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斩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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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斩天龙-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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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周用水鱼将小桃移开,挖开土包,取出了里面的木箱子,箱子里是逍遥子的遗物。

  衣服的气息似乎还在,还是熊周每天晚上都能闻到的那种味道,除此之外,就是一枚铁牌,还有一柄食指长短的钥匙。

  “他们要找的,是钥匙,还是铁牌?”

  这不是熊周优先考虑的问题,他将东西贴身收好,然而抓鱼,用石子打落飞鸟,摘来野菜香草,还有水嫩多汁的野果,就好像森林是他的后厨和菜窖。

  他跟岚过起了小日子,等着伤势复原,等着初八的到来。

  他觉得应该教岚学剑,但他只会一招,逍遥子说过,除了这一剑,不准熊周学其他招式,但没有说过熊周不准将招式记下来,而且教给别人。

  他努力的回忆着逍遥子的每一个动作,他杀人的动作,他一遍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然后再让岚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效,但岚很快乐。

  只要她快乐,那应该就是有效了。

  “夜雨”的丢失,让左卒不得不重新用起了木剑,面具的丢失,让左卒不得不再次想起罗克敌的刀。

  廿四日,露微凉,熊周带着岚离开,并将木屋烧成灰烬。

  他带着一个有爱的少女,去寻找那个有趣的少女,并,取回夜雨和面具。

  ————

  袁至罡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所以他很讨厌牢房,特别是动用私刑的牢房。

  这个男人唯一完整的地方,应该是嘴里那口黄牙,还有那一成不变的傻笑,袁至罡很讨厌这口黄牙,还有这样的笑容。

  笑容毁不掉,他就想将黄牙全部捣乱,但想想还是算了,怕弄脏了刑具。

  指挥使罗克敌端坐在旁边,那柄惊雷就平放在双膝之上,但以后,他再也不能用右手,去抚摸这柄刀了。

  这个男人代表着厂公的立场,甚至代表着那个人的立场,袁至罡虽然讨厌这名刀客,讨厌他那变态的拜刀举动,但脸上却仍旧带着真诚到了极点的笑容。

  罗克敌不是在帮助九道山庄,他只是在等着那份本该属于自己的酬劳,只是无论如何动刑,这份酬劳也没能从这个满嘴黄牙的狗东西嘴里吐出来。

  袁至罡走到天窗的前面,抬头看了看,上弦月,如血镰,让他想起了在西北大漠行走江湖的日子。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袁至罡觉得自己的皮囊里装着一个文人的骨子,却在不该舞刀弄剑的时候,拿起了手中的刀剑。

  所以他才让袁三卷从小读书。

  至于让袁红侠练武,那完全是因为他糟蹋过太多不懂武功,或者武功不如他的女子,他不想自己的女儿被人这般糟蹋,所以让袁红侠成了红娘子。

  想到这里,他没来由的憎恨这个黄牙男人,回身朝手下吩咐道。

  “吊山庄外面。”

  人被带出去之后,袁至罡扭头朝罗克敌问道:“喜欢钓鱼么?”

  后者没有回答九道山庄的主人,左手放在了惊雷的柄上,跟着囚徒走了出去,既然厂公说寸步不离,他就寸步不离,无论他有多么想凌迟了这个黄牙男人。

  袁至罡看着指挥使的背影,轻哼了一声,吐出两个字:“莽夫!”

  九道山庄的门前聚集了大量的好手,里三层外三层,像影子一般躲在暗处,注意力却全部集中在那个被吊着的男人身上。

  然而他们的目光很快就落在了左侧树冠的阴影处,那里,一个男人蒙着面纱,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那个朝第一杀手逍遥子撒出六十多件暗器的唐门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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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初上画楼白雪貂 '本章字数:324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10 13:00:53。0'
  “天府蜀地出唐门,见血封喉鬼魅身。暗器索魂如无常,匕首夺命似杀神。”

  这就是江湖人对唐门的第一印象。

  唐家堡原本就是家族门派,亦正亦邪,不掺和正道门派的勾心斗角,也不理会邪门左道的你死我活。

  而现在,唐门第一青年高手,唐锲,却出现在了九道山庄的埋伏队伍之中。

  都说练武需要看体质潜力,练剑需要看灵性,练刀需要气魄,练枪需要耐性,而所有的这一切,唐锲似乎都没有。

  他只是唐家堡之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没有天赋异禀,没有小时惊人,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就这么成就了威名。

  五岁的时候,他在河边捡到一颗漂亮的鹅卵石,本想送给姐姐当礼物,结果姐姐第二天就被人带走了。

  他开始磨那颗石头,不停的磨,那个时候,他觉得如果一辈子见不到姐姐,那他就磨一辈子的石头。

  直到他七岁的时候,他已经成为磨石头的好手,很多贪图方便的人,都喜欢买他的飞蝗石。

  他很清楚,暗器高手几乎都只使用自己制作的暗器,因为这样的暗器,才是最趁手的。

  所以他练就了一个特殊的本事,他只要看别人一眼,看他使用暗器的手法,就能够磨制打造出最适合那个人的暗器来。

  但他仍旧没有出名,因为家族之中的内斗,他不断被打压着,甚至他的姐姐,也是因为这个而被带走。

  他的客人越来越多,但他从来不收取任何的金银,他只是向买暗器的那些族人,讨教一两手击发暗器的小手段。

  直到他十岁的时候,他用最开始磨出来的那颗石头,射死了那个抢走姐姐的人,从此跟姐姐一起相依为命。

  现在,他二十五,姐姐二十七,他们仍旧生活在一起,不像姐弟,更像夫妻。

  人们的议论渐渐多了起来,姐姐很困扰,但是后来,再也没有人议论过这件事情,因为议论过这件事的人,总会莫名其妙的死去。

  在向逍遥子出手之前,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出手,他就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工匠,对各种暗器都信手拈来,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出的。

  他成为了极少数能够伤到逍遥子的人之后,名气接踵而来,他再也无法继续当他的工匠,但他每年,都会在当初的小河边,挑一块最称心如意的鹅卵石,送给自己的姐姐。

  他之所以会出现在九道山庄,是因为族长许诺过,只要完成了任务,就让他们姐弟得到该有的自由。

  所以他走出了工坊,顺便带走了自己这些年来,最得意的暗器,其中也包括曾经伤过逍遥子的那些。

  人们喜欢用金银来衡量一件事物的价值,但在唐锲的心中,衡量价值的不是金银,更不是名声和权力,而是姐姐的笑容。

  他觉得那个被吊着的人很可怜,他觉得围观他的这些江湖人很讨厌,但他都忍了,他告诉自己,自己终究只是一个磨石头的孩子,等一切结束之后,他能给姐姐送一辈子的石头。

  他觉得那个独臂刀客很无趣,很蠢笨,但却很走运。

  用他的工艺学来解释,没有了右手,力量会减弱,但注意力却会更加集中,刀势会更加的一往无前。

  或许这么多高手之中,也就那个独臂刀客能让他多看两眼,但他看到刀客衣服底下的软甲,顿时对他没有了任何的好感。

  午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声音由远而近,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一名红衣女子骑着一头小毛驴,肩头扛着一枝荷叶当纸伞,就这么慢悠悠的来到了九道山庄的门前。

  虽然烈日当空,空气燥热到了极点,无风却又尘土飞扬,但众人看到那一枝荷叶,却感觉那女子就像烟雨江南的小镇之中,撑着油纸伞漫步雨中的仙子。

  唐锲的手就放在腰间的皮囊边上,罗克敌手按刀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只等着袁至罡的号令。

  那女子缓缓走到老九的下方,后者想咧嘴笑,下巴却被卸了下来,笑起来比鬼还要难看。

  红衣女子取下腰间水囊,倒了一些在荷叶上,而后有些艰难的将荷叶举起来,凑到了老九的嘴边。

  老九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力气,连去死的力气都没有了。

  所以红衣女子就搬来一块石头,站在石头上面,踮起脚尖来,将荷叶里的水倒进老九的口中,再将水倒在荷叶上,如此反复,直到老九干裂的嘴唇湿润起来。

  这是一个多细心的女子,虽然麻烦一些,但荷叶到底比水囊的口子要柔软许多。

  喂了水之后,女子将荷叶的杆子折断下来,而后将荷叶当成斗笠,倒扣在了老九的头顶,然后看了老九一眼,骑着小毛驴,又叮叮当当的往回走。

  那个被动用了无数酷刑,三刀六洞都不曾叫喊一声的黄牙丑男人,看着红衣女子的背影,默默的流下了眼泪。

  袁红侠已经不敢再嫉妒这女子的一身红衣,虽然大家都在等着父亲大人的命令,只要一声令下,这女子绝对可以连渣都不剩。

  但父亲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原因很简单,父亲大人,想要更多。

  红衣女子已经表明了姿态,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手中兵刃早已被手汗浸湿,对于刀头舔血的江湖人来说,及时抹干净手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刀剑稍微一滑,或许就把你的小命给滑掉了。

  然而此刻,没有人敢稍微动那么一下,因为唐锲和罗克敌都不敢动。

  袁至罡让人将老九放下,这才走到老九的前面,因为他不想仰视这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已经足够让他仰视。

  “左使,能让你眼睁睁看着这些白神宗余孽一个个死去,真是让人舒心啊。。。你也别怪我,要怪,就。。。”

  袁至罡说道这里,眼睛有意无意的扫了天上的烈日一眼,见得老九没有任何反应,也只是慢慢的离开,临走之时,拿走了老九头上的荷叶。

  袁至罡前脚刚离开,七八个彪形壮汉,合力,将老九脚下的石头,给抬走了。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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