱赶到中华门,强迫他们一个紧挨一个地坐在地上,先在他们身上浇上汽油,然后用机枪扫射。枪弹一着人身,立即引起燃烧,将死未死的难民,被弹击火烧,痛苦地浑身颤抖,全场一片摇曳的火光。日军们则手舞足蹈地狂笑着:‘美极了,美极了,这是古往今来最美的火光舞!’十八日上午,一百多个日军在草场门杀了三百多个难民,临走时,每人用枪上的刺刀戳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都发疯似的跳着,扭着,唱着,这样走了几里路,玩腻了,才把人头丢在西康路口。十九日上午,日军在太平路放火,当大片房屋烧成熊熊烈火时,他们将二百五十多个难民捆绑着,一个个丢入火中。当被害者发出阵阵惨叫时,日军们却歇斯底里地狂叫:‘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同一天下午,五十多个日军在上新河强迫一百五十多个难民各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再将他们的下半身埋在地下,然后牵来八十多条狼犬;当狼犬撕咬难民上身,被害者撕心裂胆般惨叫时,日军手牵手围着被害者跳起舞来,日军取名为‘狗吃活人肉刑法’。还有什么‘钓鲤鱼刑法’,二十二日上午,日军将五十多个难民吊起来,用铁钩钩着他们的舌头,然后用皮鞭抽打,被害者痛苦地一抽搐,舌头就破了,口里的鲜血直流。这时,日军哈哈大笑说:美的享受,美的享受!”
  郭歧说:“我的《陷都血泪录》先在《中央日报》发表,不久,日本《读卖新闻》大概为了炫耀日军的威风,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请问谷寿夫先生!如果我写的不是事实,你们日本报纸怎么会转载?文章在中国、日本两家发行数量多的报纸上发表之后,你和你的上司松井石根怎么没有提出反驳,甚至抗议呢?”
  谷寿夫在血泪交织的控诉声中悚悚自危了。他说:“恭聆郭先生所述,确实太残忍。”
  他继而狡辩:“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区已迁徙一空,无屠杀对象了。至于草场门、上新河等地若有屠杀行为,那是别的部队干的。”
  法庭如火山爆发!有的指着谷寿夫破口大骂,有的气愤地挥着拳头喊打,有的号陶痛哭!愤怒和悲痛之声,大有掀翻屋顶之势!
  石美瑜连击几下惊堂木,大家才平静下来。接着他说:“谷寿夫先生!你在你的部队开展杀人竞赛没有?”
  谷寿夫一惊,旋即矢口否定:“没有!我谷寿夫哪有这样野蛮和残酷?”
  石美瑜手对台下的法警一挥,吩咐说:“将两名丙级战犯押上法庭作证!”
  四名法警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之押上来了。两人都是三十多岁年纪,同穿着褪了色的土黄色军装,齐声说:“请罪,请罪!”向台上台下各一鞠躬。
  “谷寿夫先生!你认识我们两个吗?”向井问。
  谷寿夫将他们打量了一会儿,摇着头说:“不认识,不认识。”
  “日军侵占南京时,我们是你手下两名少佐军官。”野田说,“我名叫野田毅之,他名叫向井敏明。那年十二月十四日,也就是你号召开展杀人竞赛的第三天下午五点左右,你在师团部接见我们两个,怎么不认识了?”
  “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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