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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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圣经-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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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月之后,有人告诉犹大,说是他的儿媳做了妓女,并且还怀孕了,这时候,“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的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是犹大,还是他玛,如果将他们的恶,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与珥及俄南的所谓的恶相比,实际上已经远远地超过俄南的恶,更不用说珥的恶了。
  这就在于,尽管珥的恶耶和华没有予以公布,但从耶和华所认定的俄南的恶来看,大概也不过是违背了某种文化陋习罢了,不然,兄弟俩也就不会被耶和华以同样的死亡来进行惩罚。然而,从人的角度来看,非常明显,兄弟俩肯定没有犯下死罪,不然的话,不仅犹大不会故意让他玛回娘家守寡,以保护仅存的儿子示拉,而且他玛也不会以乱伦的方式来对犹大进行复仇,因为这样做,她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犹大与耶和华的暗中对抗,他玛直接向犹大复仇,如果说是恶的话,只能是恶之果,只有耶和华的专横才是恶之因。这也许就是犹大与他玛两人,为什么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以他玛为犹大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来弥补了犹大失去两个儿子的悲痛与遗憾的主要原因吧。这至少表明即使是对于耶和华这样的全能神来说,同样也存在着以善制恶的需要。当然,对于人来说,这种需要也就更加迫切。如果说他玛出于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本能,以恶的方式来追求善的大义,那么,已经忏悔的犹大对于善恶的把握,无疑也就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此,在这里,无论是神,还是人,只有首先能够进行自我的审判,才能通过最后的审判。
  这正如《死海古卷》中所说:“要全心奉行上帝的旨意,使他能按照他良善的慈爱,救你的灵魂。你们要为自己找出一条生命的道路,为你们修成一条达到拯救、使你们子女存活的直路。纵使你的灵魂交给了地狱而你们的身体却能免受审判的鞭打。我已经如此听见,这审判就要临到我们。”这不仅强调了在上帝正义光辉的笼罩之下每一个人进行自我拯救的必要性,而且预示着在《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的扩展之中,最后审判提出的必然性,所有这一切,便构成了民族宗教向世界宗教转换的一个观念性标志。
  第六章 通往天堂的道路
  Ⅵ。26 先知的神迹
  《圣经》里所说的“先知回乡无人敬”这句话,在西方文化之中已经成为人人皆知的一句成语——当年耶稣在家乡传道的时候,当听众们发现他不过就是本地木匠约瑟的私生子时,便一哄而散,于是耶稣就说出了这样的话来,后来引申为只重来历而不看学识之意,与中国文化中的俗语“远来的和尚好念经”相仿佛。当然,无论是在文化的意义上,还是在宗教的意义上,先知与和尚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和尚是人人可以做的,是人对于神的选择,而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成为先知,因为这是神对于人的选择。
  《圣经》之中的“先知”一词,并不是在《圣经》里面也出现的预卜者和先见者这两个词的同义词,而是各有所指,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人。“先知”一词在希伯来语言之中就是指拉比,最先的意思是沸腾,其后借以描述那种人在心潮澎湃之中话语将脱口而出的特殊心理状态,然后引申为在此状态之下,将上帝的旨意传达给世人的人。这样,《圣经》之中的先知,也就具有了拉比的两重角色功能:上帝的代言人与进行预言的人。显然,先知在本质上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先知作为上帝的代言人,同时也就是进行预言的人,因为先知所进行的预言,在根本上就是上帝的旨意,只不过是以预言的方式表达出来罢了。
  很明显,预卜者与先见者不过是能够进行预言的人,而不像先知那样能够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正是因为先知必须而且也只能是上帝的代言人,所以,《圣经》将那些背弃上帝而信奉异教神的所谓先知,特别是那些仅仅以进行预言来自称先知的人,统统命名为伪先知。伪先知往往是:或者背离上帝的律法和道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假托上帝的名义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凭个人好恶来编造梦境、异象等等而妄说预言的人,以及那些为图谋私利而妄说预言的人。因而,《圣经》将伪先知称为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一再指出伪先知必定会受到上帝的惩罚,以告诫人们不要听信伪先知的妄言。
  虽然耶和华这个自称是全能神的唯一神,在将亚伯拉罕命名为完全人之后,又首次任命他为先知,但是,在摩西以前出现的那些先知,并没有能够真正完全地扮演先知的角色,而只是具有先知的部分功能,因而往往需要耶和华本人亲自出马,来直接说出自己的意愿与允诺,因为只有他自己才具有把握人类命运与世界创造的权力。也许,耶和华已经看到,从创造了人类那一天开始,自己就从亚当到亚伯拉罕不断地说个不停,并终于难于在越来越多的人面前亲自出马了,而如今自己又已经拥有了众多的选民以色列人,于是选择代言人的时机也就趋于成熟了。
  现在的关键是,耶和华必须要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在能够作为耶和华忠实的代言人来传达出耶和华的当下意愿的基础之上,及时地显现出耶和华对于未来的允诺,以完全体现出唯一神那至高无上的意志与绝对无疑的权威。因此,全能神的耶和华应该也能够确立一个全能先知的人,这个人必须在忠实地服从耶和华的同时,又拥有显赫的身世与神奇的经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得到众人信赖的前提之下,来履行全能先知的职责。这个人就是“以色列”雅各的孙子摩西!这个多国之父亚伯拉罕与多国之母撒拉的嫡系后代,将遵从耶和华的意愿,带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向迦南挺进,去实现耶和华关于多国建立的允诺。
  “以色列的众子,各带家眷和雅各一同来到埃及,以色列人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极其强盛,满了那地。”作为在埃及暂居的以色列人的人口迅速繁衍,使暂居国的埃及法老,决定采取两条措施来对付这一人口膨胀可能造成的潜在威胁,因为他所担心的正是:“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我们不如用巧计待他们,恐怕他们多起来,日后若遇什么争战的事,就联合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离开这地去了。”应该承认法老的担心并非是多余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采取种族奴役与种族灭绝这样的巧计,来排除这一可能发生的隐患。然而,在弄巧成拙之中,非正义的行为,乃至暴行,必将得到同样的回报,甚至更加悲惨的下场。
  埃及法老的第一条巧计是“埃及人严厉地使以色列人做工,使他们因作苦工觉得命苦,无论是和泥,是做砖,是做田间各样的工作,在一切工作上都严严地待他们。”不仅仅是将以色列人当做奴隶使用,更为险恶的第二条巧计将是使以色列断子绝孙,埃及法老“吩咐他的众民说:'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们都要丢在河里,一切的女孩,你们要存留她的性命。'”这样,在从肉体上消灭以色列人之中的全部男性的同时,还可以把以色列人之中的所有女性用来获利。真是一石二鸟的巧计,但愿埃及人不要为此暴行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时间,以色列人已经无法承受因埃及人施行如此“巧”计而给他们造成的巨大灾难,便向耶和华祈祷:“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役加在我们身上,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所受的困苦、劳碌和欺压,他就用万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用威力无穷的神迹、奇事,领我们出了埃及,将我们领进这地方,把这流着奶与蜜的地方赐给我们。”全能的耶和华终于伸出了万能的手,这只万能的手就是全能先知摩西。不过,如果人要成为先知,必须经过神的考验,才能最后得到神的确认。
  所以,尽管摩西一出生,就面临着被丢在河里淹死的可怕威胁,可是仍然能够得救:雅各的儿子利末的妻子“生一个儿子,见他俊美就藏了他三个月。后来不能再藏,就取了一个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将孩子放在里头,把箱子搁在河边的芦荻中。孩子的姐姐远远站着,要知道他究竟怎么样。法老的女儿来到河边洗澡,她的使女们在河边行走,她看见箱子在芦荻中,就打发一个使女拿来。她打开箱子看见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怜他,说:'这是希伯莱人的孩子!'孩子的姐姐对法老的女儿说:'我去在希伯莱妇人中叫一个奶妈来,为你奶这孩子,可以不可以?'法老的女儿说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亲来。法老的女儿对她说:'你把这孩子抱去,为我奶他,我必给你工价。'妇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孩子渐长,妇人把他带到法老的女儿那里,就作了她的儿子,她给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说:'我把他从水里拉出来。'”
  从摩西被抛弃又最终获救的整个过程来看,与神人之子的类似故事相比,前者显得更加完整而生动,因而也就更加合情合理。在这个传说中,无论是被迫抛弃的原因,还是最终获救的经过,完全是人间性质的,它将诸神置换成了法老及其女儿,而摩西本人则不过是一个平民的儿子。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摩西的小姐姐对于小弟弟的关心,呈现出神话经过人化之后的历史性还原,即在先民的生活之中,是有可能发生这类事件的。反过来,这类事件的发生,也为神人之子的类似故事提供了生活的蓝本。
  当然,这里只是一般地说到了神话与历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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